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 星期二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核定計畫


【內政部】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110-115年)


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之規劃設計核定函(各縣市)

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之規劃設計核定函(各縣市)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之規劃設計核定函(各縣市)

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之規劃設計核定函(各縣市)

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金門縣專案核定函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金門縣專案核定函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計畫競爭型核定函(第4次)

1100908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計畫競爭型會議(第4次)-核定函+簽到單 │ 1100908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計畫競爭型會議(第4次)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提案計畫審查會議紀錄(4)

壹、   開會時間:110824日(星期二)下午200

貳、地點:本部營建署105會議室(視訊會議)

参、主持人:吳署長欣修      記錄:劉文菁、江柏蔚、葉沛廷

肆、出列席人員:如會議簽到簿

伍、   報告事項:如會議議程

會議結論及委員審查意見:

案一、嘉義縣「民雄鄉水綠廊道串聯計畫-民雄珠串。綠水相連」

會議結論

一、 本案嘉義縣政府所提「民雄鄉水綠廊道串聯計畫-民雄珠串。綠水相連」,主要工區包括(A)鴨母坔東環圈入口廣場、步道改善及雨水花園遊戲場營造(1.8公頃,經費2,000萬元)、(B)鴨母坔中環圈福樂國小及左岸公園水岸界面空間改善與滯洪草階廣場營造(3.6公頃,經費1,800萬元)、(C)鴨母坔中環圈北勢子生態湖景園區人行綠廊、廣場及遊戲場空間營造(約1.1公頃,經費1,100萬元)、(D)鴨母坔西環圈福樂社區濱水步道及休憩空間營造(1公頃,經費800萬元)、(E)中興圳南岸段濱水步道及休憩空間營造(0.6公頃,經費800萬元)、(F)其他作業費用(測量/鑽探/出流管制計畫,經費約100萬元);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6,600萬元辦理,中央補助款5,940萬元,地方配合款660萬元。

二、 本案位於民雄住宅密集區,基地內北斗水岸、福樂社區及中興圳沿岸等工區之違規占用排除對本計畫工程執行進度及效益影響重大,後續請縣府及民雄鄉公所務必積極合作與居民溝通協調,於110年底前完成占用排除與拆遷作業。

三、 本案以鴨母坔大排及中興圳為主軸,串接周邊社區、學校、公園,除水岸綠帶品質優化之外,水岸複層設計做法,建議再爭取結合經濟部水環境計畫資源,加強鴨母坔區排之水文、水質、水量及基地整體排水系統改善,依居民日常活動需求分析,並就每河段之環境特性及使用需求,研擬改造構想,打造成為台灣鄉村的景觀新典範。

四、 本案涉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經濟部水利署、縣府相關局處單位及民雄鄉公所等多單位介面整合,後續請縣府及景觀總顧問針對委員所提建議意見,做好各單位之橫向溝通聯繫,針對鴨母坔大排、中興圳水系統及周邊生態環境納入評估考量,以因應氣候變遷及災害調適,避免建置過多硬體設施,打造出安全、舒適的水岸休憩空間。

五、 請縣府於11010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六、 後續工程細部計畫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七、 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縣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

一、 水岸既有喬木請做好全區植栽調查,仔細評估植栽健康狀況,採現地保留、梳植及增植植栽的綜合考量,並確立植栽的生長基盤,選種以原生、鄉土為基準,常綠落葉互為搭配,若有與鄉村生活相關之果樹(如香蕉、木瓜、龍眼等),亦可考量保留作為環教材料。Gardening的活動可鼓勵社區積極參與,考量留置部分空間讓居民參與管理工作。

二、水岸以複層植栽或綠籬阻隔,儘量不要設置欄杆,落實林蔭步道及林蔭休憩平台之理念。

三、目前社區參與及工作坊呈現的計畫內容已有「前與中」的現況及模擬效果,後續推動時應邀請民間治水團體及社區等伙伴共同參與,除了辦理工作坊外,應詳實記録計畫推動「前/中/後」的成效,例如:可記録違建拆除前與後的效果以及滯洪/調適效果。

四、本計畫應積極推廣並落實環境價值,例如SDGs、生態檢核、生態系統服務(ecosystem services)、地景生態(landscape ecology)等。

五、原提案計畫為北斗公園整修,福樂左岸公園及中興圳末端之串連整理,本次重新梳理以新福宮入口廣場、福樂國小及左岸公園、北勢子公園、福樂社區等鴨母坔圳兩側全綠整理及中興圳南岸串接,符合水綠系統串連,尚屬可行。

七、中興圳綠廊道,經城鄉風貌前期施作,在地社區維護管理良好,本次是將尾端接續施作完成。中興圳社區民眾參與度高,建議鄉公所與福樂社區民眾多溝通。

八、鴨母坔水岸環圈不屬水岸步道之路段,請加強增設街道與水岸步行環境的整備與串接,並請掌握社區鄰里空間尺度的親切感與鄉村小鎮氛圍及小城特色的綠道環境。

九、本案土地取得在鄉長大力支持下,具有可行及執行效益,鄰近福樂國小及社區也共同參與,唯一要考慮的是水圳的水從何而來?如何維持大排及圳路有常流乾淨的水源很重要,宜再審慎思考。

十、本案先決環境條件極為珍貴,水圳連續性和綠帶條件極好,應有機會成為台灣鄉村的景觀的典範。極為重要的是「什麼是台灣鄉村的地景」,而不是美國的或巴黎的(也許可以思考是否更接近英國鄉村的地景的氛圍)

十一、有關水圳部分,為因應極端氣候,有機會檢討水圳斷面型態,局部地點可以加強乾旱或強降雨的因應。水圳本身,是否再思考生態魚類和生物青蛙、螢火蟲復育的可能性。

十二、透過本案可改變周邊社區居民各年齡層的動線模式,除了平行水圳的動線,應再檢視兩側重要的公共節點(包括社宅、國小、廟宇等)的串聯,以最輕巧的便橋連結,有利於人與人的關係重建。

十三、 掌握如鄉村的尺度感,而非城市或都會型的。本計畫如果妥善推動應可落實「簡單、自然、好用」的原則,並應更強化具台灣鄉村特色的植栽和綠化美感。 

十四、水域周邊環境整理、串聯的意圖清晰。解決違建戶的問題後,如何延續岸邊的環境進而擴及至周邊居住環境的改變,甚為期許。幾個介面可詳細講究返行斷面等設計(如街巷的端景)。

十五、 除了水綠相連外,期待綠色廊道的生態及視覺景觀質量能同步提升。景觀設計方面:通用鄉土原生樹種,增加植被林相多樣性;大排河道設計方面:運用高低落差手法,增進生態基流量及水質溶氧量,間接促進水質的自然淨化。

十六、 提案基地上占用處違建會勘,展現足夠誠意及執行動力。臨水岸雜亂、違章、占用等環境清理之企圖心,以及回應極端氣候(滯洪草階廣場、複式堤防、防汛與跌水工)之努力,期待本計畫理念之落實,成為嘉義縣水綠串聯之模範。

 

案二、南投縣「名間鄉濁水車站與水綠廊道串接計畫」

會議結論

一、 本案南投縣政府所提「名間鄉濁水車站與水綠廊道串接計畫」,分2期計畫執行,本次原則同意核定第12期工程整體規劃設計,以及第1期「後站綠地公園」工程,包括(A)後站綠地公園(0.79公頃)、(B)濁水排水系統兩側綠帶(南雲路至小崎巷段,1.1公頃);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2,000萬元,中央補助款1,700萬元,地方配合款300萬元。

二、 本案涉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交通部鐵路管理局、縣府建設處、工務處、名間鄉公所等多單位介面整合,後續請縣府及景觀總顧問針對委員所提建議意見,做好各單位之橫向溝通聯繫,儘速辦理計畫範圍內土地使用之取得及違章佔用物之清除,並將濁水排水系統及周邊生態環境納入評估考量,以因應氣候變遷及災害調適,避免建置過多硬體設施,打造出安全、舒適的水岸休憩空間。

三、 請縣府於11010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四、 後續工程細部計畫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五、 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縣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

一、 本計畫第一期工程「後站綠地空間」規劃將南雲路至小崎巷的水圳綠廊與後站公園既有綠地進行串聯,請盤點計畫及水域周邊範圍內既有植栽種類、分布及生長狀況,並依據既有植栽條件配合水岸植生環境,增加適生之植栽種類、數量……等項目,並於植栽計畫中說明。

二、 公共空間及相關設施之設計(廣場、人行通道與鋪面等),建議再依據其位址融入在地農村田園、水圳、鐵路棧道、地震歷史等元素,並確保空間尺度符合小鎮社區之鄰里親切感與地景特質,不宜導入過多都市尺度之材料工法,以營造出具有地方特色內涵的空間。

三、 請補充「後站綠地空間」計畫範圍測繪平面圖並標示出:加蓋段、已設置花臺處、排水道及鐵道兩側綠地空間,並套繪新闢建之人行步道、休憩設施與安全圍籬施作位址,以確保計畫基地具有足夠空間進行環境綠化。

四、 因應基地位於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建議減少人行通道硬鋪面,使用植栽綠籬取代安全護欄等方式,建構綠色基盤為主的河岸空間,增加整體滲透性與含水量,並刪除非必要人工設施。

五、 濁水排水兩側請配合現地植栽調查結果,評估保留鄉土原生植栽並移除強勢外來種,水岸圳道可於喬木下設置林蔭步道,後站綠地公園亦可配合進行植栽疏剪。

六、 小崎巷旁的濁水排水到鐡路這一段的水岸規劃係「增加人行道與安全護欄」,請事先取得土地使用同意,以確保工項內容可以施作。

七、 步道配置請考量合適的通行路線設置,兩側鄰接民宅,臨路段局部占用部分之簡易鐡皮棚架及其他違章占用情事,請縣府及名間鄉公所務必積極與居民及社區組織妥善溝通協助排除占用,以確保公共使用與通行條件。

八、 水域線性空間,應與週邊社區巷道、農田小徑相連,小崎巷的濁水排水與既有商圈及社區應有妥善的串連空間,以提升日常生活可及性並恢復水岸整體風貌。

九、 請補充濁水車站與第一、二期計畫範圍之交通系統動線(機動車、自行車、人行等)與路口之交通流量統計,並確保計畫整體動線合理且範圍具有足夠的腹地空間供停車需求,以營造舒適人行環境空間。

十、 建議縣府及規劃團隊擬定區域整體的發展構想,結合在地農產調查、產業環境,以吸引經過濁水車站之遊客,能有機會進入本計畫場域,發揮觀光效益。

十一、 站前空間需整理拆除現有不當設施,透過減量、整併與棚架再利用手法,保持空間的最大彈性使用,以彰顯車站建築之空間主導地位。

十二、 第一期計畫經費之工作項目,「後站綠地公園」勿以一式編列1,775萬元(簡報P.33),請依據計畫施作範圍(後站空間及周邊、南雲路至員集路水圳段、員集路至小崎巷水圳段)補充各工區之工項內容,包含面積、數量、單價,並據以調整計畫經費編列表。 

 

案三、澎湖縣「澎湖縣水岸文旅城鎮創生計畫」

會議結論

一、 本案澎湖縣政府所提「澎湖縣水岸文旅城鎮創生計畫」,共分有2期計畫,本次原則同意核定第1期「馬公濱海文化綠廊營造計畫」,主要工程項目包括(A)重光濱海綠廊公園(2.4公頃、經費1,600萬元)、(B)濱海水岸綠廊(1.29公頃,含650公尺寬15公尺綠廊帶及0.3公頃綠帶、經費上限200萬元)、(C)公4-1公園A區(0.21公頃、經費200萬元)等;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2,000萬元,中央補助款1,800萬元,地方配合款200萬元。

二、 本案涉及縣府建設處、工務處、農漁局、林務公園管理所及環保局等多單位介面整合,後續請景觀總顧問針對委員所提建議意見,協助縣府各單位橫向溝通,並將海濱景觀生態環境納入評估考量,避免建置大量硬體設施,破壞澎湖特有海岸景觀風貌。

三、 請縣府於11010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後續工程細部計畫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四、 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縣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

一、本案「植栽設計」為計畫之主要關鍵,後續針對植栽選種、配置及功能、土壤改良等,應落實「規劃設計」與「養護管理」之可行性,且應有具體的生態復育計畫,及未來成林後遊憩使用管理計畫等。

