2018年7月31日 星期二

⊙城鎮之心【澎湖縣】政策引導型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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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政策引導型」第一階段審查表

澎湖縣

提案
單位
案 名
計畫
總經費
()
申請中央
補助金額
()
地方
配合款
()
中央
補助數
()
審查意見
1
馬公市公所
B
澎湖縣馬公市興仁鄰里空間療癒綠地改善工程
3,674,000
3,306,600
367,400
3,306,600
1.本計畫硬體工程已由縣府及公所自籌辦理完成,本案後續只申請辦理綠化植栽。
2.
計畫區之土質不佳,連雜草都難以生長,需先辦理土壤改良。
3.
植栽選種很重要,應優先考量在地樹種,特別是具有防風定砂、耐鹽的樹種。
4.2
年植栽撫育費,請攤提至植栽費,備註含2年保活撫育。
5.
本案先處理解決本區防風定砂問題,俟喬木植栽生長穩定後,防風林背後的無風區,再視活動需要種植都會型草花。
6.
本案植栽選種,請市公所先與縣府林務公園管理所溝通確認,並依委員審查意見檢討修正後再行發包。
7.
建議計畫總經費3674,000元,中央補助3306,600元,地方配合款367,400元。

2
白沙鄉公所
AB
白沙鄉員貝嶼生活環境整備計畫
5,700,000
5,130,000
570,000
4,500,000
1.入口意象設計構想過於人工化,且非常突兀,反破壞原有地貌。
2.
涼亭配置地點不宜,規劃設計應考量保存在地特色風貌,而非一味將都市型設施納入。
3.
本案屬於裝飾性的人造設施物,請刪除。
4.
景觀高燈數量太多,請減量,於重點活動區域設置即可。
5.
請以改善步行環境及休憩空間為主。
6.
牆面美化,請儘量用泥作陶製品。
7.
入口主景強化,請減量。
8.
遮陽棚施工應留意,如用鐵製品,需強化構件防鏽處理或以鋁製品搭配不銹鋼。
9.
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10.
建議計畫總經費500萬元,中央補助450萬元,地方配合款50萬元。

3
湖西鄉公所
AB
一步一腳印,踏實湖西情-湖西村童軍營步道之圍牆工程
3,336,000
3,002,400
333,600
3,002,400
1.請加強排水改善,注意導水與截水。
2.
本案現況自然風貌相當自然,請以簡易綠化及環境清理為主,勿再施作人造設施物。
3.
本案石材,請採用在地咾咕石或玄武岩,不宜採用混凝土。
4.
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5.
建議計畫總經費3336,000元,中央補助3002,400元,地方配合款333,600元。

4
工務處
AB
大倉島遊憩開發計畫
60,000,000
54,000,000
6,000,000
0
縣府撤案,下階段提報。

5
工務處
AB
山水濱海綠廊活化再利用計畫
30,000,000
27,000,000
3,000,000
9,000,000
1.發包工程費之材料試驗費非檢據核銷,應含於工程品管費內,不宜另外編列。
2.
雜項執照中申請費用,不宜另外編列,其屬設計單位應辦事項,費用在設計監造費內含,至於執照規費得檢據核銷,可另在非發包工程費內增加一項雜支費用,酌編金額,未來需繳規費,均檢據在此項目內核銷。
3.
竣工圖製作費用,係屬包商應辦事項,費用已包含於包商管理費內,不宜另外編列。
4.
木構平台採木棧板,耐久性不佳,又在沖刷區使用,更不易維護,請考量以RC仿木取代。
5.
坡道右側三角地,請改為緣石及綠帶,留設二個缺口,未來避免被汽車占用。
6
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請正名為職業安全衛生費。
7.
指示牌單價太高,告示牌也偏高,請調整合理單價,並依現勘意見多增幾處指示牌。
8.
海檬果有毒,不建議種植。
9.
經費請依前述意見調整修正。
10.
設計應務實,遊客服務設施不能以尖峰需求設計,而是以常態使用需求為主。
11.
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12.
建議計畫總經費1,000萬元,中央補助900萬元,地方配合款100萬元。

6
建設處
B
山水美麗海灣休憩綠廊營造計畫
4,000,000
3,600,000
400,000
3,600,000
1.自行車停放處(AB-2),建議沿現有排水溝施作路緣石加綠帶,阻絕汽機車進入,僅留自行車出入口二處。
2.
堤外沖洗區、木棧板經常吃水,容易腐朽,建議改為RC仿木。
3.
停車場指示牌單價偏高。本計畫擬將汽車停車場改在後方,建議停車場指示牌多設幾處,如機車、自行車停車場等需要增設指示牌。
4.
本計畫是否需要辦理雜項執照申請,請檢核。
5.
工程告示牌單價偏高。
6.
海檬果全株含有毒性,尤以果實、果仁毒性最強,誤食會中毒,請考量其他樹種。
7.
既有停車場圍牆是否有機會退縮,請檢討,停車格規劃,請旅遊處協助。
8.
建議計畫總經費400萬元,中央補助360萬元,地方配合款40萬元。

