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

【桃園市】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開放申請民宿




108-07-03

桃園市近年大力推動觀光,民宿家數已從4年前的22家增加至目前的53家,雖家數已成長了1倍以上,但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尤其山線海線地區之都市計畫區,雖具有在地人文特色,然受限法令限制,無法申設民宿並提供深刻的體驗行程,因此本次參考去年大溪老城區案例,依民宿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八目劃設「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預計公告楊梅(富岡、豐野地區)、大溪、大園、新屋、觀音、觀音(新坡地區)、觀音(草漯地區)、龍潭及石門等9個都市計畫區,開放民宿申辦。

山線海線地區申設民宿 補足住宿能量之不足

目前桃園市旅館業多集中於較繁榮的桃園區、中壢區及週遭行政區域,而位於市中心以外的地區,不論旅館業或民宿數量都相當稀少,甚至楊梅富岡、大園、觀音、觀音(新坡地區)等地全區未有合法旅館,住宿服務能量明顯不足,考量桃園各區皆具有豐富人文及歷史相關風貌,希望藉由提供遊客住宿服務,有機會留宿在地體驗特色,發展地方觀光,因此劃設山線海線地區9個都市計畫區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並開放申設民宿,補足住宿能量之不足,也期待透過民宿服務創造更在地的體驗。

各區皆各有特色 促進地方觀光

本次公告的9個都市計畫區,都是桃園重要觀光發展的潛力地區,包括大溪、龍潭為觀光局票選之經典小鎮,楊梅、新屋、石門擁有歷史悠久的富岡老街、范姜老屋群及三坑老街,大園、觀音更有國家級的許厝港溼地及草漯沙丘等,未來經公告後,區域內合法住宅即可向市府申請民宿,結合在地特色提供遊客更深度的遊程。





107-04-13

主旨:公告本市「大溪老城區」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自本(107)416日起得供申請民宿使用。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第8目。

公告事項:

一、公告「大溪老城區」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其範圍北從康莊路、東接慈湖路、南至康莊路(大漢街口)、西以臨大漢溪崖線為界。

二、自本(107)416日起,公告範圍內住宅得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民宿。

附件:大溪老城區範圍示意圖





107-03-31

許多民眾外出旅遊喜歡選擇富有主題特色的民宿,除能享受旅途中的好山好水外,更能透過民宿主人熱情接待體驗在地的風土民情。過去囿於法令限制,民宿只能在非都市計畫土地設置;交通部考量都市計畫土地亦有設置民宿之需求,於去(106)1114日修正民宿管理辦法,新增「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得設置民宿。桃園市政府開全國之先例,將公告「大溪老城區」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開放民宿申請,預計於416日起即可以住宅申設民宿。

大溪古城歷史悠久、名聞遐邇,早在101年即獲交通部觀光局表揚為「台灣十大觀光小城」之首,每逢假日車水馬龍,觀光人潮絡繹不絕;但因法令限制,當地住宅無法申請民宿登記,旅客也因無法留宿而未能深度品味大溪老城之風情。因此,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本次優先將「大溪老城區」公告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其範圍北從康莊路、東接慈湖路、南至康莊路(大漢街口)、西以臨大漢溪崖線為界[惟以變更大溪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重新公開展覽)書附錄二之適用範圍為准,如附圖],為全國第一個依法公告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未來計畫再參考文資法、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規研商桃園市內其他可能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盼能增加本市民宿數量,帶動桃園觀光發展。


依據民宿管理辦法,於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內,可以合法住宅申設民宿;而老城區內有很多具有歷史及人文風格的老房子,市府都市發展局自今(107)年起開辦「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未來民宿也可以納入補助範圍,屋齡達40年以上或40年以下經認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老屋,建築整建或修建最高補助40萬、室內修繕最高補助 90 萬、老屋活化經營每月最高1萬元。歡迎民眾洽詢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電話:(03)329-8600分機201~206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提醒大家,民宿經營採登記制度,經營者需先辦理民宿設立登記,取得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才能合法經營。民眾若想經營民宿,或對民宿申辦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向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管理科洽詢,電話03-332210152635264,或撥打免費市民諮詢服務熱線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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