二、現況兩座水池水域之水質(淡鹹水成份調查)、未來水量控管及水域之功能定位等,請縣府應釐清及思考後續管理計畫。

三、編號A重光濱海綠廊公園(施作面積2.4公頃)與周邊遊憩區開發的介面與動線關係,請補充說明;另有關垃圾掩埋場之再生計畫,建議一併納入規劃,以掌握未來環境復育與再利用之階段效益。

四、編號A重光濱海綠廊公園原有2座水域,縣府因國小地下室開挖需土方堆置場地,因此基地目前已呈現部分土方堆置狀況,請補充說明如何保存「水體區域」、留設多少「水體區域」及如何妥善規劃設計「水體區域」等各面向問題。

五、編號B濱海水岸綠廊,目前係沿著海堤營造1.29公頃的濱海綠廊進行簡易綠美化,後續針對垃圾掩埋場再生利用後的整體宏觀規劃,應有更具體的分期分區構想。

六、編號C4-1公園(施作範圍A區範圍)的水系統都是利用水資源中心的水,請清楚說明如何在公4-1全區範圍內妥善處理現行提案區(公4-1A)及未來預定施作(公4-1B)範圍的整體水系統,如何分兩期施作,介面問題如何解決。

七、本計畫後續在「光環境營造」的規劃設計上,應依不同分區需求妥善規劃,例如重光濱海綠廊公園的堤岸高燈數量雖已下修,但堤岸高燈是否適合在堤岸施作等問題設施耐候性應審慎評估。

八、本案計畫由重光濱海綠廊公園至公4-1間,長650公尺濱海綠帶及綠帶整理與串聯,綠帶整理著重於現況雜木、銀合歡移除,再透過細整地與撒草籽等方式處理,建議綠帶串聯應每隔適當距離與位置,由堤防至民族路間設置步道系統。

九、本計畫的前瞻性較弱,請補充深化相關論述與過去澎湖的地景思維之差異性,例如垃圾掩埋場、消波塊、海堤或澎湖在地植生的美學等。

十、模擬圖皆與其他地方無任何差異,難以理解為何在澎湖規劃此類的景觀,未呈現澎湖的氣候、海岸、季節差異的特色,以及產業、生態、植物的限制與條件,後續如何呈現在規劃設計上,請縣府多加思考基地在澎湖景觀的定位與未來發展。

十一、重光濱海綠廊公園之綠化整地時應保留表土,以確保植栽生長土壤基盤,另外植栽建議以本土中、小苗木為主,透過生態植栽策略,讓植栽以群體方式成長,有利未來維護管理,並應將未來的維護管理經費籌編策略作法納入本計畫一併考量。

十二、澎湖土地的潛力屬半沙漠或稀樹草原的生態環境,應從澎湖的原生樹種是什麼,以及哪些是適合綠化的種類,並從環境特殊性、栽植條件及種類等策略與步驟,思考澎湖最具代表性的地景與最具代表性的植物或樹木,以避免非原生種進入本基地,破壞生態與植栽環境。

十三、本計畫應先釐清海堤與濱海綠廊之高程差、基地斷面狀況(編號A重光濱海綠廊公園、編號B濱海水岸綠廊之堤頂與地形塑造構想之高程關係)與規劃設計定位等問題,並補充景觀與填土改造之必要性,如何支持岸邊景觀特質,及植栽密植如何形成較好之岸邊景觀生態等策略性問題。

十四、兩處水池現場堆置的土壤,建議縣府先期應做好內部溝通,協調廠商把心土和表土層土壤分開堆置處理,避免後續增加土壤處理費用。

十五、計畫範圍之各項計畫名稱前後應一致,如重光濱海綠廊公園(簡報P-8)或重光濱海公園工程經費(簡報P-37)、公4-1A工區、B工區、鎖港休閒漁業及水岸再生(簡報P-34),第二期(簡報P-33)濱海水岸綠廊第二期及公4-1B工區計畫經費(經費需求缺漏),是否列入第二期計畫範圍施作,請再釐清修正。

十六、本計畫分期實施計畫(簡報P-34)分第一、二階段進行,經費需求(簡報P-36)亦分第一、二期編列,然分項計畫又分一、二期,建議先行針對本階段預計執行之經費編列,後續計畫則以規劃概念說明即可,以避免造成混淆。

十七、公4-1部分,設計構想(簡報P-32)園道與工程內容(簡報P-38)之中軸園道若一樣,則文字應一致,另公5與公6停車區聯外情形與本基地之關係,請補充說明;景觀高燈應注意耐風、耐鹽處理。

十八、本案第1期經費需求僅編列「重光濱海綠廊公園」及「公4-1A區)」經費額度,編號B濱海水岸綠廊1.29公頃,未編列經費需求,請補充說明工項及經費編列,並列入本期工程改善完成。

十九、前次工作坊希望維持現況2座水池,惟本次現況照片埤塘面積縮小且已堆置土方,經縣府表示因周邊國小地下室開挖工程已將相關土方填至於該埤塘,後續是否有水域規劃?基地土方挖填需求?請縣府補充說明。

 

柒、散會:1730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核定函(第3次)


1100707 嘉義縣之競爭型計畫會議紀錄1100707 嘉義縣之競爭型計畫會議紀錄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提案計畫審查會議紀錄(第3次)1100707

1100705 基隆市,新竹縣,金門縣之競爭型會議記錄1100705 基隆市,新竹縣,金門縣之競爭型會議記錄

1100706 嘉義市及屏東縣之競爭型計畫會議紀錄1100706 嘉義市及屏東縣之競爭型計畫會議紀錄

1100707 台中市及高雄市之競爭型計畫會議紀錄1100707 台中市及高雄市之競爭型計畫會議紀錄

1100722「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核定函(第3次)

嘉義縣會議記錄函文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提案計畫審查會議紀錄(3)

壹、開會時間:11076(星期二) 1400

貳、地 點:本署107會議室

参、主持人:吳署長欣修(廖組長耀東 )   

                                   紀錄:謝睿禮、劉文菁

肆、出列席人員:如會議簽到簿

伍、報告事項:如會議議程

會議結論及委員審查意見:

案一、嘉義市「穿城之水。藍綠環圈-道將圳水綠廊道營造

會議結論

一、本次市府所提「穿城之水。藍綠環圈-道將圳水綠廊道營造」,共分有二期計畫,本次原則同意核定第一期計畫,主要工程項目包括民生公園與周邊人行環境改善(4公頃)、嘉義大學北側圍牆及水圳界面改善(0.25公頃)等;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7,200萬元,中央補助款5,760萬元,地方配合款1,440萬元。

二、建議以AB的方式辦理全區水綠的整體規劃,基本設計應同時考量本計畫目前以綠帶為主的生態廊道,納入嘉義大學藍帶的生態廊道,以輕量、彈性使用、自然或近自然工法為原則,將嘉義大學的校內透水鋪面及藍帶系統一併納進來考量,建構完整的藍帶及綠帶生態廊道。

三、請市府於11082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五、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六、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請說明興嘉國小、民生國中與道將圳之動線關係及通學步道、自行車道路線,建議設置與嘉義大學之連結通道,增加使用率及可及性。

二、民生公園、道將圳與民生公園入口門户廣場為本計畫基地重要節點,應妥作兩者串聯性規劃。建議應由自明性及可辨識性角度予以定位與設計;其與鄰近之嘉大校門入口廣場意象不同,但二者相輔相成。

三、請補充興嘉國小、民生國中段之道將圳局部放大設計概念圖;並納入使用族群需求及空間設施之功能;且以減量、好維護為宜。

四、民生公園嘉義大學段其空間配置以筆直的步道為主,難以營造「祕境」和「休閒」氛圍,建議採用曲線型步道系統,塑造景觀空間「渠」和「池」之效果,藉以提供更多使用空間和綠地。為避免人工舖面過多,壓縮區內綠化量,建議舖面減量,並增加遮蔭喬木。

五、研提社區花境前庭和全齡樂活的鄰里公園,應有更細膩的思維與作法,建議加強對道將圳兩側居民含學校人口結構、使用行為、活動時段、使用需求等作詳細調研,以作為下階段規劃設計之参考。建議可納入在地的社區營造組織共同參與協辦。

六、請加強道路節點、步道及自行車道串聯之自明性及辨識性,並強化嘉義的林業意象和水綠美學元素。

七、整體規劃時請評估納入道將圳兩側建物立面綠美化,或作為下階段提案或申請相關部會補助之参考;並補充公共工程生態自評表。

八、未來材料使用除耐久及易維管外,不同材料之介面處理應妥善設計,避免因介面收頭不良影響整體觀瞻。民生公園、嘉義大學前既有廁所應列入整理,注意通風排氣以避免異味滯留。遊具設施建議採地景式辦理。

九、本案所提願景為大家所期待,然而如何透過規劃設計落實執行是重點。大A的規劃應有詳細的前置調查,如:現況所使用行為、材料設施的使用評估,並作為整體規劃的設計準則。

十、請梳理既有水系、水質狀況及土地使用現況,讓整體環境再生願景更加清楚。植栽材料選用應考量適宜性及供應規格及品質,如市場無法取得,也應有取得建議或替選方案。

十一、請留意圳道與學校(國小及國中)介面的處理,並針對校園安全性,與學校密切溝通與深入探討設計方案。

十二、本區為非都市密集區的綠廊水圳,建議不要放置過多人工設施物,鋪面儘量減少人工制式硬鋪面,以自然透水性材質施作,泥土礫石材質步道即可。建議增加圳道起點之歷史解說,以配合整體景觀風貌創生。

十三、整體規劃時,請思考極端氣候環境調適議題,對於基地之地區水系統滯水防災韌性、校園綠地、水域空間串連、水岸界面之消除(道將圳不是只路過)、大學校園作為南區休閒亮點先期規劃,並落實在本案營造計畫構想之調整。

十四、應納入不同使用者、在不同日期(週間/週末)、不同時段的不同需求,特公盟是全國性的民間組織,可提供全國不同公園遊憩設計的經驗;鄰里長可提供在地不同年齡族群的不同時段使用,最後可加上社區大學協助作為公民參與的平台。

十五、大A的整體長期規劃及基本設計應同時考量本計畫目前以綠帶為主的生態廊道,以及未來嘉義大學藍帶的生態廊道納進來,將嘉義大學的校內透水鋪面及藍帶系統一併納進來考量,以建構完整的藍帶及綠帶生態廊道。

十六、目前提案內容缺乏前瞻性指引的積極地景生態作為,未來大學校園及水圳界面的改善工事,不但要創造社區公共空間,而且營造對氣候變遷調韌性的水岸植栽地景結構組成,才算真正達成競爭型計畫品質及價值標竿。

  

案二、屏東縣「屏東縣風起。四重溪設計及工程」

會議結論

一、本基地位於屏東縣落山風風景特定區內之牡丹鄉石門村二重溪段三角區域,面積約3.7公頃,為山坡地保育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管理者為國防部軍備局,現為三軍聯訓基地,軍方基於敦親睦鄰同意提供社區共同使用,惟考量其仍為軍方演訓所需之用地,故在土地未變更為公園或其他使用地前,不宜投入大量經費施作人造設施,建議以荒野型綠地空間進行規劃設計;計畫案名請修正為「屏東縣四重溪環境營造計畫」,總經費請調整為新臺幣1,800萬元,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620萬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180萬元。

二、四重溪水源開發歷史及流域的文化資產與恆春半島多元文化相互融合,所提規劃設計構想應與之相呼應,以突顯出不同族群生活、文化、環境特色,呈現基地原有地形地貌景觀環境特色。本區為閒置空地,目前的規劃構想示意仍為都會型公園,無法凸顯及融合當地地貌特色,應重新檢討本區三角形基地之分區規劃構想,請以尊重自然、恢復原有地貌重新調整主軸目標及施作方向,朝荒野型綠地方式改善空間環境。

三、請縣府於11082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四、本案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五、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縣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

一、本區礙於基地現況土地使用之不確定性及基地原有地形地貌景觀環境因素之影響,建議以創新實驗方式,考量朝向生態復育及環境監測之荒野綠地為目標。在維護管理方面,建議必要時,可朝放任分區以飬養動物如少數羊群之管理模式和低強度人為維護方式雙管齊下,確保可持續簡易及輕量型之管理維護策略經營。