7
建設處
A
澎湖縣107年度環境景觀總顧問計畫
3,000,000
2,700,000
300,000
2,700,000
1.本案執行期程以1年為原則。
2.
請務必將城鎮之心工程競爭型計畫時程控管點及各階段所列工作內容,納入邀標書工作內容。
3.
城鎮之心工程競爭型計畫之規劃設計成果(前中後紀錄),請透過本案加以整合包裝,以利日後成果之行銷宣傳。
4.
工作內容除例行服務項目外,建議增列1項創意產出或提出對未來推動改善建議與具體作法。
5
建議計畫總經費300萬元,中央補助270萬元,地方配合款30萬元。

8
建設處
AB
澎湖縣107年度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計畫
7,500,000
6,750,000
750,000
6,750,000
1.社規師行政團隊預算190萬元,其餘經費560萬元應供實作費用。
2.
請社區規劃團隊建立廢料回收再利用機制,將過去修繕後的建築或工程材料系統性的回收分類,並找適當空間存放,以提供社區日後修繕需要,讓社區建立資源循環再利用之觀念。
3.
社規師培訓課程應把樹木修剪納入,並儘速辦理,以導正目前普遍存在樹木修剪的錯誤觀念,並儲備地方修枝剪葉之專業技術人員。
4.
社區實作時,顧問團應現地輔導訪視,注意材料工法之耐久性,及施工方式是否正確,以減少後續之維護管理需求。
5.
目前中央相關部會都有投入社區補助資源,請加強府內橫向聯繫,特別是文化部社區營造計畫及農委會農村再生計畫,以免產生計畫重複申請或競合情形。
6.
對於縣內推動成效良好之社區,應發揮母雞帶小雞精神,協助縣內不同社區社造推動經驗之分享與傳承。
7.
請盤點轄區內可獨立運作、自行營運,或已透過異業合作,有能力自籌財源之社區,並將成功經驗模式納入執行成果彙編。
8.
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9.
建議計畫總經費750萬元,中央補助675萬元,地方配合款75萬元。

9
建設處
B
海空門戶廊道景觀建置工程
12,000,000
10,800,000
1,200,000
5,400,000
一、龍門國小
1.
原有圍牆高度(約100公分以下)和形式皆非常良好,而且非常空透無視覺阻隔問題,打除後再做木格柵反製造未來維護問題。
2.
補助綠化和鋪面修整為主,其餘刪除。
二、鳳凰殿榕園:
1.
原有榕園入口(有高低差部份)有台階部份現況環境極為不佳、還有破損的屋架需要一併做環境整理。
2.
道路旁的圍牆邊內有明顯高低差(一米以上),以打除上半部保留約一公尺的圍牆高度即可,不宜改成格柵造成未來維護和安全的問題,但可以增加一座由路邊進入榕園的階梯。
3.
支撐榕樹(類似通梁古榕)的柱子部份已有破裂,本案以柱子結構補強為原則,再以水泥粉光完成表面,柱子上不宜做抿石子裝飾(抿石子粗糙表面,不適合出現在手部接觸的環境。
4.
石座椅單價太高。
三、顯濟殿圍牆
1.
木格柵不耐久,建議由原圍牆降低高度至100公分即可。圍牆上全數貼數位直印磁磚,請刪除。
四、澎20號道路旁圍牆、擋土牆
1.
全案皆以裝飾性「數位直印磁磚」和海浪造型陶板拼貼,且顏色鮮艷、圖案粗糙,極為突兀、無法融入當地環境,反破壞樸實、自然的社區景觀,請刪除不補助。
2.
如需美化,請以簡易綠化提升入口意象,如開花的爬藤、或牆面攀爬植物,配合數株喬木。
五、整體意見
1.
全案設計內容對提升海空門戶景觀缺乏整體效果且過度人工化,建議改以綠化的手法來營造全案整體性。
2.
表達廟宇的宗教圖像、和碑文、對聯應非海空門戶廊道應凸顯的景觀,不建議於城鎮之心補助此類項目(三)。
3.
澎湖縣內幾乎隨處都見彩繪,圖案、美感、維護品質都非常不足,造成非常突兀的景觀,反減低既有的澎湖特色。未來凡彩繪和其他在圍牆上製作圖案補助申請項目皆不補助。本案絕大部分都在既有圍牆增加彩繪或各種材質之拼貼裝飾,不宜補助。並請澎湖縣以更融入當地自然、樸實景觀的設計,才能提升澎湖美感品質。
4.
以功能性、減量、綠化為原則,裝飾、美化等項目建議刪除。植栽撫育費,請攤提至植栽費,備註含保活撫育。
5.
建議計畫總經費600萬元,中央補助540萬元,地方配合款60萬元。

