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2日 星期一

【臺北市】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台北雙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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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C1/D1開發大樓14日舉行立柱典禮 預計116年完工

預估投資金額達606億元的C1/D1開發大樓新建案今(14)日舉行立柱典禮,預計116年完工。臺北市捷運局表示,C1/D1開發大樓完工使用後,預估可提供1.6萬個就業機會、每年將創造上千億元以上的經濟產值。捷運局說,C1/D1用地基地面積達9,600坪,新建工程包括2棟摩天塔樓、1條聯通台北車站的高架步行台北長廊、多功能花園露台,以及大面積做為公共文化用途的公益客廳。

臺北市捷運局指出,C1大樓為55層樓高、D1大樓為74層樓高,總樓地板面積達17萬坪,擁有全台最優越的6鐵共構,每日通勤人潮估計將逾50萬人次,是台北市中心最關鍵的樞紐,國內外旅客到達臺北、認識臺北的第一站。

逾百位貴賓見證C1/D1開發大樓立柱典禮的重要時刻,臺北市捷運局鄭德發局長表示,C1/D1開發大樓作為臺北西區的重要開發案,與市政白皮書中都市再生、文化城市、觀光復甦等多個項目息息相關,未來也將呼應西區整體建設計畫,為臺北市注入新的活力與風采,讓世界看見臺北。

臺北市捷運局說明,C1/D1開發案由台北雙星股份有限公司攜手美國SOM設計事務所、三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永峻工程顧問等國內外知名頂尖團隊,將為臺灣打造首座同時擁有臺灣EEWH綠建築、美國LEED 綠建築及美國WELL健康建築等三大認證的智慧綠能建築;本開發案同時結合歷史傳承、人文關懷、環境生態,落成後將成為全台最大人本永續市民公益空間。

臺北市捷運局強調,C1/D1開發大樓完工使用後,除高架台北長廊將串聯臺北車站、C1/D1開發大樓兩棟塔樓及交六、交八城市廣場,上下兩層的步行大道沿基地南側延伸800米,可整合鄰近街區,串聯北門、大稻埕老城區共同文化生活圈,在融合科技進步與臺北城歷史傳承下,將為臺北打造全新風貌。


2023-07-19。「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開發大樓新建工程施工期間將分區段調整人行與車行動線


2022-11-11。參加西區門戶計畫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新建典禮 柯文哲:這是臺北的里程碑


臺北市長柯文哲今(11)日出席西區門戶計畫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新建典禮,表示這項開發案從2006年開始,歷經五次流標、衍伸許多法律問題,後來自己上任大概花了兩年多的時間,才解決當時的法律糾紛。

柯文哲提到,當初為了面對這個曾經爭議很大的巨型開發案,發明了"廉政平台",把所有開會紀錄,包含陳情檢舉一概上網公開,在這個平台上試驗並建立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的方法後才繼續招商,當然還是有許多波折,包括中資疑雲等等全部處理完,一直到2019年12月才終於簽約,之後展開設計,加上環境評估、都市計畫審議,還有文化資產保存,經過將近三年的時間,今天正式開工,預計在2027年完工。

柯文哲說明,西區雙子星面積9600坪,蓋完後建坪大約是17萬坪,C1是55層,D1是74層,總工程費606億元,未來這個地方會是臺灣的國門,因為這裡每天至少有50萬人出入,台鐵、高鐵、機場捷運和臺北三條捷運線都在這裡會合,所以是交通轉運中心。

柯文哲表示,完工以後整個臺北火車站附近的地貌會完全改變,光是兩棟雙子星大樓之間就有空中花園平台接到臺北車站,將來臺北車站也會做陸橋跨越到中山,在捷運中山站到雙連站的成功案例造成地貌改變之後,從中山站到新北投站就是未來臺北軸線的設計。臺灣未來不光是要比超大建築,更重要的是整個城市精緻度要提高,我們有東西區門戶計畫,還有南北軸線,將來這裡就是南北軸線的起點。