二、本計畫定位為荒野型綠地,施作之項目宜注意三軍聯訓基地隨時辦理軍事演習的使用需求,可能破壞設施,因此建議採簡單、自然與低維護管理的方式,建議採用自然生長之耐旱植物。請先確定其使用功能、使用者和活動內容,荒野型綠地空間,未來仍應以低維護管理為目標,應有詳細的植栽調查資料為基礎,以支持荒野植栽材料的使用。

三、本案基地為敏感區,應注意自然環境中山水交界區生態,切勿增加過多人工設施,且因產權使用之不確定性,宜以輕量設施處理。荒野型綠地需調查當地原生植栽,以低維管的方式進行規劃。

四、建議基地以「自然植生」 與「自然演替」方式進行實驗性植栽復育。針對基地及周邊 1-2km 範圍內原生植被進行詳細調研。將蒐集之植物體/種子建立「基因庫」 (Gene Data Bank)並於區內劃定一區為「 試行示範區」 (Demo Area),作為推進後續「 復育計畫」之基礎。

五、針對基地環境應作詳細調查,包括季風(含風速、風向)、 水文(含降雨量、瞬間強降雨量、基地排積水、坡度自然排水、周邊道路排水等)、日照(春分、秋分)、空氣汚染源(含點、線)……,以為「 復育計畫」 之参考依據。

六、區內動線應非人為規劃,而是以 desire line(期望線)概念,依基地行為觀察及順應地形為基礎,作出自然動線佈局,呈現「道法自然」之旨意。非植物性材料均以自然材質,如粗砂、碎石、枯木等為主,避免非必要的舖面、廣場等一般公園設計元素。

七、本案整體預算之分配合理性及項目宜配合現場調查有所調整,整備、水土保持、整地等工程之屬性,景觀設施、雜項屬性,照明之必要性、排水灌溉...等,屬一般公園景觀工程項目,宜再檢討。本案經費需求的工作項目之植栽工程,為避免淪為一般公共工程的植栽工程,野地植被群落生態復建的不同階段,涉及的植生調查、導入技術及植生工事,應一併考量。

八、請補充整體規劃中基地定位與構想(:歷史場景、觀光旅遊節點、生態層面的意義)。荒野型概念希望呈現原地景與自然景觀,請回應上述之定位,建議建立設計處理手法之原則。釐清上述兩項方能做到自導式導覽。

九、本案應重新檢討規劃設計內容,檢視七個分區的使用功能, 編號5.軍備展示、編號7.綠色河畔等為現況整備,編號3.階梯座椅可以環顧綠色河畔及多功能廣場及中央廣場,編號6.簡易服務設施則為就近服務現有營區生活需要,確保經營之可行性。其餘分區,可再針對未來使用意象及其區位需求條件及功能需求等,予以補充說明。

十、計畫書第25頁(簡報第15頁):基地與四重溪之間的道路除了維持最基本的過境交通外,應強調本基地與四重溪水岸之間的串連並積極回應「準荒野型綠地」的功能,目前只寫了「7」(標示為「綠色河畔」),後續應列為重要的工作內容。

十一、報告書23頁的總面積為「37,292平方公尺」,但第31頁的預期成果「綠地空間3公頃、改善開放空間5公頃,導入海綿城市及低衝擊開發2公頃、新透水面積0.8公頃」:二者之間的關係為何?這幾種施作方式有何不同?

十二、第31頁的預期成果目前看起來並非以本基地為主(荒野型綠地),而只是成為過路客(服務其他觀光據點),應重新思考並調整為本基地的準荒野型綠地預期成果。

十三、本計畫目標定位在於原野土地整備及植被群落復健,區內原分別編列經費的水土保持工程和排水工程,應檢討其需求性;景觀設施工程及照明工程,應可整併,並且註明非定置型的一般公用簡易設施項目為準。

十四、本案如涉及「豢養牲畜管理機制」,應有專業者協助縣府及公所後續之執行;建議邀請具實務經驗之畜牧業專家學者擔任顧問共同参與;如畜牧相關科系有屏科大、中興、東海、台大也有畜牧場,及相關技術人員,可資諮詢。基於本實驗,採用牛、羊、馬群管理模式(Management)和低強度人為維護方式(Maintenance),結合前述植物自然植生和演替(Natural Colonization & Succession) 本案名稱不宜以一般“公園”概念稱之。

十五、本案以一般預期成果與效益格式是否適用本案,建議研擬符合本「實驗性環境營造計畫」之內容。

柒、散會:1700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提案計畫審查會議紀錄(3)

壹、開會時間:11077日(星期三)上午9

貳、地 點:本署105會議室

参、主持人:吳署長欣修                 錄:劉文菁

肆、出列席人員:如會議簽到簿

伍、報告事項:如會議議程

會議結論及委員審查意見

案一、嘉義縣「民雄鄉水綠廊道串聯計畫-民雄珠串。綠水相連」

會議結論

一、本案水綠廊道串聯計畫,盤點出兩條水圳及4個工區範圍,亮點與效益略顯單薄,水圳沿線腹地狹小日後工程施作有難度,且尚有違占戶排除問題待解,建議縣府再審慎盤點民雄之水綠資源,整合前期城鎮之心計畫所打造的民雄運動公園、森林公園以及北斗社區北側的北勢子營區綠地資源,提出大民雄地區的水綠系統願景及分年分期推動策略。

二、本案以水圳為主軸,串接周邊社區、學校、公園,除水岸綠帶品質優化之外,水岸複層設計做法,宜再加強該區水文、水質、水量及基地整體排水系統及活動需求分析,並就每河段之環境特性及使用需求,研擬改造構想,目前的設計構想示意有設計過度、施設過量,恐與當地鄉村生活環境特色不相融之情形,建議再檢討

三、本案請縣府參酌委員所提建議意見盤整修正,並儘速邀請環境景觀總顧問再次現勘,整體盤點民雄鄉在地環境資源及相關建設計畫,提出更完整的民雄水綠串聯計畫,先提下次工作坊討論俟有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審查。

委員審查意見

嘉南平原水系,大河流源自於中央山脈,小支流來自平原東邊的丘陵地,長期河道變動很大,日治時期才有灌溉渠道,民雄鄉水綠廊道位於前述之嘉南平原水文系統,建議拉高其層級與關聯性之整體論述,方能凸顯本計畫之特殊性。

二、本計畫水岸公園綠廊的串聯,綠色串珠部分要有分級分類的規劃設計及管理策略,全面調查綠廊植被的群落組成,盤點公園綠廊各式設施之項目及數量,避免民粹主義式的需求引導開發內容,方能確保綠色基礎設施的質量水平。

三、有關生態綠廊環境之植栽選種,建議除所提選用原則之外,宜考量各區段之地域自明性。建議可以再強化城鎮風貌特色的形塑;目前設計構想較看不出場域場所精神的特質,包含意象、步道元素等的彰顯等。各區挖掘填土方以持平為原則,若有多餘土方,建議留置現地作地景營造之用。

四、本案各工區的場所生活脈絡與實質環境條件及使用者的行為,應充分的反映在規劃設計內涵與環境美感上,本案尚缺凸顯社區、聚落生活及常民文化、信仰紋理及在地特色。目前的設計構想示意有些設計過度、施設過量,與當地鄉村生活環境特色不相融合。區內所使用設施材料儘量以就地取材,或舊材料重新整理方式來利用。

五、計畫以水圳為主軸,串接周邊社區、學校、公園,應屬地區性綠色基盤計畫,除界面整合之外,請加強該區地表水文、排水系統及淹水潛勢之分析,並研擬因應策略及將沿線周邊環境改善一併納入思考。水圳是否仍保留灌溉功能?圳道之水質水量將影響水岸周邊親水活動之可能性及生態復育條件,設計應詳加考量。

六、區排水路和農田水圳的複式堤岸設計模式有所不同,不應直接套用北部案件為參考案例。

七、考慮毗鄰水綠相連分區設計的功能定位,例如:福樂國小環境教育場域,除了複式堤岸改造,建議考量其他配套措施,如:微型跌水工曝氣溶氣,可增加區段水文生態基流量,促進生物多樣性。

八、護岸及界面改善請儘可能運用腹地綠化緩衝,減少欄杆的設置,兩岸社區路徑之銜接是否有增設步行跨橋之必要性?

九、整個水綠廊道面對不同的水道設計功能(雨排、灌排)應有不同的規劃手法,有些河段應以生態、灌溉及安全為主,有些則可以有親水的可能,所以水岸兩側腹地及使用現況應審慎納入考量,例如,「北斗水岸公園」腹地較大,所以應該有更多近自然工法及生態思維的可能,而中興圳南岸的佔用問題是否已有妥善處理?

十、目前已提出「維養計畫」值得肯定,後續進行時應區分不同河段/不同社區的需求及參與方式,才能真正建構具「常民生活特色」的「水綠廊道」。

十一、水岸兩側護岸清整,以複式斷面達到親水之規劃,是否已與相關水利單位充分溝通,具可行性,以避免實際執行時遇阻影響未來設計及工程進度。四個區塊各自成立預算?如不分標應以整體編列。

十二、 本案經多次工作坊討論,計畫目標及範圍尚不明確,後續細部計畫應確實依據各社區特性不同因地制宜。水圳各有其特色,應著重強化其特點(:生態、灌溉等),周邊社區組成及環境特色亦不同,工作程序(民眾參與)及設計重點應有所不同。舖面材質應以自然材質之透水性為主(磚石、泥土、沙),不一定要全部一樣的硬舖面。

十三、 從經費需求來看,計畫中各區段之工項相當詳細,但整體環境風貌美學(包括色調、構法及材質)會是怎樣的自明性或紋理。計畫中之設施準則、植栽選用原則等因應不同區段之地域特色、社區紋理、常民生活需要及土地使用而有所區別,而顯出各區段的自明性。

十四、景觀高燈、導覽牌、解說牌、指示牌、預鑄座椅、欄杆等設施請減量,單價調降或提高材質規格,設置區位不要成為視覺障礙。步道側邊與灌木或複層植栽間,宜有草皮路肩(p.30),步道與草皮界面宜平整。

十五、北斗水岸生態公園與社區連接,既有籃球場、遊戲場之整修,建議以更為自然方式營造(地景式),並考量遮蔭及舒適性。避免因過度人群聚集而干擾昆蟲鳥類之棲息環境,建議休憩廣場減量或儘量離岸退縮,遊戲場移至較適合的區位設置,本區着重生態綠廊為主。

十六、預算表部分請再檢視北斗水岸生態公園之「蝴蝶教室」?左岸公園和福樂國小環教場域之預鑄座椅可否減量?

十七、北斗水岸生態公園之1-四「入口廣場」、「PC刷毛舖面廣場」及「休憩廣場」是否重覆計算?另,「空汚費」請修正為「空氣汚染防制費 」。以下各區同此修正。

十八、福樂國小環境教育場域新設「親水階梯」破壞水生生物棲地環境,且可能造成孩童不慎跌落水中。建議以「近水」方式,選擇現況較為平緩之處,作為生態環境教育場所,並與新設步道結合作整體規劃,以兼顧保育與環境需求。選擇淺灘地區設置水鳥棲息沙洲,提高地區生物多樣性和環教功能。

十九、福樂國小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應有更具體的後續推動作法,可參考其他縣市政府在計畫後續進行時同時併行(例如啟動三年的推動期、設計合宜的教案、有明確的專責環境人員等),才能在完工後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二十、福樂社區綠廊入口空間及入口廣場應儘量避開人行步道,並善用現有林蔭設置,使綠廊完全融入現有林地,為熱帶區的嘉義居民提供舒適涼爽的休憩空間。建議加強社區参與之「創新」作為;建議以「近自然工法」代替「親水空間階梯」。水生及岸邊植栽單位請修正為「株」。

二十一、中興圳南岸綠廊延伸,建議加強「創新」與「自明性」環境營造。中興圳南岸周邊涉及占用問題,建議務實盤點(涉及施作面積)和堤岸可能之作法與改造效益。

二十二、本案以民雄鴨母坔大排渠道連接社區聚落、北斗水岸公園、福樂左岸公園、福樂國小與福樂社區串連成一個帶狀的藍綠休憩場域,並銜接中興圳周邊環境改善,計畫具可行性,期望完成改善作業後,可成為服務民眾的休憩場域。

二十三、鴨母坔及中興圳是否仍有灌溉功能,請確實與相關水利單位確認能否進入渠道進行親水活動,並注意水質影響及安全性。 

柒、散會:1200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提案計畫審查會議紀錄(3)

