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編號:1040006915 議案編號:1040827071003100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印發
院總第8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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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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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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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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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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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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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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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覈實估列各項計畫經費並控管計畫執行進度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08月18日
發文字號:農水保字第10418663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有關大院第8屆第7會期第16次會議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本會應覈實估列各項計畫經費並控管計畫執行進度,並提出檢討報告送交大院經濟委員會一案,本會業已備妥檢討報告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大院104年6月15日第8屆第7會期第16次會議通過之「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辦理。決議全文如下:「農村再生基金自100年度成立以來,「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及「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2大業務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僅約三至七成,部分細項計畫甚至幾無進展;凸顯其於預算編製及計畫執行效能方面,均待改進加強。鑑於該基金後續尚有5年一千餘億元預算待編,為符成立該基金目的,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覈實估列各項計畫經費並控管計畫執行進度,於1個月內提出計畫效益與進度管理提出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二、檢附「農村再生計畫效益與進度管理」檢討報告1份。
正本:立法院
副本: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本會國會聯絡組、本會會計室、本會水土保持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村再生計畫效益與進度管理」檢討報告
壹、前言
大院104年6月15第8屆第7會期第16次會議通過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核有針對本會通過決議:「農村再生基金自100年度成立以來,「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及「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2大業務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僅約三至七成,部分細項計畫甚至幾無進展;凸顯其於預算編製及計畫執行效能方面,均待改進加強。鑑於該基金後續尚有5年一千餘億元預算待編,為符成立該基金目的,爰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覈實估列各項計畫經費並控管計畫執行進度,於1個月內提出計畫效益與進度管理提出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乙案,爰依決議,提送本檢討報告。