柯文哲感嘆,今天站在這裡是百感交集,因為西區門戶計畫在自己上任之後花了相當多力氣完成,這裡不但是臺北的起點,也是臺灣鐵道文化的發源地,站在這裡就能看到北門、三井倉庫、臺北郵局、臺北工廠、鐵道部園區、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往北還能一直到大稻埕,一旦雙子星完工對整個火車站的後站地區也會有很大的影響。

對於展望未來,柯文哲強調旁邊的E1/E2已經標出去了,西寧國宅和洛陽停車場也決定改建,大概在卸任之前會發布將來的改建計畫藍圖,整個西區門戶計畫到今天為止差不多都定案,剩下就是施工把它完成,將來這個地方會是臺北市很現代化的地區,另外一個就是東區門戶計畫,東西區門戶計畫在自己任內算是做一個完整的設計和施工,祈求將來C1/D1開工順利、一切平安,並早日完工。

柯文哲最後表示,今天能站在這裡要感謝非常多的人,尤其雙子星案是彭振聲副市長帶領的專案小組,歷盡萬難一一克服才能開工,所以除了感謝還是感謝,希望這項臺北里程碑工程一切順利。



2022/03/17 05:30〔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力推西區門戶計畫,其中最指標開發案「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雙子星」開發案,北市環評委員會昨審議環境差異分析報告,最後決議修正通過,北市捷運工程局副局長王偉表示,環差報告通過後,預計四月一日申請建築執照,相關程序已走完,最快今年底動工。



臺北市環保局今(17)日召開環評委員會審查「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經環評委員充分討論後,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後續完成都市設計審議後,即可請領建照動工。

環保局表示,本案開發單位(台北雙星股份有限公司)規劃由機場捷運A1臺北車站上預留鋼柱續接向上興建地上74層、56層兩棟大樓,將作為商場百貨、旅館、辦公室、城市美術展覽館、餐廳、觀景台等使用。
本案環評審查過程全程公開,網路直播,雙星公司因應環評委員審查建議,以綠運具使用率提升至80%進行規劃,導入MaaS(交通行動服務)及智慧交控等交通管理策略,並於D1棟6樓規劃「綠色友善示範停車專區」集中設置電動停車位、共享車停車位及婦幼停車位等,同時優化基地周邊人行動線,以改善交通衝擊影響,並將循環經濟、節能減碳概念納入建築設計,承諾設置智能工地、後續如有光害陳情將無條件負責解決、交通停車訊息資料開放、取得綠建築黃金級標章、美國LEED綠建築黃金級標章、美國WELL健康建築黃金級標章、台灣智慧建築黃金級標章、設置1,007平方公尺之太陽能板等。考量臺北車站特定區未來交通管理及整合問題,環評委員會建議本府交通局於本案施工階段與營運前應進行通盤考量與整合規劃。臺北市環評委員會經綜合考量本案對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經專業判斷,認定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各目情形,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環保局說明,開發單位後續還需完成都市設計審議並取得建照始得動工,環保局將依環評法監督開發單位落實各項環評承諾,以維護環境品質。



臺北市政府推動的雙子星大樓建案位於國定古蹟北門、鐵道部旁,投資人台北雙星公司今(109)5月依文資法送文化部文資審議,依委員意見調整修正建築規劃設計後,於6月再送文化部文資大會審議,惟調整修正部分,尚未能契合文資審議委員之意見及期待。北市捷運局已要求台北雙星公司應在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下,依文資審議委員意見進行適切調整。

北市捷運局說明,雙子星大樓之高度在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聯合開發區()細部計畫案都市設計管制要點已有所規範(C1大樓高度不得高於280公尺,D1大樓高度不得高於360公尺),目前規劃是一棟55層樓、一棟74層樓,在高度上均符合規定。整體雙子星開發案基地面積約9550坪,容積率1150%,總樓地板面積約可達15萬坪左右。依據以上限高及容積基準,雙子星大樓將為具有相當規模、較為高聳的建物,而非低矮型建築。針對量體、高度與其他周邊應配合事項,包括大樓基座、塔樓後續設計,並無違背「擬定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聯合開發區()細部計畫案」相關規定。