壹、開會時間:11077日(星期三)上午9

貳、地 點:本署105會議室

参、主持人:吳署長欣修                 錄:江柏蔚

肆、出列席人員:如會議簽到簿

伍、報告事項:如會議議程

會議結論及委員審查意見

案一、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案臺中市政府所提「城南之心計畫」,分有兩期,本次所提第1期工程計畫包括:(1)東峰國中校園周邊空間改造、(2)228紀念公園廣場改造、(3)東峰公園入口節點、大智排水水岸空間及低衝擊環境改善、(4)國光國小校園周邊環境改造、 (5)立德東街園道綠化、(6)大智公園綠色環境營造等;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7,500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1,500萬元。

二、 計畫以園道為核心,打開校園圍牆與公園、社區開放空間連結,整體植栽設計是未來主要亮點,建議邀請中興大學森林系、興大附農及東峰國中與國光國小啟動對話及合作機制。整體規劃設計構想,不應只是更換舖面,請市府確實檢討園道的植栽定位、下世代人本與新生活想像,提出園道改造新思維,並確實扣合在地歷史、生活紋理及生態特色,達成本計畫「引風」、「增綠」、「留藍」之目標。在經費運用配置上,屬區內園道改善部分,建議循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爭取補助,屬區內公園、綠地、校園退縮及公共開放空間優化部分,再申請城鎮風貌計畫補助。

三、 既有植栽應進行系統性調查盤點,為後續的植栽計畫確立選種多樣性、生長環境改善(沃土、蓄排水)及維護管理有一套完整的指導原則。

四、請市府於110820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五、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六、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由於極端氣候變遷之不可逆衝擊和人為過度開發,全球已出現「城市水危機」現象。「人求水,水求誰」正反映出建構「城市綠色基盤」(Green Infrastrusture)(含水與綠)之急迫性和必要性,本計畫提出「綠園道」和「水環境低衝擊系統」可為臺中市營造綠色基盤帶來契機:建議市府團隊在「引風、增綠、留藍」之基礎上,進一步思考,前瞻性地結合「城市灰色地盤」(Grey Infrastrusture),提出型塑臺中市為「海綿城市」(Sponge City),進而成為「韌性城市」(Resilient City)之願景,為臺中市「城市治理」(City Governance)作出貢獻。

二、「文學」有詩人專家對環境描述的一種概念比喻,本計畫提出「人本文學道」之構想,對全臺獨一無二的臺中市「園道系統」起到「承先啟後」的作用,為即將被遺忘的「文化城」,帶來新的契機,值得肯定和期待!惟如何透過景觀設計手法提出具體作為,並營造這種藝術家想像中的意境,應為下階段細設所需面對的課題。

三、建議針對園道(含園道、公園、學校等)周邊人口結構、使用行為、使用需求等作較詳細的調研,俾能據以提出符合使用者需求和可持續經營之方案。

四、空間組織,要有“文學”的「意境」、設施(含舖面)之改善和佈局,要有「創意性」、「敘事性」和「可想像性」。

五、無論新植、補植或更新樹種,要考量以下幾點:

1.植物的「氣韻和性格」;包括空間、時間、宗教、藝術和內涵。

2.植物的「真性情」;如「百木之長」的「松」、「瀟灑倜黨」的「竹」、「韻勝格高」的「梅」(歲寒三友)、「青春飄逸」的「柳」等。

3.要有四時變化的「動態性」和「可持續性」。

4.要有可資傳頌的「故事性」,如銀杏道(黃金隧道)

5.要有「適地」、「適性」、「適時」的生長場所。

六、 提出的整體規劃理念與策略應具體可行,回應全球城市氣候變遷議題,本計畫涵蓋範圍較廣,應持續爭取各項補助經費逐年持續落實。

七、 第一期基地主要為校園與園道,均已生長大量喬木,土壤經長期使用已夯實,生長不佳、不宜樹木的替換,綠地之多樣性(生態、季節變化與複層等)之提升與後續維管策略,必需多思考植栽設計之可實踐性。

八、臺中市於110118日在綠色和平基金會見證下簽署「氣候緊急宣言」,簽署8SDGs,其中與本計畫有關的至少有三項目標(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SDG13氣候行動、SDG15陸域生態系),因此,本計畫因應氣候變遷的工項中,有些是水利工程(例如,工項五「東峰公園低衝擊環境改善」的基地排水及植生土壤改良,1455萬),應精準計算因應氣候變遷的KPI;有些可以鼓勵並結合社造/社規師(例如工項一「東峰國中校園周邊空間改造」、工項六「國光國小校園周邊環境改善」、工項八「立德東街園道再綠化」等的「雨水花園」),以及後續應鼓勵興大附農及中興大學的師生參與。

九、 「安全照明設施」在不同工區有不同單價(工項三的30,000元及工項四的200,000元,是否有誤),請查明。

十、 後續應務實地結合中興大學(或其他學校)的USRSDGs及地方創生作為(例如:台中市地方創生相關政策之研擬係由中興大學執行)。

十一、本案步道系統、廣場與停車空間,未來應著重綠地之系統設置,才能達到所謂排水、透水之功效,採用透水材料並不會是最好的策略。

十二、欄杆之設置避免,阻隔性太強,應儘量以降低方式或複層綠籬方式取代。

十三、本案經檢討調整,將國光國小納入第一期施作範圍,國光國小興大路側,校園圍牆有退縮增加人行道寬度,建議必要時國光路側亦可比照,將校園圍牆退縮以增加人行道寬度。

十四、國光國小臨時道路人行道建議以複層式綠籬植栽帶阻隔,以增加學童安全。

十五、學校周邊現有大樹建議檢視不合適之樹種是否可移植(:黑板樹、榕樹等)

十六、臺中城南過往的發展與日治時期中興大學前身有很大的相關性,當時農林系統非常發達,其邏輯思維影響南區的整體風貌,建議邀請當時園道的設計者參與討論,凝聚共識。

十七、城南是大肚溪流域的一個支流,沖積平原多鵝卵石,冬季會有4~5個月乾季,氣候與土地基質條件會影響該地區的景觀思維。

十八、全市永續景觀策略規劃已提出多元人性景觀動線策略及城市生活多元尺度縫合策略,但對於綠園道植栽及維管策略(各區行道樹之樹種、花卉、複層植栽灌木及地被之多樣性)之指導則有待再加強。綠帶植栽密集區,宜有疏剪策略原則,以確保喬木下沿有2.0公尺之通透視野。

十九、人行動線步道舖面內不要設置解說看板、安全照明燈具、休憩座椅、突起樹穴界石、花台、水景等人為設施,以免成為阻礙物。電信、電纜箱應一併協調遷移。人行步道兩側與綠帶或複層植栽間或綠籬間最好有草皮路肩。步道與草皮介面宜順平,路緣石或界石不要高起。

二十、因應極端氣候,雨水花園之雨水來源有問題,宜以回收水為主。校園及公園設置乾式滯洪池之區位應有評估說明。水道、水岸兩側加強綠籬、自然壘石、或護岸階梯化,予以安全阻隔,取代安全欄杆。

二十一、因應氣候變遷調適韌性,應該有更積極前瞻的地景設計方案,例如:配合雨水花園及人行步道鋪面改善,埋設地下雨撲滿,收集路面逕流水,做為綠園道植物澆灌水源。

二十二、未來施工區域坐落在通學路徑、人行通道,要做好工地環境及安全管理、人車交通維持秩序。


案二、高雄市「旗山溪左岸-旗尾地景暨創生環境改造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案高雄市政府所提「旗山溪左岸-旗尾地景暨創生環境改造計畫」,主要工項為:(1)旗尾河堤公園場域優化、(2)友善路口建置(延平二路與河堤路)(3)旗糖北側入口停車場環境整理、(4)楠梓仙溪左岸河堤綠廊、(5)工業遺址地景與綠地河堤景觀營造、(6)野草雨水花園、(7)旗糖北側廣場空間營造(商店街戶外場域、原溜冰場域)(8)縫合社區與旗糖圍牆開放工程、(9)友善路口(旗屏一路與運蔗路)(10)糖廠社區北側串聯(福德爺廟周邊場域整理、旗尾社區優化工程)(11)光環境營造等;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7,500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地方配合款1,500萬元。

二、本計畫接續過城鄉風貌推動成果,並結合刻正推動旗糖農創園區,進行旗尾社區鄉村新生活的整體環境改造,為本案重要亮點;期待市府朝將本案打造成為永續社區示範案努力。

三、請市府於11082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四、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五、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新鄉村論述的實踐需要以在地產業(農產與加工加值)的永續性為基礎,計畫應以旗糖農創園區與旗尾生活聚落之環境基盤品質提升為目標,現有觀光設施之開發使用請納入檢討,並就與計畫理念不符者提出改善對策。

二、農創園區經營模式相當重要,市府應儘快與經營團隊討論計畫內容之適宜性。

三、本計畫概念係「新鄉村行動」,也提及「From place-based to place-led」及SDGs,後續應說明本計畫的預期成果如何落實SDGs核心目標(goals)、具體目標(targets)及指標(indicators)的KPI(例如減碳、水質改善、綠覆率等)。

四、整體規劃構想中的「設置雨水野草花園,因應極端氣候及生態永續」應有更全盤且具體的作法,例如雨水野草花園應邀請社規師及社造伙伴共同參與,而後續是否需要更全面的水利工程手法也應納入整體規劃思考。

五、光環境工程編列200萬元,聚焦在五個場域(社區入口廣場、糖蜜罐遺址、整修館舍、社區聚落宮廟、地景橋左岸廣場),這些場域有些是社區居民日常生活空間或節慶活動場所(代天后宮、福德爺廟、糖廠),有些是社區居民及遊客的照明需求(例如地景橋左岸廣場),應該釐清說明及有不同的回應手法(例如是否設置時段性的燈光控制等)。

六、材料選擇除耐久易維管外,不同材料之介面處理應妥善設計,避免因介面收頭不良影響整體觀瞻。

七、戶外傢俱及設施材質之考量,避免不耐久且樣式太突兀,應與整體環境契合。

八、北側停車場若與旗山橋銜接,建議設置指標系統。

九、旗尾庄其地質、地形、氣候、生態、不同時期人文發展產業,皆具有其潛在特色,同時為地區自明性所在,未來發展請儘可能朝向能源自主、水資源友善運用、廢棄地景處理及綠足跡議題,可成為國家永續發展之典範。

十、糖廠遺址、周邊水系及交通和蔗糖種植原料取得相關,周邊社區生活與糖廠互動密切,請再補述相關基本調查及土地使用關係,以支持糖廠園區介面打開之計畫構想。

十一、建議套疊旗糖農創園區、自行車道等相關圖資,以作為後續計畫分析之基礎。

十二、計畫書P.26-P.28旗尾河堤公園場域優化工程,路口除了友善人行標線及號誌外,宜整併(共桿)增加有林蔭植栽之停等空間。人行穿越線與步道間之路緣石宜整平,步道要延伸至穿越道寬度齊。

十三、河岸及河岸旁植栽,請避免如計畫書P.22所示,旗山第五號排水之護岸外的植栽外側又再砌水泥矮牆,形成雙層水泥牆保護植栽之情形,既浪費公帑,又造成植栽自然排水問題。計畫書P.28河堤側邊已有矮敦,欄杆可以複層植栽取代。

十四、計畫書P.32野草雨水花園之經費185萬元,僅止於排水路,可否擴大範圍作為低窪滯水草花區。

十五、解說牌大小及設置區位,應避免成為步道舖面上動線及其視野的障礙。

十六、旗糖糖廠未來發展方向為何?工業地景再利用的方式請補充說明,需要周邊景觀計畫設施搭配才能到位。

十七、河堤土方換置經費,未包含在經費需求表內。如果已有土方來源,須注意表土層的土壤改良。

十八、糖廠圍牆打開與社區連結,可與社區溝通是否留下部分圍牆紋理,同時應考慮夜間使用安全管理問題;光環境設施地點,應規劃夜間開放使用範圍及時段,避免造成夜間生態干擾,同時便於後續維護管理。

十九、高雄屬於較炎熱少水之氣候,植栽選種方面應選擇耐旱、樹形好之遮蔭植栽,較適合雨水花園之設置。 

捌 、散會:1200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第2次)核定函及會議記錄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第2次)核定函 │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第2次)會議記錄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提案計畫審查會議紀錄(2)