貳、說明
一、本會推動農村再生已完成訂定農村再生政策方針、整體發展暨第一期(101至104年度)實施計畫,並於101年9月7日奉行政院核定,包括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推動農村再生計畫、農村產業條件與生活機能改善、農村產業發展及活動等工作項目分年預算及分年數量均已訂定,每年度並依規定進行施政計畫評核,辦理滾動式檢討,納入下一期(105至108年度)實施計畫。將以民國120年達成全國4,200處農村參與活化再生為目標,有計畫及系統性推動農村再生協助臺灣農村整體發展,全方位推動農村生活、生產、生態之三生整體發展與建設。
二、農村再生推動策略:「由下而上、計畫導向、社區自治、軟硬兼施」
(一)由下而上:讓居民當家作主,依據發展需求與資源條件,建立未來發展共識。
(二)計畫導向:透過培根計畫,引導社區提出發展願景,研擬農村再生計畫,循序推動。
(三)社區自治:鼓勵社區訂定公約,自主管理社區營造成果,維護特色景觀風貌。
(四)軟硬兼施:強調人與心靈的再生,重視傳統文化與技藝傳承,維護生態環境,運用減的哲學,減災、減破敗、檢髒亂。
三、農村再生推動順序:「農村再生,先做培根,培根做好,根留農村」
在遵循「由下而上、計畫導向、社區自治、軟硬兼施」的理念策略下,農村再生條例特別明訂,提送農村再生計畫前須先完成培根計畫,藉由四階段的訓練課程,讓農村居民瞭解農村社區需要,當居民意識提高之後,才能研提各項對農村社區有助益的軟硬體建設項目,如此可免少數人的意見主導社區之發展。
培根訓練透過深入社區,讓不同之意見與想法,可以經由彈性上課引起興趣,循循善誘,隨時檢討、累積社區之經驗,培植在地人才,凝聚眾人共識,並協助村民找回社區的生命力與價值。
四、農村再生結合產業發展
青年是農村永續發展的根本,產業則是農村生命力,爰依據行政院核定之農村再生政策目標與方針,積極推動小地主大佃農、青年農民專案輔導、發展休閒農漁業、農村旅遊等綠色產業、推動農村社區產業加值等施政,期能吸引及協助青年返鄉從農,有效提高產業發展所得收益,創造在地就業機會。
五、農村再生重要執行績效
(一)建立農村再生執行機制,完備推動制度:訂定完成「農村再生政策方針」、「農村再生整體發展計畫暨第一期(101至104年度)實施計畫」、「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等6項子法規、「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等5項行政規則及推動農村再生手冊等,作為農村再生各項工作之推動依據。
(二)農村再生重要執行成果(裁至104年7月底):
1.培根計畫累計培訓2,241社區,145,069人次,已超過全國農村社區半數(52%)。目前結訓社區數825個,已有559個社區自主提出農村再生計畫。
2.累計辦理農村社區建設1,514社區,包括: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協助456社區辦理農村社區整體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及針對尚未完成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主動協助1,514個農村社區基礎環境改善,提升生活品質。試辦青年回鄉築夢計畫,藉由政府補助工作津貼及勞健保等費用,提供年輕人勇敢回鄉發展的機會,累計輔導361社區及1,023人次的農村青年返鄉服務,陪伴社區共同實現未來發展願景。
六、農村再生的啟發與改變
在經歷培根計畫之後,農村社區開始以永續經營精神,有計畫的推動各項軟硬體建設,與過去有明顯的不同:
(一)辦理農村社區建設時,懂得尊重人與土地的和諧共生,依社區現地環境景觀特色,符合生態原則與文化展現之方式辦理,所需土地均由社區居民無償提供,不採用徵收方式,並由社區組織負責維護管理。以苗栗縣三聯埤三生農塘農再工程為例,就是以就地取材並結合在地埤塘文化的方式,將百年埤塘活化再生,並榮獲金質獎的肯定。
(二)農村再生建設與環境美學的結合,社區居民採僱工購料方式結合在地特色,自主營造家園,針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地區加以改善,至今已有685個社區參與。以雲林縣大埤鄉西鎮社區早期是醃製酸菜,後來酸菜桶漸漸荒廢,造成環境髒亂,經居民共同討論決定透過環境整理美化保留西鎮社區酸菜產業的歷史,造就了一個可以訴說過去產業的社區小公園。
(三)農村再生藉由參與、認同帶動人心的改變,環境變美,人心也變美了。花蓮縣壽豐鄉─水璉社區是個原住民族部落,從前居民缺乏生活目標,社區有荒廢破敗房子,但社區多的是漂流木素材,在本會僱工購料補助下,居民逐漸發揮漂流木創意,有了工作收入,人力還能協助其他社區!
(四)辦理「農村再生青年回鄉築夢計畫」引導青年回鄉為農村注入新活力,開創農村新契機。案例:臺東萬安美農社區的陳怡妃,原本在北部擔任電視台監製,在父親多次親情的呼喚及對家鄉的深厚情感,毅然放棄高薪回到了家鄉服務,她透過影像,挖掘在地感人故事,積極投入社區事務與實際從事農作,傳遞對家鄉的愛及感動給更多的他鄉遊子,讓大家願意回鄉服務,除此之外,更善用自身專業與工作經驗,行銷家鄉的美好,吸引更多的外地遊客,促進家鄉經濟發展。