捷運局進一步說明,對D1開發大樓而言,因為地下4層及地上2層之共構基礎為配合機場捷運通車,已先行施作完成(D1開發大樓之續接預留柱、高速電梯基坑、逃生梯等設施),在設計上已對D1開發大樓之裙樓區設限。該局說,為避免對周邊古蹟造成影響,D1開發大樓西南角已採截角式之設計,並提供相對之開放區域供民眾駐足,俯視古蹟。另為配合北門之高度及素材,在台北長廊亦採與北門能相融合之素材進行設計,基座以上之塔樓區域已退縮12公尺以上的距離,讓整個天際線更為開闊。該局表示,台北雙星公司將依今年6月文資審議會議結論向委員說明D1開發大樓之現況及受限制條件,以及整個基地的安排配置,惟即使在建築設計量體之規劃上已為退縮,因相對於國定古蹟,雙子星大樓量體仍屬龐大。為增進對古蹟之友善程度,減緩相對視覺上的壓迫感,未來在D1開發大樓西南角及靠延平北路側,將會採行綠化或其他措施,藉以減緩視覺衝擊影響。

捷運局進一步指出,外界對於雙子星最新設計中將新增900個地上停車位,屆時車輛湧入,必將使該處交通打結之疑慮,北市府已要求台北雙星公司委請交通專業顧問進行交通影響評估分析中,俟提出後經北市府交通局審查同意後才會允許設置。捷運局亦要求該公司應充分評估並應符合都市設計管制要點之相關設計規範,以降低對周邊交通的衝擊與影響。

北市捷運局強調,C1/D1土地開發案為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的核心及臺北城市門面,更是臺北市政府重大建設,臺北市政府肩負市民及社會大眾對於市政建設的期待,該局會落實監督該開發案在符合相關法令之規範下,儘速推動開發,以早日實現「國家門戶,首都地標」及重現西區門戶風貌的願景。








有關洞傳媒未經查證即報導「臺北市政府捷運局阻止經濟部投審會成立工作小組審查南海馬頓集團投資C1/D1土地開發案,並阻止南海馬頓集團前往說明」,均為不實報導,臺北市政府捷運局在此嚴正駁斥:北市府無權利亦絕無阻止投審會成立工作小組和南海說明的機會,無任何報導所指之不實指控。

北市捷運局澄清說明,有關南海馬頓集團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設立C1/D1土地開發案新專案公司,過程中投審會多次要求南海馬頓集團補件送審,北市捷運局亦配合經濟部投審會要求提供相關審查資料,且一直主張南海已經經濟部審認「非陸資」,並於審查期間,臺北市政府按甄選文件規定給予南海馬頓集團4次展延設立新專案公司期限。經濟部投審會於108626日以影響國家安全理由,正式駁回南海馬頓集團新專案公司申請,致無法於北市捷運局通知期限前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並與北市府完成簽約,依投資人須知規定始喪失最優申請人資格。北市捷運局強調,對於南海馬頓集團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新專案公司設立而遭駁回一事,因事涉經濟部投審會權責,臺北市政府捷運局非投審會成員,何德何能能阻止投審會成立工作小組,對審議結果北市府也僅能表示尊重,絕無報導所指阻止投審會成立工作小組和南海說明機會之情事。對於洞傳媒更誤指市長阻開工作小組的陰謀論,子虛烏有實不可取,北市府深感遺憾。

C1/D1土地開發案為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的核心及臺北城市門面,更是臺北市政府重大建設,臺北市政府肩負市民及社會大眾對於市政建設的期待,始終秉持一貫公平、公正、公開之態度,亦恪守相關法令及甄選文件規範,儘速推動開發,攜手民間投資人、地主共創三贏,以早日實現「國家門戶,首都地標」及重現西區門戶風貌的願景。



「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下稱C1/D1土地開發案)原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因未能於北市捷運局通知期限內,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與臺北市政府簽訂投資契約,已視同放棄最優申請人資格,且該公司所提兩次定暫時狀態處分案,亦皆遭法院駁回。故北市捷運局依據C1/D1土地開發案甄選文件規定,經評估並奉北市府核定通知次優申請人藍天宏匯團隊遞補,惟藍天宏匯團隊仍應於收受捷運局書面通知後於期限內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並繳納約18億元履約保證金後,與臺北市政府完成投資契約簽訂,始得正式取得投資開發權利。