壹、開會時間:110426日(星期一)1400

              110427(星期二)1400

貳、地 點:本署107會議室

参、主持人:吳署長欣修(廖組長耀東 代)   

                           紀錄:韋理淳、謝睿禮、江柏蔚

肆、出列席人員:如會議簽到簿

伍、報告事項:如會議議程

會議結論及委員審查意見:

案一、臺東縣「康樂站前巨石廣場與史前花園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案臺東縣政府所提「康樂站前巨石廣場與史前花園計畫」,工程項目包含基地A-康樂站前巨石廣場(2.42公頃)、基地B-史前文化博物館後方史前花園(4.96公頃)、基地C-幸福住宅旁社區綠地(0.51公頃),原則同意;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6,670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670萬元。

二、本案建議縣府整合臺鐵站康樂站、巨石廣場、史博館及史前花園之整體人行及綠地網絡,並與史博館改造計畫密切搭配,在植栽選擇上要達到視覺景觀優美效果恐不容易,植栽設計建議以完工後好管理維護才是優先考慮重點,在植栽養護上,於設計階段即需構思處理方式,請縣府務必要審慎考量,未來設計時亦應密切與史博館溝通協調雙方展演需求及分享園區植栽管養之經驗。

三、規劃設計時應預先考量未來火車站前計畫道路開闢之人行動線、工序等,預先規劃設想介面整合,以避免後續工程施工互相衝突。

四、請縣府於1106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五、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六、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縣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設計時需注意康樂車站與史博館間人行空間之綠意塑造及史前生活文化地景的導引故事。

二、注意施作完工後的維護管理,以確保綠意的品質及戶外展示的內容。

三、宜針對史前公園、史前禾本科植被、史前人生活空間及南島語族文化意涵植栽面向多加論述,並請縣府要求設計廠商應提出後續植栽之經營管理計畫,以評估養護成本及植栽選種參考。

四、從車站到史博館的綠色生態動線規劃,未來應針對打造地域特色部分多花心思。

五、康樂站前計畫道路開闢,請縣府爭取「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計畫」補助,務必與本計畫妥善銜接,才能真正串連本案ABC三處基地。

六、本案基地C社區空地中間夾雜的私人住宅區,建議透過後續的縣府都市設計審議及土地管制來留設出串聯通道(例如沿著計畫道路2-2-15M設置退縮人行道)。

七、社區綠地(0.51公頃)必須納入社區居民需求及本案串連通道之需求妥善規劃設計。

八、景觀高燈(25盞,單價55,000元)數量及單價應再檢討,建議納入「光環境營造」的思維妥善規劃,不見得一定要全部用高燈,可以依不同基地、不同活動功能調整照明所需之輝度、照度及燈具。

九、簡報P.12幸福住宅上方範圍與P.16本案施作範圍有落差,請補正資料。

十、除車站到史前博物館的動線及道路系統之建構外,其他進出此空間之出入口、停車空間、接駁空間及動線,請妥善設計。

十一、步道兩側留設草皮路肩,步道舖面與草皮整平,P4729-5桌椅、P45塊石座椅地景風貌,宜設計符合人體工學,座椅面排水請一併納入設計考量。

十三、基地C社區空地需考慮幸福住宅之社區生活、遊憩需要及軸線動線串聯綠地。

十四、火車站前停車需求與停車接駁轉乘之規劃需詳實考量,避免造成路邊違規停車之亂象,交通系統應與生活圈道路計畫整合一併規劃設計,避免行車動線衝突。

十五、社區空地綠化應考量幸福住宅住民生活休閒需求,配置必要之活動休憩設施。

十六、史前後花園4.96公頃,改造應盡量配合現有植栽條件與土方平衡,並整體考量進入史前博物館之人行動線規劃。

十七、請考量東區職訓中心及聖母農莊在整個地方扮演的角色,是否可能作為未來創生的空間,建議於整體規劃時可納入考量。


案二、雲林縣「110年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虎眷鷹揚。雲林上場』」

會議結論

一、本案雲林縣政府所提「虎眷鷹揚。雲林上場計畫」,共分有三期計畫,本次原則同意核定第一期計畫,主要範圍為再造歷史現場以外之公共開放空間,包含基地A-數位影音基地(0.5公頃)、基地B-攀樹實踐訓練場(0.12公頃)、基地C-停車場 (0.15公頃)、基地D-眷村記憶園道(0.3公頃)、基地E-藝文綠徑(0.47公頃)、基地F-戰備地景公園(2.72公頃)及基地G雨澤時光之森(1.5公頃);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7,100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1,100萬元。

二、本案與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合作,最後呈現的整體效果要預先設想,企圖呈現不同特色及使用,未來在經營難度也相對提高;生活污水做淨化方向正確,但形成新生態後,是否與周圍農場產生干擾,宜與農場經營者溝通。取得共識;園區適合何種經營模式導引參觀,白天、夜晚是否適合吸引遊客使用等議題;基地環境調查後如有足夠的資源,夜間生態體驗可以試辦,至於光環境營造部分,建議先完成全區整體規劃,經評估具可行性後再於個別區域試辦。以上意見請縣府未來於規劃設計階段應審慎整體考量。

三、請縣府於1106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四、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五、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縣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請盤點基地內水、綠資源,尤其是既有植栽的調查,應整體檢視提出移植、增植、梳植之設計原則,以增進未來整體園區的環境品質及空間綠意。

二、請考量未來預估的遊客數量與活動內容,並配合日後的經營管理計畫,第一期示範營造的農地滯洪,理念如何執行運作,應謹慎考量。

三、針對綠地滲流與農地滯洪之策略,請評估當地半年乾旱期,是否有經常性的水量,雨季瞬時降水量大,是否考慮地下儲水空間,且經常性滯水空間可能會孳生小黑蚊,故構思水系整理利用時,請評估面對枯水期之因應策略,並針對可能孳生的小黑蚊提出解決辦法。

四、建國一村為空軍眷村,本計畫共分為第三期,對於眷村文化園區未來的發展及經營應先有整體想法,後續各項周邊環境規劃設計才能對應符合原建國一村之整體發展目標,尤其是眷舍再利用之經營計畫,如能先確認,後續公共空間場域之整體規劃設計才能對準未來經營者及使用者之需求。

五、「農地滯洪暨水資源改善」的第一期示範營造經費,建議於經費需求表中明列工作項目及預估經費需求,以確保未來能落實全區的農地滯洪保水成果。

六、「中水/雨水儲留再利用」經費是否列入「綠地生態排水系統建構」的工作項目下?簡報中之「高槽水塔」(20頁)似乎不宜再作為水塔使用,建議應釐清(高槽水塔應可作為未來經營管理的重點之一)。

七、「光環境營造」應先對園區之經營使用及周邊環境有整體的設計規劃原則或規範,再依其內容及經費納入本計畫三個分期分區的工作項目內施作。建議與眷舍建築物內部光色、透光度,搭配園區周邊環境的照明設計,營造出屋內外,人與文化、人與環境,有溫度、親切、舒適及生態的光環境。

八、請注意加強停車場、步道(街區道路、觀察步道)、廣場鋪面材質與工法之設計說明。

九、林間藝文小徑塊石不易銜接,入口花廊道、花園節點之花台高低宜再檢討,景觀座椅宜有導勾以符合人體工學,澆灌工程、照明工程過於制式,宜再檢討,針對烏龜殼空間之通風、防潮處理(:貼近地面處)請注意加強。

十、不同眷村因應自然及人文環境的差異應有其特色之強化,軍事地景的保存與再詮釋(創生基地?),基地具備豐富的資源、語彙與空間層次,計畫具整合效益與設計挑戰性。

十一、經營管理是未來空間品質的關鍵,建議計畫執行同時建立跨域的經營機制與生態及農業的綠地(濕地)維管單位,肩負起園區維運的責任。

十二、未來願景目標是希望糖鐵復駛,故對糖鐵復駛所需基地動線系統銜接部分,應預先規劃入口空間與鄰近歷史建物之再利用功能。

十三、周邊農業使用應盡量維持,農業地景仍是特色,局部空間可增加在地物種的棲地營造。


案三、新北市「雙百年環線-猴硐.三貂嶺.牡丹文化敘事聚落營造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次市府所提「雙百年環線-猴硐.三貂嶺.牡丹文化敘事聚落營造計畫」,主要工程項目包括「猴硐聚落」-雙百年生活水岸節點、猴硐神社步道入口、礦工文史教室、猴硐車站周邊無障礙環境、「三貂嶺聚落」-聚落走讀走廊、聚落入口及環境再造,以及「牡丹聚落」-站前運煤廣場、牡丹溪水岸生態營造等,原則同意;本案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12,700萬元,中央補助款新臺幣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6,700萬元。

二、本案後續景觀設計宜採七分自然地景加三分歷史文化,選擇改造地點及改造方式應審慎,選點方式應以讓遊客在不影響當地生活下,了解當地文化、特色、自然及礦業遺址為原則,亦不宜新增太多設施,讓原有應帶給遊客體驗礦業文化及早年礦工生活感受的氛圍,不因增加設施反讓遊客產生混淆。簡報示意圖不適合部分,未來設計時要留意,避免將秀麗的村姑整形變西施。

三、本案請確立發展定位,應從環境承載量了解發展與設施的限制,避免過於觀光導向,引入過多觀光客,對當地生活及環境造成衝擊。

四、請市府於1106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五、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六、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猴硐、三貂嶺與牡丹應是基隆河與雙溪的分水嶺,為雪山山脈沉積岩形成的環境,多丘陵地形受東北季風影響,造就多雨條件水資源豐沛,生態層面為世界罕見的亞熱帶雨林。

二、由於過去產煤,平溪線火車帶動地方發展,其lifestyle非常特殊,需要細緻、微小的規劃設計,打造傳統與現代的規劃空間。

三、目前選定三個計畫基地皆為沒落礦坑產業的小聚落,現地居民多為高齡長者,應留意在地生活之需求,目前計畫仍以觀光客需求為主要考量。

四、避免運用大量人造設施,應著重發展自然地景的體驗。周末假日如何因應大量遊客湧入產生的車輛與垃圾問題,請將配套措施一併考量。

五、簡報P.242628設計手法如何彰顯礦坑選址的場所特色?請勿施設千篇一律的都市步道;猴硐聚落外掛棧道,請檢討必要性及其替代性;三貂嶺聚落景觀護欄(330)及休憩棚架(250)、牡丹聚落景觀護欄(418),請檢討其必要性及替代性,並請加強猴硐聚落舊醫院前廣場鋪面及林蔭植栽設計。

六、城鎮發展空間議題「各自執行的公共設施—逐漸改變聚落空間樣貌」的策略係「色調彩度、輕巧化、融合環境材質」,後續如果要落實本計畫的不同策略,務必要納入不同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以確保本計畫施作的公共性及符合「簡單、自然、好用」的目的。

七、本計畫應思考係以居民日常生活為主或觀光遊憩為主或混合二個不同目的?如果是以居民日常生活為主,便應以簡易修景及滿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設施(例如親水設施或社區小型活動空間)為主;如果是觀光客為主,便應納入交通管理(例如時段性交管)及遊客使用需求,建議在這三個施作點有不同的因應策略及手法。

八、應了解聚落發展演變,從礦業轉為觀光,並詳細盤點資源,著重環境資源的整理及修景,修舊如舊,應先有整體的設施設計準則,避免過度、過大的量體及與環境不協調的設施。

九、相關改造內容如果係鐡路局或其他公有土地,應確認須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本案雙百年環線環境系統整合計畫列為中期辦理,一般整合計畫應於先期規劃完成,是否誤植,請釐清。

十、P.28-29預定工作項目,計畫目標1「重塑文化路徑的敘事環境」、2「開創世代共榮的聚落生活」同樣列有牡丹隧道口至聚落生活水岸、運動公園再造等2項,是否誤植,請釐清。

十一、三聚落12公里的礦業生態或生活博物館環境營造有其文化觀光及自然體驗之吸引力,但山區中分散的小型聚落如何在此計畫理念中重新找回活力?未來在規劃設計時要更細膩思考。

十二、本案設計需以修景、補綴與提點方式讓大地景重新得以感知,產業空間設施適度修復、生活聚落導入新的使用模式,應謹慎考量設計語彙與材料工法,尤其是植栽選種的在地特色,Dark Line完工後必然會帶來遊憩使用之衝擊,本計畫宜先有配套構想,避免地景特色被大幅改變,植栽以在地原生物種為主,不宜再由外引入。 