10
建設處
B
澎湖縣西溪社區聚落風貌重現計畫
3,000,000
2,700,000
300,000
2,700,000
1.工程告示牌單價偏高。
2.A1-4
涼亭A剖面圖,基礎240Kg/2RC,建議改為210Kg/2RC
3.
A1-6磚砌花台、臨路側混凝土建議於現有護牆頂採植筋方式,臨球場側RC高度以45cm施作,頂面加寬,可供座椅。
4.
現有球場地坪部分,尚為良好,建議以打毛後舖8-12cm厚,加點焊鋼絲網,籃球場以外之地坪,請規劃施作伸縮縫。
5.
A1-9,休憩座椅,硬木類材質,請註明太平洋鐵木。
6.
新舖設台北草,建議改為假儉草。
7.
花台請注意排水,加排水管。
8.
勞安費請正名為職業安全衛生費。
9.
發包工程費內之材料試驗費,不宜另外編列,其屬於工程品質管制費,且非檢據核銷。
10.
本案原地坪不需拆除;地坪部分以整體粉光刷毛處理,球場部分則以整體粉光,階梯因地坪加高,可打除重作。
11.
擋土設施無需打除,舊有老牆請依現勘意見以植筋方式處理,較節省經費;擋土牆厚度及基礎,請依現勘所繪圖示辦理修正。
12.
涼亭基礎、座椅基礎均應考量抬高,避免未來泡水損壞。
13
建議計畫總經費300萬元,中央補助270萬元,地方配合款30萬元。

11
建設處
B
風櫃尾夕陽散步道計畫
5,000,000
4,500,000
500,000
3,600,000
1.馬賽克牆面,量體請減少。
2.
工程材料試驗費,屬於工程品質管制費,不宜另外編列。
3.
建議計畫總經費400萬元,中央補助360萬元,地方配合款40萬元。

12
建設處
B
澎湖縣西垵漁村農園環境營造計畫
4,000,000
3,600,000
400,000
3,150,000
1.工程告示牌單價偏高。
2.
A4-4,休憩座椅硬木類材質,建議註明太平洋鐵木。
3.
本計畫新設導覽解說牌,數量計5座,請減量為3座。
4.
碎石步道請減作,改為其他替代材質。
5.
發包工程費內之材料試驗費,不宜另外編列,其屬於工程品質管制費,且非檢據核銷。
6.
雜項執照申請費用屬設計單位辦理事項,費用含於設計監造費內,不宜重複編列,至於執照規費得檢據核銷,可另在非發包工程費內加一項雜支費用,酌編金額,未來需繳規費均在此項目檢據核銷。
7.
竣工圖、製圖費已包含於包商管理費內,不宜另外重複編列。
8.
混凝土基礎標示為240Kg/cm2,統一採210Kg/cm2
9.
硬木請註明為太平洋鐵木或婆羅洲鐵木。
10.
指示牌、導覽牌基座請抬高,避免泡水鏽蝕。
11.
建議計畫總經費350萬元,中央補助315萬元,地方配合款35萬元。

13
建設處
AB
鼎灣社區整體風貌型塑計畫
6,500,000
5,850,000
650,000
4,050,000
1.關帝殿廁所納入整修。
2.
登香台四周環境簡易整理綠化。
3.
四眼井前方空地環境整理。
4.
關帝殿右側巷弄美化,以及後方鄰里公園一併整理。
5.
本案應考量土地是否能取得。
6.
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7.
建議計畫總經費450萬元,中央補助405萬元,地方配合款45萬元。

14
建設處
AB
東吉嶼漁港入口意象整體規劃改善工程計畫
25,900,000
23,310,000
2,590,000
23,310,000
1.現況條件分析,請補充說明計畫範圍內人口、土地使用、交通、周邊過去年度各部會補助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空間分佈。
2.
請補充基地現況照片,土地使用及環境資源等現況條件之發展潛力、限制、課題與對策之分析。
3.
預定工作項目,請依本案規劃設計及工程所須工作項目臚列,如徵選設計團隊、辦理地方說明會、規劃報告書撰擬、細部設計、工程預算書圖、工程發包、施工及監造、完工及驗收等事項。
4.
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5.
建議計畫總經費2,590萬元,中央補助2,331萬元,地方配合款259萬元。

合計
173,610,000
156,249,000
17,361,000
75,0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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