七、現行農村再生政策之執行檢討
農村再生施政推動迄今已進入第2期(105-108年度)實施計畫階段,為銜接及擘劃農村再生第2期各項施政工作,爰就第1期(101-104年度)實施計畫之執行成效、缺失與困難進行通盤檢討,並考量當前農村發展趨勢脈動與亟待解決課題,提出創新做法,以利第2期實施效益能更形擴大與深化。茲就農村活化再生發展4大課題摘列如下:
(一)人力資源課題
1.人力是農村永續發展的根本,然而人口老化已成為全球性議題,隨著臺灣邁入高齡化及少子化社會,我國農業及農村人力老化與勞動力嚴重不足,讓農業經營與農村發展面臨危機。
2.農業人才培育產生學用落差現象,農業職校以升學為導向、技職教育學術化,欠缺實務技術人員養成訓練,農學院校畢業生轉投其他行業,學用落差嚴重。
3.青年從農門檻高,包括技術須經長期實作累積,非短期培訓可速成;農地價格高漲,青年不易取得或承租農地;投資農地、農機設備等成本支出所需經營資金高,負擔沉重;農業生產及價格易受天候或市場影響,收入不穩定;工時不固定、作業環境較不舒適等農業勞動力環境與勞動力不易改善。
(二)產業加值課題
1.農產業經營結構仍以小農為主,平均農戶農地面積僅1.1公頃,小農多元產銷運作能力有限,缺乏經濟規模效益。
2.「小地主佃農」政策推行迄今,大專業農平均經營面積達9公頃,雖達擴大規模目標,惟農地經營坵塊零散,毗鄰地主僅以口頭委託而不願與個別農民簽約,不利提高經營效益。
3.一級農業生產及價格易受天候或市場影響,必須結合新技術或服務以提高產品附加價值。
4.消費市場需求與消費型態的改變,迫使產業發展與行銷策略必須調整因應。
5.漁業慶典及推廣活動多以音樂季或嘉年華會方式辦理,同質性高,未能突顯地方產業特色;漁業產銷班及漁民欠缺商品開發及休閒漁業經營概念,知名度不足、成本高,銷售通路受影響。
6.部分區域休閒產業發展未考量地方資源特性,無法凸顯在地特色,且農民專業性、法令熟諳能力及服務能力皆尚待提升。
(三)環境保護與土地使用課題
1.消費者日益重視環境資源的永續性,農村必須積極轉型兼顧健康與友善環境與生態概念的綠色產業。
2.目前公設有機集團栽培區土地取得係直轄市、縣(市)政府向臺糖公司承租或退輔會農場自有土地申請設置,可供有機栽培面積仍嫌不足。
3.非農民興建農舍亂象頻仍,引發炒作農地之商品化、建地化,亟需導正農舍亂象,避免農地繼續破碎穿孔。
4.隨著農村社區產業發展與時代變遷,對於農村土地利用型態與生活需求也跟著改變,但非都市土地大多數用地仍維持60年代之用地類別,使得農村居住空間(建築用地)不足,而農村建築風貌最常見即為鐵皮屋、T棚等臨時性建築物,其土地使用已不符合現今使用需求,應立即改善農村居住空間及生活環境。
5.現行非都市土地均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管制,於農業用地上採同一套容許使用,致無法因地制宜,並有彈性之限制或使用,考量農村發展及土地使用性質,應透過計畫管制並劃設不同功能分區,能更加嚴謹限縮優良農地上之容許使用項目,但又可於農村生活範圍提供必需之公共設施。
(四)農村社區發展課題
1.農村再生推動初期以建立機制及擴大農村社區參與為主要目標,目前已有超過50%以上之農村社區參與培根計畫,已達成階段性任務。隨著農村社區數快速成長,輔導需求雖之激增,農村再生第2期推動重點宜調整由量轉質,結合地方政府力量共同投入農村再生輔導工作,以提升培根計畫培訓品質與農村再生計畫執行成效。
2.全國已經有500多個農村社區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對於各農村社區發展、組織運作及後續維護情形等應有相關追蹤、輔導及考核機制,以掌握實際執行品質與成效,並做為計畫滾動檢討及修正依據。
3.農村再生計畫第一期之實施項目多偏重在農村社區生產及生活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及休憩設施,對於整體生態環境建構、文化歷史閒置空間活化再利用等面向較為欠缺,有待加強引導與協助。
4.農村社區發展所需資源長期仰賴政府補助,應思考透過農村社區產業加值與創新經營模式,引導產業發展效益回饋協助農村社區發展工作,以促使農村社區與農村社區企業共存共榮。
八、農村再生計畫效益與進度管理創新方向與因應作法
因應上揭4大課題,並配合當前農業重要政策方向「推動農業加值.發展創新農業」,於符合農村再生條例範疇前提下,提出第2期實施計畫下列創新方向與因應作法:
(一)人力創新
1.擴大青年農民專案輔導能量,整合輔導資源,協助擴大經營規模或發展創新加值產業,扶植新興農企。
2.辦理公費學程,鼓勵農學生職涯探索;持續加強對青少年、大專生的農漁業推廣教育與宣導說明。
3.建立農業在地人力平台,調度農村產業季節性勞動力。
4.優先支持青年從農漁業經營或創業,積極協助設置生產設施設備,加強培育農村社區產業經營人才。
(二)技術創新
1.將本會試驗研究體系已發展成熟或產業化的農業科技研發成果,推廣應用於農村產業發展,並規劃納為生產設施(備)示範補助項目或特色加值輔導工具。
2.賡續推動農耕生產機械化省工經營設備、現代化生產設施,強化農業整體經營環境及精緻栽培,朝向精緻化、自動化設施農業。
(三)經營創新
1.推動農地集團栽培經營管理:整合地區農業資源轉型為集團化栽培,輔導大專業農企業化經營或輔導傳統小農整合契作產銷為集團產區,擴大農產業經營規模與效益。