 

案四、連江縣「110年連江縣北竿大坂里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案連江縣政府所提「110年連江縣北竿大坂里計畫」,工程區域(項目)包含40據點青年創業活動區(0.4665公頃)、學校社區交流廣場區(1.053公頃)、交流休憩棚架區(0.31公頃)、濱海活動休憩區(0.192公頃)、學校社區共享區(0.3045公頃)、三寶互動地景區(0.183公頃)、歷史生活路徑再現(0.227公頃)及識別系統,原則同意;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6,667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667萬元。

二、縣府與海洋大學如何合作經營為本計畫重點,縣府須以空間縫合(修景及地貌紋理強化)、環境教育、地方創生、空間活化(使用需求)等面向為操作策略,導入在地返鄉青年對家鄉的期待,並根據師生、社區居民、遊客等實際需求進行規劃,及具體提出發展策略和軟體面之經營策略。

三、本案之空間與設施設計,請以輕量、彈性使用、自然或近自然工法為原則。植栽設計請以在地原生復育優先,擇地試種適種,再選擇適合之樹種,強化地景生態的獨特性。並檢視離島特殊季節對氣候改變於設施之影響,應採耐久性佳、易維護管理方式進行施作,並採用在地材料。

四、請縣府於1106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五、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六、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本案需聚集多方人力資源才能達成計畫目標,如海洋大學、社區發展協會、青年發展組織、海洋大學學生以及地方相關人士等,故應更聚焦於尋求未來具體之發展策略和軟體面經營策略,以找出在地的地方創生途徑,建議可透過類似旅遊行程及居民日常生活的規劃來檢視如何達成地方創生之目標。

二、因連江地區冬天時東北季風強勁,簡報P303840之相關設施如何因應當地氣候(其材質與形式並不一致),須審慎考量,如濱海活動休憩區之棚架施作時,應注意耐候性和承載季節性強風而考量結構、材質與形式之使用;在交流休憩棚架區之棚架頂蓋之材質亦應注意海風耐受度,寬度不宜設計過寬,受風面盡量在1公尺左右。

三、本計畫請保持地方特色為方向進行空間整理,並以簡潔、彈性與實用為原則,盡量使用在地育苗之植栽;及空間使用的彈性方式、使用者及維護管理亦應一併考量。

四、各據點的發展應考量遊客使用量、使用活動與設施配合經營管理計畫之執行,方可成功。

五、本案植栽綠美化所需的苗木生產,建議以現地委託契作租地生產苗木,以兼顧適地適作風土調適優化苗木狀態,以利早日恢復植生的生長。

六、當地使用之植栽需有面對氣候之準備,植栽宜結合地形、風向及密植在地樹種(喬木植栽應避免單植與列植),建議引薦農業技術專家委託契作的種苗生長及栽培管理技術,及後續的維護管理。

七、40據點青年創業活動區之停車空間位於內側角落,應檢視其動線是否適當。 

 

案五、彰化縣110年彰化縣八卦山大佛綠地森呼吸營造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案彰化縣政府所提「八卦山大佛綠地森呼吸營造計畫」,工程範圍包括,自然生態園區(4公頃)、以為和平公園(0.7公頃)及周邊綠地與停車場(1.5公頃)等三區塊,原則同意;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7,058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1,058萬元。

二、設計定位應以重新打造八卦山做為彰化核心綠色 基盤為題,以減法設計,去除不必要人工設施,未來應 與相關管理單位溝通對話,有共同的認知核心價值,拆 除過多人工設施,回復八卦山的綠色資源後,也要再避 免被其他管理單位增設人工設施物。

三、本案未來有許多拆除土方及營建資材,有些具有結構及擋土功能,請於後續設計中審慎考量,並考量資材再利用的可行方案,減少運棄。

四、請縣府於1106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五、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六、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縣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八卦山公園年久失修,公園內樹木亦已年久,本次擬辦理喬木整枝修剪,編列預算175萬元,樹木修枝、移植或新植應注意民意的認知及專業的工法,建議針對原有植生環境可有更詳細的調查整理,可移除不健康、有公安疑慮的樹木,補植生長較佳的原生樹木。

二、和平紀念公園擬施作平台,請注意耐久性,自然生態公園其鋪面種類建議簡化,公園內高低差甚大,請注意全區排水系統之建置,鋪面材料應避免過於多樣化,應盡量簡化以耐久亦維護為主要考量,並注意排水問題。

三、既有的木平台拆除後,請避免再使用木平台形式,現地高低差在所難免,建議以RC仿木紋的方式一勞永逸,塑木材質耐久性尚不足夠。

四、        肯定以減法拆除人工設施的方向,但為完成未來整體環境的願景,仍應朝向重新建構具整體地形效果的地貌景觀為目標,而非過程受限於拆除後破碎的地形影響,目前的提案尚缺乏清晰的空間願景。

五、各區基於上述的觀點,應有重新規劃動線、排水及重新形塑休閒空間和活動場所與連結。

六、應先建立全區的願景為引導,在整體定位下建立三塊基地相對的關係與功能定位。

七、八卦山的生態潛力為何?此部分與未來綠化方向有關,請補充八卦山綠地計畫。

八、肯定P19 A-G去水泥化、拆除遮蔽視線之鋼構矮牆、木棧道、階梯、花台與水景等設施,E階梯平台座椅保留且自然化可再檢討,加強步道邊坡護欄、擋土牆以生態工法改善,步道盡量以迂迴緩坡處理,避免設置棧道,步道舖面介面裁切整齊,兩側盡量以草溝處理,強化八卦山森林綠地植栽,增加必要之沃土、新植在地喬木,不良植栽可淘汰補植,導覽牌、指標牌沿步道邊坡以短柱標示總長、所在位置及景點標示,並減少人工設施如鋪面、設施、照明及排水等。

九、中山路二段644巷可以標線型人行步道呈現人行空間之規劃,路側隙地清整出來改為草坪(草溝)路肩,比較符合綠地森呼吸的Green Street概念,可利用高低差創造原野式兒童遊戲空間。

十、八卦山公園的營運管理制度要很清楚,縣府應避免將每年辦理燈會活動的燈具設施隨意移置,否則會變成收容所,反破壞以整修好的公園景觀。另公園內閒置的溫室未來如要改善,應先找到願意經營的團隊,要在規劃設計時即與民間或經營者溝通合作。


案六、苗栗縣「百年鐵道旅行-沿海地帶新生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案縣府所提「百年鐵道旅行-沿海地帶新生計畫」,工程範圍包含白沙屯、新埔、通霄、苑裡等4車站週邊營造及車站間社區節點改善與營造等,原則同意,但在規劃設計主軸及論述上,應將通霄苑裡海線18公里納入規劃範圍,仔細盤點沿線自然、人文地景資源,以走讀歷史方式,將沿線自然地景、聚落及特色據點進行細膩微修景,將本案營造成為閱讀地景、生態或生活博物館,未來也可嘗試與社區結合,訓練人員做社區生活導覽解說;本案計畫總經費為新臺6,670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670萬元。

二、本案設計主題建議訂為海線鐵路走讀歷史及聚落修景,請縣府邀請熟悉自然環境景觀設計的專業設計團隊參與,以編織聚落生活文化故事及修復海線破碎地景,作為本案亮點;經費需求表單獨列先期規劃評估費600萬元,非本次補助範圍,請刪除。

三、請縣府於110615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四、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五、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經費需求之先期規劃評估600萬元,不宜補助,請調整修正計畫書。

二、本案計畫範圍除4車站周邊環境外,請將海線18公里範圍納入規劃範圍,並重新配置各區之經費需求。

三、後龍溪以南、大安溪以北的丘陵地是古河口沖積後抬升而形成,其地質、地形、氣候、人文發展與產業自有其獨特性,後續設計時請凸顯其life style,此為本計畫的base,在此基礎上思考白沙屯、新埔、通霄及苑裡各自的獨特性,本計畫或許會更有發展特色。

四、未來規劃設計階段應釐清本案核心目標,是生態博物館、生態復育、產業活化、景觀升級亦或是聚落再生?並指認本計畫範圍的發展問題、策略問題以及詳述如何運用在地自然與人文資源以發揮地方獨特之生活地景。

四、未來細部設計應使用單純簡化之材料,避免太多樣性及過於複雜,以耐久及易維管為主要原則。

五、四個車站的整體關係應有系統性的想法,例如:遊程規劃、各站點的保留及特質的重新梳理。

六、四個車站的制式設施(設置休憩座椅、平臺、欄杆及休憩棧道……等)都一樣,應重新思考地方特色後再檢視。

七、看不到低碳軸帶不同區域特色,走讀旅行亮點及其能帶來何種新生,請再補充自然及生活地景敘述。

八、苗栗海線鐵道的百年歷史場景再現,有賴取之於在地草根地景營造的語彙,例如:竹圍樹籬、石砌駁崁……等,結合本案地景設計項目,共構同體再現,才得以表徵百年鐵道之旅的風貌特色。

九、紮根在地生態及文化的生態工法,有待職人匠師以營造工坊作為平臺,統整調控本區段內公共工程相關細項工法及材質,以利呈現地域主義的地景風貌,未來工程採購招標機制,要設計包容廠商結合在地職人匠師共同參與營造的機制辦法。

十、未來應盤點沿線資源及海岸線自然地景特色,思考如何融入整體沿海地帶新生計畫的規劃、設計及營造中。可參考新竹市十七公里海岸線之操作手法,編織聚落故事,創造好的海岸線走讀場所。

十一、苗栗海線鐵道沿線北有過港貝化石層、沙丘景觀海岸,南到苑裡藺草,地景與聚落生活都有縝密的關係,這裡有獨一無二的資源,但必夠專業才看出來,不一定要做太多硬體設備,將經費拿去做街道家具、設施修整,恐怕無法與百年海線鐵道串起來 

捌 、散會:下午16



附件1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核定函及記錄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核定函 │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記錄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提案計畫審查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110322日(星期一)上午930分、及1400

貳、地 點:本署107會議室

参、主持人:吳署長欣修(廖組長耀東 代)    紀錄:韋理淳、劉文菁

肆、出列席人員:如會議簽到簿

伍、報告事項:如會議議程

會議結論及委員審查意見:

案一、宜蘭縣「員山水公園-維管束漫生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案宜蘭縣政府所提「員山水公園-維管束漫生計畫」,工程項目包含基地A-水舞門(4.3公頃)、基地B-五十溪舊河道(2.6公頃)、基地C-員山森林溫泉公園-水參道(1.1公頃)、基地D-人文生態導覽系統-員山機堡(0.1公頃),原則同意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7,058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1,058萬元。

二、本案建議縣府以大AB方式擴大整體規劃範圍,以員山鄉歷史人文、水綠系統串接及地方創生資源盤點各方資源投入時程、工項,並配合前瞻計畫年度及各期中央補助數額,提供分年分期改造需求,共同創造員山小鎮新亮點。

三、請縣府於11043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四、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五、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指示應提出「導入生態系統服務評估及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BS)」示範案例本案應具豐富的自然、人文地景故本案將提列為NBS示範點請縣府於規劃時務必以生態、自然為本之規劃概念進行。

六、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本計畫所在員山的水資源環境極具在地特性,基地ABC尤其擁有充沛的水資源條件,其水景想像似有不同的可能,有機會創造出土地與水文更具詩意和生態的地景,並藉此反映出三基地的型態差異,凸顯本計畫的環境特質。

二、本案以水為主軸,其與城市社區之水文地景關係論述有待加強補充,經費需求除植栽、地形整地、舖面、機電等工項外,不見水環境經費編列,請縣府針對不同水環境,如湧泉水環境、水參道溫泉、淨水舊河道、戲水河畔、水溝生態、水環境教室等亮點之強化來編列工程經費。

三、基地AB夾雜私有土地,需鼓勵民眾參與,讓這些私有土地地主願意參與縣府的公共建設,在計畫完成後應可發揮引領及示範效果,建議可再爭取後續政策型計畫來縫合,並建議於堤防道路與基地A(營區側)開闢第二個出入口強化動線串接。

四、五十溪舊河道(基地B)應注意水環境生態工法其蜿蜒水道除淨化水質外,也應強調水生環境復育的功能其中將原有水泥化水溝施作生態階梯以作為「生態補償」之作法值得肯定。

