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8
為打造嶄新旅遊風貌,縣府持續推動景區環境營造計畫,今年獲交通部觀光局補助「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旅遊處已於15日評選出委託設計監造最優勝廠商,後續將透過專業顧問公司之規劃,並廣納地方意見,期待為澎湖景區增添不同丰采,提升遊憩功能。
縣府「109年度景觀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於4月17日公告招標,共有2家顧問公司投標,並於5月15日辦理評選,已評選出最優勝廠商,本項標案為交通部觀光局109年度「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補助經費,主要辦理「七美西濱沿線景觀再造計畫」、「東衛坑道遊憩區景點建置計畫」、「虎井島體驗觀光旅遊環境營造計畫」等3項計畫,總工程經費計新臺幣3750萬元,各案工程預算分別為新臺幣1800萬、1000萬及950萬,將於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決標程序。
旅遊處指出,本次評選2家顧問公司皆提出很好的構想,有鑒於澎湖地區高鹽害及東北季風特性,在規劃設計階段會請廠商採用低維護性材料,以利於後續維護管理。另外,為廣納意見,旅遊處將邀集關心地方發展之地方代表、社區、景區所在之鄉市公所加入討論,並邀請地景藝術專家集思廣益,期待將工程設施融合在景區地景中,增添澎湖觀光遊憩亮點。
2020-03-15
彰化縣政府為優化本縣地方景點的觀光遊憩環境,提升遊憩設施品質與服務水準,持續積極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挹注地方建設,縣長王惠美並曾於109年2月24日率領城觀處田飛鵬處長及同仁與交通部觀光局勘查鹿港鎮觀光景點建設提案計畫,近日獲觀光局109年度第二階段「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正式核定5案計畫,總經費達6,700萬。
本次核定5個計畫中,其中由縣政府提案並執行的有2案,第1案是「彰化縣八卦山生態體驗登山步道整備計畫」,核定經費1,800萬元,預計辦理八卦山大佛區卦山路兩側、原培元中學周邊以及彰化藝術高中周邊區域現有的步道改善優化與規劃連結等,第2案是「彰化縣鹿港鎮生態公園整體設施活化計畫」,核定經費1,800萬,將以友善設施及優化服務為原則改善鹿港生態公園,並引進地景遊戲場,改善既有設施品質,創造鹿港觀光遊憩新資源。其餘3案為公所提案執行,一為二水鄉公所所提「二水鄉引水公園改善計畫」,核定經費500萬元,另為福興鄉公所結合地方創生計畫所提報之「福興地方旅遊環境營造改善計畫」,及鹿港鎮公所提報之「鹿港鎮九曲巷等曲徑環境改善工程」,核定經費1,800萬元,計畫辦理鹿港九曲巷周邊人行徒步區鋪面、排水改善,既有水溝蓋汰換更新以及設施減量、簡化等工作,優化鹿港鎮人行徒步空間景觀美質與服務品質。
縣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表示,本次除縣府提案計畫外,亦彙整各公所需求共同爭取補助,各公所先從盤點區域資源特色做起,再串連據點、產業、文化歷史…等,部分案件並整合地方創生計畫,以保有在地特質的原則進而連結觀光遊憩,冀能塑造新的觀光形象,同時透過硬體建設的營造,緊密與周邊資源景點,全面提升本縣的遊憩品質與能量,目前各案均由各執行單位積極辦理中,期待能塑造彰化觀光旅遊新亮點,讓觀光旅遊不只帶來產值,也能促進地方就業力。
2019-09-06
彰化縣政府拚觀光接地氣,為整備及優化彰化縣地方景區觀光遊憩環境,改善遊憩設施品質,提昇整體遊憩設施服務水準,彰化縣長王惠美縣府團隊由城市暨觀光發展處負責積極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挹注地方建設,近日有所斬獲,108年8月20日獲得交通部觀光局核定108年度第二階段「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及「亮點景區觀光環境整備計畫」共4案計畫,爭取到總經費7,350萬元。
本次核定4個計畫中,第1
案是「彰化縣八卦山觀光旅遊環境營造計畫」,核定經費2,000萬元,預計辦理八卦山大佛週邊區域通用步道規劃連結、中正公園親子共融遊憩空間營造、指標系統改善以及節點休憩空間再造等;第2案是「彰化縣鹿港鎮生態公園區域亮點計畫」,核定經費2,400萬,將以森林環境教室以及地景遊戲場域為主軸,改善既有設施品質,創造鹿港生態公園新亮點;第3案為「紛緣卡打車驛站-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核定經費500萬元,計畫改造芬園鄉舊衛生所建築物為推廣芬園鄉農特產以及行銷觀光的驛站休憩點,最後為「鹿港鎮老街區環境改善工程」,核定經費2,450萬元,計畫辦理鹿港老街區人行徒步區鋪面、排水改善,既有水溝蓋汰換更新以及設施減量、簡化等工作,優化老街區人行徒步空間景觀美質與服務品質。
縣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表示,本次提報爭取補助主要是先從盤點區域資源特色做起,再串連據點、產業、文化歷史…等,以觀光的角度保有在地特質,進而能塑造新的形象,同時透過硬體建設的營造,緊密與周邊資源景點,全面提昇本縣的遊憩品質與能量,冀能塑造彰化觀光旅遊新亮點,讓觀光旅遊不只帶來產值,也能促進地方就業力。
2019-06-19
交通部觀光局為協助地方政府改善遊憩設施品質,提昇整體觀光遊憩水準,並滿足分眾客群遊憩需求,自108年度啟動「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4年期計畫,希引導地方政府串接具在地資源特色旅遊帶,並將通用設計概念討入建設內涵,同時設計採簡樸實用為原則,以維持自然景觀美質。
另為免除過去地方政府一窩蜂仿效興建天空步道情形再發生,觀光局也提醒縣市政府申請補助若未具實際服務功能之設施,如牆面彩繪、光雕、透空無遮蔭蔽雨功能之花架等,或非因應環境及安全條件需要之高架步道、高架之眺景平台及無營運管理計畫之臨時性或一次性設施等,均非補助範疇。
本次補助申請經彙整各縣市政府提報共計126項計畫,觀光局即邀請建築、景觀、生態、植物及觀光類等專家學者於108年5月30日及6月5日分2場次召開審查會議,通過核定計畫計55項。其餘未能核定者,大多屬不符觀光局前述補助原則、土地權屬或地用疑慮等。
觀光局也預告最快於6月底開放第2階段申請補助,並請地方政府針對第1階段未能通過案件覈實評估地方需求性,並展開檢討修正作業後循程爭取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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