C1/D1土地開發案原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於1071227日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後,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設立新專案公司,於1086月遭駁回,故南海馬頓團隊二度向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經最高行政法院分別於108816日及103日裁定抗告駁回(1014日中午收到裁定書),雖南海馬頓團隊已向行政院及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目前正進行審理中,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準此,捷運局即得依投資人須知第12條規定報請臺北市政府核定後,依序擇優遞補或重新公開徵求投資人。

經捷運局檢討評估,本開發案如採重啟招商曠日費時且不確定會有廠商投標,若採由次優申請人遞補,不僅縮短招商及開發作業時程,更讓本開發大樓提早完成商轉,從而帶動整體台北車站及後站商圈之繁榮。預估開發完成後,北市府每年租金收入約18.7億元、提供1.6萬個就業機會,市庫每年可增加房地稅收約14.6億元,每年可創造千億元以上之經濟產值,促進國內經濟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對於次優申請人價格評比低於最優申請人部份,依投資契約規定,目前承諾給地主比例係最低承諾,未來須於取得建照時,依市場行情辦理重新鑑價,仍可充分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應有合理權益。

北市捷運局強調,為落實C1/D1土地開發案為「國家門戶,首都地標」,重現西區門戶新風貌,共創與民間、地主三贏的局面,將盡速推動本案執行,俟簽約後將會落實投資契約履約管理,監督投資人如期如質完成本案開發目標。 



一、雙子星案與國家安全高度相關:由於雙子星案為臺北市西區門戶計畫建設,且附近捷運、高鐵、臺鐵、汽車客運等大眾運輸滙聚,位處大臺北地區重要交通樞紐。

二、駁回雙子星案於法有據:考量百慕達南海控股的財報「自行」揭露南海集團應視中國內地為集團的註冊國家;百慕達南海控股之行政總裁為中國大陸籍,且中國大陸人士高度參與百慕達南海控股的營運與政策方向。並且,香港南海發展的股票,已全部質押給香港中國數碼公司,而香港中國數碼公司於截至108531日,中國大陸籍人士對該公司具控制力,而且高度參與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營運、財務、人事方針等因素,投審會認定南海集團有受中國大陸政府或人民掌控或影響該國內事業營運的疑慮,決定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及第8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予以駁回。

三、經濟部的認定沒有前後不一:經濟部雖於107819日,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核准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設立臺灣分公司,惟僅限於經營「H201010一般投資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並不是針對雙子星開發案之投標資格進行審查,二者不可混淆。

四、審查沒有拖延,也沒有奇襲式駁回:屬社會高度關注案件,投資人雖於108125日提出投資申請,然至34日才備齊資料,投審會隨即於36日函請各權責機關審查,期間並於523日赴立法院專案報告,621日收齊各權責機關意見後,即安排於626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投審會依程序實質審查,並沒有拖延,也沒有奇襲式駁回。

五、維護國家安全是民主法治國家的責任:參考歐美等國,國家安全均是外國人投資案件審查的核心事項,且近年來更採取較過去嚴格的措施。政府歡迎外商來臺投資,但維護國家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責任,亦為外商選擇臺灣投資的重要因素。


108-06-27有關經濟部投審會駁回南海發展與馬來西亞商馬頓組成的團隊申請投資C1/D1土地開發案,本局尊重經濟部投審會的決議,後續將依法辦理相關作業。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於本(108)年626日召開第1177次委員會議,會中計核准及備查重大投資案件計5件,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

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NAN HAI DEVELOPMENT LIMITED)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MALTON BERTHAD)等申請匯入相當於新臺幣10億元等值外幣,投資設立台灣南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考量本案國內被投資事業營運涉及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案,為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建設,且附近捷運、高鐵、臺鐵、汽車客運等大眾運輸滙聚,位處大台北地區重要交通樞紐,涉及國家安全議題;本案基於以下因素,認定投資人與中國大陸市場淵源及關聯極深,易受大陸政策影響:

1.     投資人母公司百慕達商南海控股有限公司自行於財報揭露其大部分業務及員工均位於中國內地,附註說明依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經營分部」之披露而言,南海集團應視中國內地為集團之註冊國家;
2.     百慕達商南海控股有限公司之行政總裁為大陸籍,且其董事會下設之4個委員會中,負責營運及制定政策方向的執行委員會有過半成員是大陸籍,而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暨委任行政總裁,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的提名委員會,5名成員也有2名是大陸籍,顯示大陸人高度參與百慕達商南海控股公司之營運、政策方向;
3.     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之股票已全部質押予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而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於截至108531日,大陸人於董事會席次過半(4/7),已具控制力;另外,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3席執行董事有2席為大陸籍,且董事會下設之審核、薪酬及提名委員會大陸人均占總成員之二分之一,顯示大陸人高度參與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營運、財務、人事方針。

綜合前述事由,足證本案有受大陸地區政府或人民掌控或影響該國內事業營運之疑慮,爰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本案予以駁回。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C1/D1土地開發








針對議員質疑C1/D1土地開發案之簽約程序及申請人資格規定,北市捷運局澄清說明如下:

一、契約規定要將審定條件函送最優申請人並限一個月內函復北市府?

1. C1/D1開發案依程序辦理簽約作業中,依C1/D1開發案投資人須知規定,最優申請人應於執行機關所發依審定條件簽訂本案投資契約之書面通知送達日起三十日內完成簽約程序,並於簽訂投資契約前,繳交履約保證金。若有不可歸責於最優申請人之情事,執行機關得適度延長期限。復依本案107615日第一次補充公告說明:「執行機關通知之審定條件主要係依最優申請人提出之開發建議書內容訂定,故需視實際審查作業而定。」;基此,審定條件係依個案決定,最優申請人所提送之開發建議書,經評選委員會及捷運局審查,大致均符合招標須知規定,目前並無另訂審定條件之必要,故無投資人須知規定之「審定條件通知函」及「依審定條件簽訂投資契約」之事由。

2. 捷運局於1071228日發函要求最優申請人應於文到60日內依甄選文件規定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並繳納履約保證金,俾與北市府完成投資契約簽訂事宜。惟若有不可歸責於最優申請人情事,得經該局同意適度延長期限。最優申請人前已來函提出展延,捷運局經請律師研析,因經濟部投審會審查本案所需時間非可歸責於最優申請人,故同意適度展延期限。

3. 此外,捷運局同時與最優申請人定期開會就合約內容進行確認,目前投資契約書進入最終確認及簽核程序中。投資契約書內容核定後,捷運局將書面通知最優申請人,依捷運局檢附的投資契約書,製作約定之正副本契約份數、繳交履約保證金,以完成簽約程序。

二、第五次招標文件是外國公司及本國公司可以投標,為何本(第6)次招標擴至大陸地區法人?

1. C1/D1開發案第六次公告有關申請人之資格條件規定,係依105629日臺北市政府修正發布之「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用地徵求合作開發投資人財力及開發資金認定基準」(下稱財資基準)辦理,非針對個案調整申請人資格限制。

2. 依財資基準第三點規定,外國法人應依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及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辦理;大陸地區法人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則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定。本案採國際標規格招商,故申請人得為外國公司、大陸地區法人或其於第三地投資之公司,惟均須符合投資人須知第六條所定之資格條件、並為我國法令准予投資者。

3. 本案最優申請人所成立之新專案公司須辦理本案開發建物之興建及統一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故本案已於第三次補充公告,增訂公司登記應有大樓開發租售業、不動產租賃業等相關營業項目,以符合本開發案之目的及相關法令規定,避免後續執行疑義。

按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頒布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並未開放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不動產租賃業項目。是故,依現行法令大陸地區法人或其於第三地投資之公司無法參與本案,併予澄清。

針對近期各界關注本開發案議題,北市捷運局已將相關資訊公告於該局網站C1/D1土地開發專區/專業服務採購/大事紀要(捷運局說明媒體報導關注議題,歡迎各界上網參閱。



北市捷運局針對近日媒體報導C1/D1土地開發案內容,提出下列澄清事項,避免不實報導影響外界視聽:

一、對於本案最優申請人-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財務能力的疑慮:

1. 依據本案最優申請人所提出經我國會計師簽證之106年財務報告內容,南海發展公司之負債淨值比為0.53倍,符合本案甄選文件有關財務資格能力總負債不超過淨值3倍規定。部分媒體報導指稱「它的負債比大於3倍是不能投標」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

2. 本案最優申請人為南海發展公司,與媒體所述南海控股公司分別為2個財務獨立之實體。就部分媒體報導南海控股公司負債比過高的問題,可能係香港財報會計原則與我國不同,例如香港對權益法投資係採原始投資成本認列,故可能會有淨值低估、負債比較高的情形,惟南海控股公司並非C1D1土地開發案之投標公司,財務能力非屬本案資格審查範圍。

  對於本案最優申請人-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是否為中資疑慮:

1. 經本府資格審查時南海發展公司係一港資公司,另請顧問公司追查其上層股東南海控股公司之股東結構及最終受益人多為港資。中國建設銀行持有南海控股公司股權為0.09%,另10.29%屬債權性質,非媒體報導所稱中國建設銀行持有該公司10.38%股權。

2. 另依最優申請人南海發展有限公司提送之由經濟部核發之公司登記資料顯示,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亦非屬陸資公司。

三、 機場捷運國安疑慮說明:

機場捷運台北車站(A1)已於民國10632日正式通車,並交由桃園市政府桃園捷運公司獨立營運管理,且桃園機場捷運A1台北車站之地面層出入口動線係完全獨立,與C1D1土地開發案之大樓出入動線有所區隔,且機場捷運A1台北車站屬公共建設,亦非屬本案投資人管理營運範圍。未來C1/D1開發大樓也會由市府與投資人簽訂經營管理契約,確保營運管理機制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不會有違法監控出入民眾之情事發生。

四、 招商機制及簽約時程澄清:

1. 本府前曾研擬「超額盈餘再分配」草案,但經與相關公會、專家、學者等溝通說明,多表不符市場機制而反對,故已無此方案,C1D1土地開發案之甄選文件內並無「超額盈餘再分配」之規定,並在權衡公平性與穩定性後增設其他配套。媒體引述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

2. 本案最優申請人新專案公司之設立申請作業,刻正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議中,依投資人須知規定「最優申請人應於執行機關所發依審定條件簽訂本案投資契約之書面通知送達日起三十日內完成簽約程序,並於簽訂投資契約前,繳交履約保證金。若有不可歸責於最優申請人之情事,執行機關得適度延長期限。」本案公告文件並無明訂三月底為完成簽約程序之期間只是計畫目標,併予澄清。

北市捷運局說明,C1/D1土地開發案在招商進行過程中即廣納地主及各界建議,並經審慎研議,始訂定本開發案甄選機制與細部規範,甄選過程在廉政平臺監督及評選委員會客觀審查下,秉持公平、公正,嚴謹執行評選程序始選出最優申請人,依本開發案甄選文件規定,最優申請人得標後須依規定成立新專案公司並繳納履約保證金194,256萬元後,始得與北市府進行契約簽訂作業。新專案公司將為本開發案簽約及履約主體,未來新專案公司之財務獨立,將可避免受母公司影響並專注於C1/D1開發案之投資興建及統一經營。

捷運局進一步強調,為落實C1/D1開發案為「國家門戶,首都地標」與民間、地主共創三贏的局面,俟簽約後將確實落實投資契約履約管理,監督投資人如期如質完成本案開發目標。針對近期各界關注本開發案議題,北市捷運局已將相關資訊公告於該局網站 C1/D1土地開發專區/專業服務採購/大事紀要(捷運局說明媒體報導關注議題,歡迎各界上網參閱。



有關「台北雙子星開發案(特定專用區C1D1)」昨(27)日確定由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組成的團隊勝出,惟遭質疑有陸資一案,本部澄清說明如下:

一、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為南海控股公司所百分之百持有的公司,而南海控股為百慕達商於香港上市之公司。南海發展有限公司申請成立在台設立分公司,107829日經本部中部辦公室核准登記設立,依照當時股權結構,尚無證據顯示南海發展公司為陸資。