五、山腳藝文基地建議善用環境自然資源,以山藝水色草原(大片草皮)取代人工型塑之山水景觀另溼地營造部分建議與湧泉一併思考,在規劃濕地部分建議增加調查蚊子種類及各種地方生活史。

六、本案三個基地可選擇合宜基地積極爭取成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另魚類生態調查及復育建議可與在地的社會企業合作,例如「默語生態農業有限公司」(舉辦「深溝釣魚比賽」的發起者)

七、考量減法照明之餘,應重塑相對亮區(小舞台)及城市亮區(森林溫泉公園)與生態暗區(五十溪河道)建一個buffer zone – ecotone(生態過渡帶)適度引進兩大區之林相及物種,以豐富生態棲地,並納入生態檢核。如本案操作得當,可作為近郊聚落的光環境營造典範,即將整個基地納入光環境營造務實操作後,分不同場域(不同活動強度及特性)梳理出光環境營造,作為未來各縣市類似案例的操作手法或原則。

八、請縣府同時考慮未來的使用者與遊客動線、停留點(員山眺望休憩點),並結合周邊環境及員山豐富的農業資源,以完善休閒農業區的發展。

九、員山公園濕地地景遊憩區示意圖(三排座椅)應檢討,建置滯水濕地及緩坡環境(以生態緩坡取代生態階梯)平坦營區設計為具起伏變化之地景空間,請避免過度人工營造,並請務必考量保水及相對排水設計問題。

十、氣候變遷對地球衝擊,乾旱已成常態,如何透過管理維護措施,以確保場域之永續經營本計畫構想內容、行動計畫都需要配合日後的營運管理,各基地的整合維管所需資源的支持,應優先考量請於計畫書補充維管機制。

十一本案基地相當有潛力未來規劃設計階段應找到國內優秀設計團隊以簡單自然好用好管理之原則提供以自然為本且永續員山的創新設計 

 

案二之一、桃園市「桃園市桃園區南昌營區環境景觀工程計畫」

會議結論

一、   本次市府所提「桃園市南昌營區環境景觀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包括既有鋼棚整修、大地廣場整修、主入口階梯廣場營造工程、植栽工程、鋪面工程、拆除及整地工程、既有建物安全設施工程、既有屋架再利用景觀工程等,原則同意;本案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11,500萬元,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000萬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8500萬元。

二、請貴府依會中審查委員所提建議修正計畫書,並於11043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三、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 本區大面積公園綠地的經營管理甚為重要,後續維管機制應有具體的配套機制且應長期關注。規劃設計(甚至施工)過程應鼓勵社區參與,後續可結合民間團體與環境團體,就未來的發展與活動整合納入規劃設計內容。

二、 本案所提在都市近郊留下綠地很有意義,請確實盤點原有綠資源,儘量運用自然元素,與大環境綠系統整合規劃。本區範圍與社區及少年輔育院的界面應妥善處理。

三、 南昌營區內是否有納入樹林保護自治條例管理規範,規定受保護樹木對象內容為何?若有,建議以老樹照護養護作法取代一般性植栽工程為主。建議提升桃園市養工處公園管理單位層級,讓公園綠地的營運管理品質提升。

四、 南昌營區環境改造規劃設計之公園地景改造過程,應加強落實周邊社區居民、在地環境團體等NGO參與規劃設計,讓公園形塑過程不僅為形塑桃園都會生活地景的新意象認同,同時透過參與的對話,設計會談學習過程,以催生桃園都會公民社區的社會關係,進而催生日後公園永續經營維護的看守機制。

五、 南昌營區的公園規劃設計,考慮日後地景植栽養護作業,建議留設一處具備料、儲放及苗圃作業分區。營區面積廣大,因此再利用規劃方式極為關鍵,與景觀環境的結合應有更明確的考量,避免出現景觀歸景觀,營舍歸營舍,必須事先作整合。

六、 部分評估後擬保存之營舍,其活化再利用定位及目標應先說明清楚,如作為地方創生中心或社區學校……等活動場域,並應有維護管理計畫及伙伴參與。

七、 為回應極端氣候環境調適,保留原有自然高低差地形,以草溝連成滯洪草皮區,保留原有樹木及草皮是重點,不需要做瑣碎的小花草形式綠美化的景觀計畫。

八、南昌營區建議應儘速辦理文資價值鑑定及老樹保存登錄法定程序,以確保文資及老樹保存。

九、 桃林鐵路全線15.6km經過城鎮風貌競爭型第一期10.3km施作步道、機十五、大檜溪公園、汴洲公園、煉油廠綠地及南上公園串連後整體綠廊公園成效,甚獲民眾嘉許好評,現今再取得7.58公頃之軍方營區,廣大之公園建設,建議以自然、簡單、好維護,繼續串聯完成

十、 桃林鐵路、南昌園區、大湳森林公園是桃園市難得的大面積公園綠地,桃林鐵路及南昌園區如果可以與林口台地周邊綠地相互串聯,會是台灣的一大亮點。

十一、本案係申請補助南昌營區環境景觀工程案,所送修正計畫書請檢附工程預算書圖及經費明細表,並敘明中央補助款、地方配合款經費額度P26

十二、本案計畫書預期效益部分,請敘明具體效益指標,如保護多少老樹、原生植物多少種類、營區綠覆率及增加多少固碳量等。

十三、依經濟部訂定之「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2():「土地開發利用屬下列開發樣態,且面積達2公頃以上,義務人應提出出流管制計畫書...」,請務必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

十四、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應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辦理(如附件)

 

案二之二、桃園市「桃園市八德區大湳森林公園景觀工程」

會議結論

一、  本次市府所提「桃園市八德區大湳森林公園景觀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包括北區入口廣場、林間草澤區、北區休憩草原區、森林學堂區、生態核心區、生態演替示範區、蝴蝶花園、探索體驗區、南區活動草地區、停車場區共十個重點空間改造,原則同意。本案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12,9137,027元,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000萬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9,9137,027元。

二、請貴府依會中審查委員所提建議修正計畫書,並於11043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三、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本案應考量氣候變遷、淹水潛勢、水資源滯洪溢流等議題,園區內設有3座滯洪池設施因應豪大雨情況,以生態池、草皮滯洪區等自然方式作為滯洪設施。本園區為桃園都會中心的生物庇護所,在都市中體驗生態的自然場域以及市民間交流互動的人際生活場所。

二、 八德區大森林公園為桃園市現今之重大建設,面積有10公頃,建議桃園市應有整合功能,避免單位各自施作,失去功能性。

三、本區位屬桃園八德市區內,規劃有滯洪池、停車場與公園等建設,結合都市更新,值得鼓勵。水景設施可考慮作為草皮滯洪區,舖面及照明減量。

四、滯洪效果:建議計算多少立方米的水(滯洪效果)、固多少碳(低碳),然後換算成減少多少經費投入(循環經濟)。

五、 規劃設計(甚至施工)過程應鼓勵社區參與,後續更應讓社區共同參與維護管理。與社區的界面應妥善處理。

六, 建議透過「森林學堂」的設置與授課,協助將大楠森林公園申請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類似桃園市海管處「里海學堂」的操作方式)。

七、10公頃以上的公園規劃設計,應考慮日後地景植栽養護作業,建議留設一處具備料、儲放及苗圃作業分區。公園現有植栽應統籌整理。

八、公園應以減量好維護好使用為主,並朝環境教育目標進行。公園強調生態環境營造為主,建議納入「生態檢核」指標評估。

九、有關經費編列請以m2m等公制單位,應明確合理標示。

十、周邊公園內人行動線應結合行道樹建置。步道路肩配置草皮,不必要的欄杆請拆除(P49)

十一、本案係申請補助大湳森林公園景觀為工程案,所送修正計畫書請檢附工程預算書圖及經費明細表,並敘明中央補助款、地方配合款經費額度(P27)。

十二、基地範圍內如有其他部會機關計畫投入請釐清及標示,並留意工程及施工界面之整合。

十三、依經濟部訂定之「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2():「土地開發利用屬下列開發樣態,且面積達2公頃以上,義務人應提出出流管制計畫書...」,請務必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

十四、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應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辦理(如附件)  

 

案三、新竹市「步行城市-光復路綠門戶計畫」

會議結論

一、本案市府所提「步行城市-光復路綠門戶計畫」,工程項目包含行動A(清大轉運站與東院宿舍開口)、行動B(東院街角廣場)、行動C(夜市路口)、行動D(老郵局廣場)、行動E(清大北校門)、行動F(森林停車場圍牆局部降低)、行動G(清大公車站與機車停車場生態綠島)、行動H(生活廣場與生活大道),原則同意;本案計畫總經費為新臺9,700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3,700萬元。

二、請市府於11043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三、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並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四、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從十八尖山至頭前溪,甚至臺灣海峽係清華大學校園空間的視野延伸,新竹市過去為海灣曾有海岸林,故新竹土地會長出黃槿(北部海岸林的指標物),十八尖山是面對海灣、海岸林的沉積岩丘陵地,有山溝流入清華大學之方向。因此清大的生態有十八尖山的亞熱帶生態、海岸林生態,還可能有小溪溝具有豐富之生態資源。

二、本案與清華大學的施作範圍、工程界面及合作方式務必請清華大學明確承諾願意共同參與尤其東院宿舍區與國光客運站的界面應妥善處理。

三、新竹市光復路承接竹科和兩所重要大學,並有幾項重要工程正在進行,故本計畫建議從較大範圍檢討未來交通系統規劃,如光復路沿線從赤土崎、園道五、六燃、藝文高地等整體綠化,應有總體的構想,使城市空間更具有層次感。

四、新竹市光復路旁幹道公車站(轉運站)之停車旁建議加大退縮讓街角等候空間廣場再擴大。幹道公車站若能透過退縮藏入行道樹內側之設計更佳,以解決人行、機騎、小汽車、遊覽車、公車之市容交通混亂情形,以展現國際級大學城之格局。

五、本計畫由新竹市政府交通旅遊處執行,請補充說明校園及周邊地區交通動線系統及交通標誌、號誌等相關資料及規範 (如汽車、機車、自行車、停車及臨停空間等)

六、新建售票亭可透過設計增加亮點無需隱藏出入校園轉角廣場要通透,植栽、安全島要退出形成緩衝廣場(如用草皮方式)人行道彩繪功能性及街道家具設計應一併納入考量自行車(ubike)部分建議退出人行步道。

七、植栽設計應考量地方特色,色彩明亮以提供本區綠意的多樣性。地被植物更需選擇易維護的適地適種類型。原有樹木已成長多年成蔭,應先有盤點了解調查保留優良樹木,調整不良植栽,新設計優良特色樹木,來呈現較佳的新竹門綠意環境。

八、既有圍牆設置為透空圍籬,建議能增加部分開花性灌木及變葉性植物增加亮度而光復路清大段的安全島和對側,建議在有限尺度下,以綠化優化道路的美感品質。

九、如果操作得當,本競爭型計畫可作為中小都市聯外幹道、大學校園(或學校)與社區的光環境營造典範。

十、光復路北側的機車停放議題雖放在後期處理,但務必要確實面對並納入市府相關計畫執行,否則無法達到本競爭型計畫預期的成效。 

 

案四、臺南市「新化風情小鎮。人文水綠廊道」

會議結論

一、本案市府所提「新化風情小鎮。人文水綠廊道」,計畫子項包含1.本案之整體規劃+基本設計(A)2. 新化區南段嘉南大圳+體育公園入口反轉(公兒一)改善(A+B)3.新化區東段嘉南大圳周邊環境改造(含國中校園邊界縫合)(A+B)4.新化區東段嘉南大圳周邊環境改造(含國小校園邊界縫合) (A+B)5.新化區公所、圖書館及公會堂周邊空間環境綠美化(A+B)」,原則同意;計畫總經費為新臺7,500萬元,中央補助款6,000萬元,地方配合款1,500萬元。

二、本案建議市府以大AB方式擴大整體規劃範圍,以新化區歷史人文及水綠系統串接盤點各方資源投入時程、工項,並配合前瞻計畫年度及各期中央補助數額,提出分年分期改造需求,共同創造新化小鎮新亮點。後續的二年計畫構想(112-113年)建議納入嘉南大圳南幹線與大目降溪的交滙處之規劃設計。

三、請市府於11043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四、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階段,應邀請本部審查委員至少3位參與設計討論,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如附件)辦理。