2.推動農村產業企業化育成與輔導:就農村社區企業(公司、合作社)或其他產業經營組織,提供企業化經營必要之專業育成輔導及資金協助,提高產業經營收益,並引導朝向社會企業發展,兼顧社區、環境及居民照護等社會責任,促進農村社區永續經營與自主發展。
3.發展六級化農業,提升在地農業價值:依場域資源與發展特性,結合環境教育、生態保育、食材教育與推廣、原住民族等在地文化、觀光與休閒資源等元素,加強產業經營組織人才培訓,研發產製特色農特產品或旅遊體驗服務,發展小而美在地特色產業、推動農漁業休閒旅遊與體驗,創新農村產業價值,促進地產地消。
4.導入跨領域合作思維:運用社會企業、宅配物流、網路行銷及電子商務等新的平臺工具,創新農業產銷經營與服務模式。
(四)環境資源永續
1.賡續發展健康永續的有機產業,輔導朝向集團化栽培,改善有機農業生產條件與環境,並洽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協調釋出國有農地,擴大有機栽培面積。
2.會銜內政部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引導農舍之興建與移轉均須確實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同時加強農舍興建後管理,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管制稽查已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確實依區域計畫、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相關規定對違規使用之農舍及其農業用地進行裁罰與改正。
3.推動農村再生結合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以在地居民自主訂定之農村再生計畫為基礎,實施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可確實解決農村社區既有聚落之土地權屬、建築用地及公共設施不足等問題,建構農村宜居環境。
4.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配置農村社區整體發展所需之公共設施,並納入功能分區(農村生活區、農村生產區、農村生態區及農村文化區等4種)管制理念,以改善農村社區土地活化及農村各項公共設施建設需要,滿足農村社區居民生活所需。
(五)社區多元發展
1.強化以生態廊道、淺生動物生態、濕地建構、傳統生態工藝等,打造生態示範社區,建構農村永續環境。
2.推動農村再生社區執行成效考核,針對已執行1年以上之農村社區進行考核,考核社區組織運作、年度計畫執行情形及執行計畫後續執行效益或維護情形等項目,並導入陪伴輔導協助社區改善與精進,並做為後續計畫審核與補助之參考。
3.擴大縣市政府參與層面,提升中央與地方政府輔導能量及執行成效,合作推動培根訓練、文化保存與活化、個別宅院整建、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農村再生社區執行成效考核、農村再生工程建設、及農村窳陋環境改善。
(六)提升計畫執行進度
1.農村再生基金計畫執行包括經費支用及執行進度,均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計畫評核作業要點」進行列管及評核。
2.農村再生係以基金方式辦理,預算未執行部分可回基金帳戶。本會經過通盤檢討已逐年遞減編列農村再生基金經費,另目前通過農村再生計畫社區數快速增加,預估可提升農再基金執行率。
3.本會已積極結合產業推動農村再生,透過培根計畫導入產業課程、農村再生計畫協助產業發展、農村再生跨域合作示範、產業環境條件與生活機能改善等,協助農村整體發展。
叁、結語
農村再生深入全國農村社區加強專業人力培育,引領社區居民感觸農村特有的自然資源與人文價值,喚起對家鄉的熱愛,激發築夢活力,自主思考多元創新的發展方向。同時,以人為本,兼顧不同類型農村再生社區所提建設需求,主動協助改善農村基礎建設及整體環境,營造適居安全之生活空間,讓生活在農村這塊土地上的社區居民得以安身立命,快意生活。
農村再生是政府當前重要施政,農村再生基金可謂是協助農業施政的新興資源,更是本會達成政策目標、改變農村與產業結構的重要機會,雖農村再生條例原主要目的是改善農村生活品質,但如僅是投入基礎建設並無法吸引青年人回農,因此行政院特別提示農村再生之推動必須結合產業發展,透過農村產業與土地利用之轉型與加值,振興農村經濟、改善所得,並吸引青年人回農。
此外,農村再生亦是整體農業施政的縮影,本會透過農村再生結合產業發展機制,積極運用跨域合作平臺結合本會各產業單位、農會及大專院校的各領域專業,評估農村產業價值鏈的定位與方向,協助特色化與加值化,期能跳脫既有框架積極協助在地生存與永續經營,塑造臺灣新農村與新產業。
通過農村再生計畫社區數雖逐年增加,但每年編列農村再生基金經費則逐年遞減,表示本會均經過通盤檢討實際需求覈實估算,並無浮編經費之情事,並搭配隨時滾動檢討之農村再生執行機制,全力推動農村再生各項業務。透過第2期實施計畫所擬訂之農村再生計畫效益與進度管理創新方向與因應作法,將可大力提升計畫執行效益與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