二、南海控股另於107124日向本部投審會申請投資設立台灣南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投審會已將全案資料及該公司股權結構送陸委會及國安局審查,俟相關意見回覆後,依外國人投資條例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辦理。

三、台北雙子星另一其共同投標人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本部投審會未曾受理其申請案。未來其申請投資案將送陸委會及國安局等相關單位審查,依外國人投資條例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辦理。



「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於今(27)日順利完成最後階段的價格評比,北市府全程秉持公平、公正並在政風單位監督下完成開標程序,由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合組之團隊獲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北市捷運局預計1083月底前完成投資契約簽定。

北市捷運局說明,C1/D1開發案於今(107)年3月底正式對全球公告招商,至101日截標,共有藍天電腦團隊、香港商南海發展團隊等2組申請人投標,開發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標三階段開標,歷經市府嚴格的資格及規格審查,今日完成價格評比,由香港商南海發展團隊獲得最優申請人資格,申請人承諾土地所有權人最低分配比率:C1基地66.4%D1基地66.0%及回租租金(首年平均月租金單價)每坪2,602元,最優申請人應依規定成立符合本招商案規定之新專案公司及繳納履約保證金194,256萬元,預計1083月底前完成投資契約簽訂,民國114年可完工營運。

捷運局強調,C1/D1開發案在私地主、交通部臺鐵局、鐵道局等公地主的配合,以及法務部廉政署、臺北地檢署及市府政風單位共同成立廉政平台的監督,並經過評選委員會各學者專家的客觀、專業審查,北市府及招商總顧問仲量聯行能於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完成此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招商評選案。

捷運局指出,C1/D1土地開發案後續將依甄選文件投資人須知規定請最優申請人完成簽約前相關作業,順利完成簽約後,將為臺北市投資環境注入更多信心,而最優申請人具備財務實力及開發經營經驗並結合國際專業團隊共同規劃,可望落實國家門戶、首都地標的發展願景,期待未來C1/D1土地開發案將讓世界看見臺北,成為國際的驕傲。 



1組申請人:藍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及宏匯股份有限公司

2組申請人: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Nan Hai Development Limited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Malton Ber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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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矚目的C1/D1土地開發案今(107)年331日正式對全球公告招商,至101日截標,北市捷運局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嚴謹執行甄選程序,並在專業服務顧問仲量聯行協助以及市府政風單位、廉政平臺共同監督下,已於11月底完成資格審查,本月14日由17人組成之評選委員會順利完成規格(開發建議書)評審,規格評審結果將於北市府正式核定後公開於該局官網,最快將於12月底前開價格標選出商譽、財務及開發實績兼備之最優申請人。

關於近日部份媒體報導本開發案申請人是否為陸資以及財務能力等疑慮,北市捷運局說明,招商案之資格審查係依經濟部核發之公司登記資料、經濟部投審會公告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清單等政府所核發之官方文件及資訊等,同時亦針對申請人團隊之股東背景及最終受益人等進行嚴格審查,2組申請人均非屬經濟部規定之陸資投資人或陸資投資事業;有關申請人財務資格部分,按2組申請人所提出經我國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顯示,皆符合淨值合併不低於160億元、負債不超過淨值三倍、流動比及速動比等相關規定。此外,按北市捷運局公告招商條件之規定,最優申請人得標後須成立新專案公司,該新專案公司之營業登記項目必須包括「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不動產租賃業」等禁止陸資參與項目,否則無法與臺北市政府簽約,故已排除陸資企業參與本開發案之投資。

捷運局表示,C1/D1招商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標三階段開標,藍天電腦團隊、香港商南海發展團隊等2組申請人在財務及開發經營能力資格都具相當實力與經驗,且均結合國際專業團隊,共同規劃本開發案打造國家門戶、首都地標的發展願景。規格評審結果將於北市府正式核定後公開於該局官網,預計本開發案之第3階段價格評比最快將於12月底完成並選出最優申請人,期於1083月底市府與最優申請人簽訂投資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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