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經濟部】傳統零售市場更新改善計畫(98-99年)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重大政策



一、督辦98年度核定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之工程計畫297件,金額1,992,500千元。

(一)完成發包訂約574件,發包率100%
(二)經費執行數1,992,500千元,預算達成率100%
(三)計完成工程執行總進度100%,完成預算執行1,992,500千元,占總預算1,992,500千元之100%
(四)計畫效益:約創造就業人數7,532人。

二、督辦99年度核定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之工程計畫202件,金額1,015,000千元。

(一)完成發包訂約406件,發包率100%
(二)經費執行數1,015,000千元,達成率100%
(三)計完成工程執行總進度100%,完成預算執行1,015,000千元,占總預算1,015,000千元之100%
(四)計畫效益:約創造就業人數3,363人。

三、有關98-99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傳統零售市場更新改善計畫」業已於102年度全部結案。










100/07/26

傳統零售市場是台灣消費文化的特色之一,也是大部分國民日常接觸的場所,但它屬地方事務,故由地方政府營管,但由於地方政府經費短缺,致傳統零售市場設施與設備老舊,缺乏維護。民國98年為因應金融海嘯,經建會規劃「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時,即將「傳統零售市場更新改善計畫」納入,以加速辦理此與廣大消費民眾切身有關設施之改善,俾提供民眾「安全、衛生、整潔、明亮」的消費環境。同時,藉由地方基礎建設的強化,創造在地就業機會。

經建會表示,該計畫主要辦理傳統零售市場整修、改建等工作,由於遍布全省,需要一套客觀公平之審查機制。因此審議計畫時,要求將經費補助之審查機制及強化執行控管之做法納入實施計畫中。爰於執行過程中,執行機關邀請建築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電機技師公會、消防設備師及經建會等機關代表組成專案小組,就市場改善訂定一致性項目及合理預算單價,作為個案預算審查之參考。由於各地市場反應熱烈,提出之計畫踴躍,專案小組邀請各公會之專家赴實地勘查,就各地所提市場改善之需要性與迫切性進行評估與篩選,以確保市場整修與改建工作符合需要,確實提升市場衛生環境與安全之目標。

該計畫於9899年度2年內實際投入約30億元,共完成市場整修384處、市場改建11處、市場新建5處,確實有效提升傳統市場之衛生、整潔與安全,提供全省廣大消費民眾良好舒適之購物環境。此外,因本計畫之實施,使57千座之攤商受益,創造1萬多人次就業機會,已達到「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促進就業、活絡商業活動、強化地方基礎建設之目標。





97-12-29

鑒於傳統零售市場存在老舊窳陋危險及不衛生等問題,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無力維修,攤商半數以上為勞動階層,經濟能力有限,在建物及設備不佳場所擺攤,連帶造成經營管理績效不彰等課題,亟需中央協助提供更新改善之資源,因此,經濟部提出「傳統零售市場更新改善計畫」,計畫於98年至99年期間,以特別預算方式每年編列20億元,獎補助地方政府工程經費,辦理現有營運市場設施設備等整修改善、老舊危險市場之改建以及專案核定市場新建工程。

本計畫經由經濟部主導地方政府執行方式,協助地方改善市場經營環境,解決老舊窳陋危險髒亂問題,提升民眾購物意願,增加市場攤位之利用率與獲利率,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提振地方經濟,增加就業機會,預估本案經由98年及99年編列40億元辦理市場更新改善計畫,可增加就業,符合行政院「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政策目標。

本案經提報今(29)日本會委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如次:

一、本案經濟部於98年至99年期間,每年編列20億元,獎補助地方政府工程經費,辦理現有營運市場設施設備等整修改善、老舊危險市場之改建以及專案核定市場新建工程,達成重點輔導示範傳承,再造市場新風貌,引導零售攤商健全發展,兼顧地方勞動及弱勢之就業,提升生活環境品質,符合行政院「振興經濟新方案-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政策目標,原則可行。

二、本計畫為競爭型獎補助工程經費計畫,將由經濟部訂定施行作業要點,徵求地方政府會同鄉鎮市公所與攤商共同參與,協助改善老舊窳陋危險市場環境並更新轉型再生。為立即獲致加強公共建設提振景氣,請經濟部選擇可立即動工並於一年內完工者為補助對象,並要求地方提供市場後續營運管理配套,解決市場周邊攤販違規營業以及攤位閒置或低度使用問題,創造地方勞動人力充分就業,提升傳統零售市場之使用與經營績效。




【內政部】創造臺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第二期(94-97年)



第二期「城鎮地貌改造-創造臺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94-97年度)

行政院(94824日)院台建字第0940034072號函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