五、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新化區作為2020臺灣經典/山城小鎮獲獎之經典小鎮,除了扮演臺南後花園可供深度輕旅,感受今昔文化交錯之外,亦可欣賞虎頭埤晨曦美景,坐擁山光水色。本提案除了整合小鎮核心區碎裂的空間、地景及自然資源,應該可以積極運用植栽設計,再現嘉南平原疏林草原植物群落形態特色,及地景風貌樣態。

二、臺南地區位處於熱帶及亞熱帶地區,歷年公共建設已種植不少蘇木科植物,例如:阿勃勒、洋紫荊、黃槐、羊蹄甲、決明、蘇木等。選擇鄉土適生的開花性喬木植材,或許是本案後續執行,可以為經典小鎮景觀風貌之加值元素。

三、本案除建議多著墨臺南、新化自然、人文多為基本面之論述並納入水與土的大論述,可以從植栽(台灣櫟樹或亞熱帶島嶼植栽)及水域(嘉南大圳與大目降溪)的宏觀角度梳理後作為小鎮的水土基盤。

四、本案請多關注嘉南大圳相關灌溉功能層面,作為景觀、生態規劃設計基礎與定位,並重新檢視引入活動對象為何嘉南大圳南幹線後續可以從流域角度提出不同的操作手法,如何從原本小鎮邊緣的灰色水域,成為連結小鎮街區與近郊原野的水綠廊道;後續二年計畫構想(112-113年)建議納入嘉南大圳南幹線與大目降溪交滙處之規劃設計。

五、水圳水域周邊之所以設置高中、公所、國小、國中體育公園等公共空間,主要係因水域存在淹水潛勢,而配置公共空間本身之各別封閉領域會限縮水流空間而有打破之需要,故水域廊道宜有水文系統、水理之分析且應與周邊公共空間整合設計,而不只是閒置隙地之處理。

六、有關嘉南大圳綠廊道之建設,建議以串聯新化高中、新化國中,鄰接校區範圍予以開放,增加綠廊道使用區域建議區公所、圖書館、公會堂、前中山路範圍等納入本計畫之環境改善,以整體門面進行更新。

七、本案調性應以小城故事之生活地景空間元素設計,其不同於都會地景元素,不需太過時尚、現代,低調奢華反而可以嵌入在地生態文史記憶。目前景觀設計方向較缺乏彰顯土地個性和生活性的純樸感,請再調整。

八、水圳仍為使用中的圳路,建置圳路沿線的活動空間應可符合近自然水綠環境,可更細緻盤點沿線可發展空間,作為活動停留、遊憩空間發展,但注意不宜在沿線過度設計,應減少硬體之設施,如減少體育公園入口(公兒一) 、小鎮入口公園(如新營鐵道地景公園之舖面面積),並考量欄杆改以綠籬設置,以減少日後維護管理的能量。

九、全球氣候變遷對地球之衝擊,旱象已成常態,如何維護本案立基於水綠廊道之永續經營,與落實維護管理作物植栽,應為當務之急故綠廊道完工後,由新化區公所進行維護管理,建議以簡單、自然、好維護之方式建設,避免增加公所維護負擔。

九、街道設施之設置區位應位於人行步道外(計畫書P10、簡報P18)不佔用人行步道或廣場動線設置跨圳平台、欄杆(計畫書P18)宜再檢討。

十、聯合國將SDGs分為5P(People/Prosperity/Planet/Peace/Partnership),建議參考臺南市正在研擬的「地方自願檢視」Voluntary Local Review, VLR)重新檢視,至少可增加SDG 17 (partnership)(夥伴關係)市府可鼓勵與地方組織/地方創生團體進行相關合作。

捌 、散會:下午16




附件1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

一、辦理後續細部設計時,應符合節省能源、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經濟耐用等目的,並考量景觀、自然生態、生活美學及性別、身心障礙、高齡、兒童等使用者友善環境。

二、為落實資源再利用之政策,可再生利用之資源(如營建剩餘土石方、拆除工程之鋼筋),應考慮其剩餘價值,並研擬妥善之處理方式。

三、為促進營建土方資源有效利用,工程基地土方處理部分,請確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95728工程管字第09500284290號、59工程管字第09500171110號、及參考工程會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9條第23款內容辦理外,另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確實依「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辦理供()土申報作業。

(二)避免大挖大填,力求挖方或填方減量。

(三)剩餘土石方建議採用資源處理不宜運棄,如採堆土造景等方式處理,或循內政部頒訂之「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管控(無需棄土證明)之模式辦理。

(四)良質或可再利用於本工程之剩餘土石方,不得運棄,應採估算成本及價值列入競標之工程項目或標售等方式處理;其餘不能抵費部分或特殊土種(如淤泥、含水量大於30%之土壤、連續壁產生之皂土等)應先規劃,據以編製合理之運距、處理與流向管理經費,並照列相關契約責任,以免爭議。

(五)評估合法收容處理場所容量及收土種類。

(六)評估自設土資場或特約場所(出土達50萬方以上案件)。

四、基地內排水系統與區外相關區域排水之整合,務請主辦單位與相關機關密切協調、配合,預為因應。

五、為避免管線遷移影響工進,請於細部設計完成前詳予調查並與各管線單位確認,以及確實依院頒之「公共設施管線工程挖掘道路注意要點」辦理。

六、應督促技師及建築師作好公共工程與相關結構、水電、空調工程等系統工程間之圖說套合,並注意機電設備是否有超負載規劃或設計等情事,俾減少設計變更及施工介面之問題。

七、符合鉅額採購者,應依「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於採購前就預期使用情形、效益目標、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之分析指標等完成評估。

八、應依「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規定,落實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

九、有關執行智慧綠建築部分,請依本部105323日台內建研字第1050409448號函所送「永續智慧城市-智慧綠建築與社區推動方案」修正核定本辦理。

十、應考量後續管理維護之可行性、經費編列及整體使用效益,以利公共工程之永續經營。

十一、為避免不當限制競爭情形,細部設計時請確實依政府採購法第6條、第26條及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辦理,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並請參考本會104113日工程企字第10400282600號函附件「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可能綁標行為態樣」辦理。

十二、為避開環境敏感區位,減低災害發生機率,並落實國土保育與管理工作,各機關辦理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時,應依災害潛勢地圖圖資再行審慎檢視,並詳予評估及研訂完善之因應對策及作為。

十三、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影響,並落實生態工程永續發展理念,維護生物多樣性資源與環境友善品質,請依本會109112日工程技字第1090201171號函頒之「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納入計畫應辦事項。

十四、依經濟部訂定之「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2():「土地開發利用屬下列開發樣態,且面積達2公頃以上,義務人應提出出流管制計畫書...」,請務必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

十五、細部設計成果應依工程會9566工程技字第09500209090號函示及契約之規定,要求規劃設計單位就相關勞工安全衛生設施應以設計圖說展現及量化計價,以落實勞工安全衛生政策。

十六、細部設計成果應依工程會951122工程管字第09500455370號函示「提昇公共工程交通維持及安全管制措施」會議結論,將交通維持及安全管制措施事項予以量化編列預算,以利落實執行公共工程施工期間之交通維持及安全管制措施。

十七、辦理採購時應視個案情形合理編列履約勞工預算,並得於招標文件及契約載明廠商應給付履約勞工較基本工資為高之薪資基準;機關並可於契約中規定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支付履約勞工薪資之證明,確保廠商依契約支付履約勞工薪資。

十八、本案若屬巨額採購,應依「機關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作業規定」於採購前就預期使用情形、效益目標、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之分析指標等完成評估。並依本會91424(91)工程企字第91016404號函及981021工程企字第09800468030號函,於訂定投標須知時視案件特性及實際需要,妥適訂定主要部分之項目,或標示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行之部分,並注意其與投標廠商資格之關聯性。

十九、請各機關於後續設計時,充分考量屋頂設置太陽能綠能裝置或預留太陽能設置空間(含基座)及相關饋線等設備管線,提高太陽能裝置使用率,協助健全我國區域智慧電網之建置。

二十、建築工程之耐震設計,請主辦機關確實要求設計單位依據本部「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辦理設計。

二十一、本部營建署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修訂第01581章工程告示牌及竣工銘牌,超過2,000萬元以上工程,請依規範設置竣工銘牌。


2021-03-16110322(星期一)召開城鎮風貌競爭型提案計畫審查會議


5次工作坊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 競爭型核定案1
 
11【宜蘭縣】員山水公園-維管束漫生計畫
 
12【桃園市】桃園區南昌營區環境景觀工程計畫
 
13【桃園市八德區大湳森林公園景觀工程
 
14【新竹市】步行城市-光復路綠門戶計畫
 
15【臺南市】
新化風情小鎮。人文水綠廊道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 競爭型核定案2
 
21【臺東縣】康樂站前巨石廣場與史前花園計畫
 
22【雲林縣】110年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虎眷鷹揚。雲林上場』
 
23【新北市】雙百年環線-猴硐三貂嶺牡丹文化敘事聚落營造計畫
 
24【連江縣】110年連江縣北竿大坂里計畫
 
25【彰化縣】110年彰化縣八卦山大佛綠地森呼吸營造計畫
 
26【苗栗縣】百年鐵道旅行-
沿海地帶新生計畫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 競爭型核定案3
 
31【基隆市】
 
32【新竹縣】
湖口鄉「觀星夕照:心靈的後花園」環境景觀整備計畫
 
33【臺中市】
城南之心計畫

34【嘉義市】穿城之水。藍綠環圈
道將圳水綠廊道營造
 
35【高雄市】
旗山溪左岸
旗尾地景暨創生環境改造計畫

36【屏東縣】屏東縣風起。四重溪設計及工程

37【金門縣】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 競爭型核定案4

41【嘉義縣民雄鄉水綠廊道串聯計畫民雄珠串。綠水相連

42【南投縣名間鄉濁水車站與水綠廊道串接計畫

42【澎湖縣澎湖縣水岸文旅城鎮創生計畫


城鎮風貌競爭型 第二階段

【宜蘭縣】

蘭陽溪畔維管束漫生計畫

未核定

【基隆市】

國門廣場第二階段工程(B類)

未核定

【新北市】

與風同行-熱島降溫起手式-新北市三重行政園區與週邊環境景觀整備計畫

 

【桃園市】

桃園市蘆竹區營盤溪水綠共生計畫

 

【桃園市】

桃園崖線景觀生活廊道串聯計畫

 

【桃園市】

桃園市大溪區傘儲庫園區景觀工程(第二期)

未核定

【桃園市】

111年桃園市龜山區-醫療、科技、人文城鎮環境營造工程-大崗國小周邊

未核定

【新竹市】

112年新竹市步行城市2-生活大道與綠草原計畫

 

【新竹縣】

湖口鄉「觀星夕照:心靈的後花園」環境景觀整備計畫(第二期)

 

【苗栗縣】

綠水再生-頭份隆恩圳水岸綠廊整合建設計畫

 

【臺中市】

臺中市城南之心計畫(第二期)

 

【南投縣】

南投縣名間鄉濁水車站與水綠廊道串接計畫

未核定

【雲林縣】

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二期)

 

【嘉義縣】

糖鐵綠廊。快與慢的交會|嘉義縣蒜糖五分車延駛周邊環境規劃

 

【嘉義市】

穿城之水。藍綠環圈-道將圳水綠廊道營造(第二期)

 

【臺南市】

111年臺南市新化區城鎮核心環境整體改造計畫二期-新化風情小鎮。綠藝生活舞台。

 

【高雄市】

半屏山地區周邊環境改善計畫

 

【高雄市】

美濃文化生態散步策

 

【高雄市】

112年高雄市鳳山區『鳳山溪支流綠帶走廊-黃埔村生態綠廊環境營造』計畫

未核定

【屏東縣】

屏東枋山、獅山、牡丹、車城鄉瑯嶠灣山海地景永續價值環境改善計畫

未核定

【花蓮縣】

瞰臨城中-美崙溪畔廊帶串聯計畫

 

【臺東縣】

臺東森林公園景觀改造計畫

 

【澎湖縣】

青青草仔尾,灣灣綠緣道-馬公西濱水岸南北串聯計畫

未核定

【金門縣】

「悠遊山外.映碧山湖海」-金湖鎮山外溪生活水岸地景營造計畫

 

【連江縣】

111年連江縣南竿鄉梅石營區及市街活化-復刻梅石831

 

【金門縣】

「料羅灣側翼戰術佈局海岸防線軍事文化景觀活化計畫」新湖漁港小艇坑道環境修復再利用工程

〔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