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7。城鎮之心競爭型會議-2階
召開「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
第2梯次(新提及擴大範圍)評審會議
會議議程
壹、 會議說明
一、 行政院106年7月5日核定「城鎮之心工程計畫」,其中競爭型計畫提報金額每縣市以3億元為限,106-110年預計編列補助總經費為60億元(附件1);本部106年10月5日核定競爭型補助計畫21案,匡列競爭型計畫總經費60.96億元,其中匡列中央補助49.44億元,地方自籌款11.52億元;經查縣市提案不足額部分,尚有新北市等11縣市,各縣市賸餘經費分別為6,000萬至3億元不等(附件2)。
二、 為加速推動「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作業,本部107年1月3日函頒競爭型計畫第二梯次申請補助作業,於107年2月14日截止受理,未來原則不再受理申請提案;其間並由諮詢顧問團隊於106年12月8、12、15日及107年1月19日、2月5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召開工作坊,逐案討論確認方向與經費需求。
三、 有關「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擴大範圍及新提計畫,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依限檢送提案計畫及相關應付文件;計有11案,申請計畫總經費11.87億元,中央補助9.67億元,地方自籌款2.20億元,附件3。
四、 為審查確認提案內容與經費需求,爰召開審查會議。
貳、 審查時程表
審查時間自107年3月9日至3月12日。
日期
|
場次(時間)
|
主持人
|
縣市別
|
會議地點
|
107年3月9日
(星期五)
|
09:30-11:30
|
花政務次長敬群
|
新北市、基隆市、臺東縣
|
本部營建署第105會議室
|
14:00-17:0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嘉義市、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
本部營建署第601會議室
|
|
107年3月12日
(星期一)
|
14:00-17:0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參、 審查原則
一、 各提案計畫審查時間原則為40分鐘。(簡報15分鐘,綜合討論25分鐘。)
(一) 議事說明
(二) 審查重點
1. 計畫願景目標,是否符合城鎮之心工程之政策目標。
2. 請於簡報中對重要地點提供現況照片。
3. 計畫內容整併為若干分項計畫(分項計畫避免瑣碎)。
4. 確認各分項計畫之可行性(包括1.土地權屬、2.與相關單位及主要使用民眾進行初步溝通、3.可在110年8月前完工)。
5. 各分項計畫經費預估與合理性。
6. 擬爭取其他前瞻基礎建設之相關計畫。
(三) 主席裁示
二、 每縣市審查完竣後,由審查委員合議決定本次提案計畫複審結果。
肆、 臨時動議
伍、 散會
附件1
行政院核定「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經費需求總表
次類別
|
工作項目
|
主管單位
|
執行
單位
|
辦理
期程
|
經費需求(億元)
|
|||
第1期
106.9-107.12
|
第2期
108.1-108.12
|
第3期
109.1-110.8
|
合計
|
|||||
都市
開發
|
辦理競爭型計畫
|
內政部
|
各地方
政府
|
106.9-110.8
|
17
|
21
|
22
|
60
|
辦理政策引導型計畫
|
內政部
|
各地方
政府
|
106.9-110.8
|
7.2
|
8.2
|
7.2
|
22.60
|
|
景觀總顧問及相關配套與行政業務費
|
內政部
|
各地方
政府
|
106.9-110.8
|
0.8
|
0.8
|
0.8
|
2.4
|
|
合計
|
25
|
30
|
30
|
85
|
附件2
內政部106.10.5核定「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補助計畫經費總表
單位:元
縣市別
|
計畫名稱
|
匡列計畫總經費
|
中央匡列計畫補助經費
|
地方自籌經費
|
中央已核定補助規劃設計監造費
|
匡列補助餘額
|
宜蘭縣
|
礁溪生活之心
|
352,000,000
|
299,200,000
|
52,800,000
|
17,187,000
|
0
|
基隆市
|
基隆山海城串聯再造計畫
|
260,000,000
|
208,000,000
|
52,000,000
|
13,740,000
|
92,000,000
|
新北市
|
金山區中山溫泉公園及其周邊環境整合計畫
|
225,000,000
|
146,250,000
|
78,750,000
|
11,011,000
|
153,750,000
|
桃園市
|
桃林鐵路及其軸帶週邊環境改善計畫
|
442,200,000
|
287,430,000
|
154,770,000
|
17,199,000
|
0
|
新竹市
|
新竹市步行城市計畫
|
375,000,000
|
300,000,000
|
75,000,000
|
20,788,000
|
0
|
新竹縣
|
竹東之心中興河道水岸生活空間再造計畫
|
375,000,000
|
300,000,000
|
75,000,000
|
18,800,000
|
0
|
苗栗縣
|
苗栗火車站東西站及周邊環境再造計畫
|
230,000,000
|
207,000,000
|
23,000,000
|
15,300,000
|
93,000,000
|
臺中市
|
鐵道綠廊-潭心計畫
|
451,000,000
|
293,150,000
|
157,850,000
|
20,670,000
|
0
|
彰化縣
|
溪湖綠色生活基盤營造計畫
|
200,000,000
|
170,000,000
|
30,000,000
|
11,807,000
|
130,000,000
|
南投縣
|
貓羅溪中游段生態及生活廊道重建計畫
|
353,000,000
|
300,000,000
|
53,000,000
|
19,737,000
|
0
|
雲林縣
|
斗南車站周邊舊建築群整建再生工程計畫
|
236,000,000
|
200,600,000
|
35,400,000
|
13,260,000
|
99,400,000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之森計畫
|
240,000,000
|
216,000,000
|
24,000,000
|
15,615,000
|
84,000,000
|
嘉義市
|
嘉義之心-香川綠廊計畫
|
0
|
0
|
0
|
0
|
300,000,000
|
臺南市
|
新營鹽水雙星拱月計畫
|
375,000,000
|
300,000,000
|
75,000,000
|
23,188,000
|
0
|
高雄市
|
金澄雙湖森林門戶計畫
|
265,000,000
|
212,000,000
|
53,000,000
|
0
|
0
|
高雄市
|
六龜之心再造計畫
|
110,000,000
|
88,000,000
|
22,000,000
|
7,600,000
|
0
|
屏東縣
|
殺蛇溪-生活心樂章
|
333,300,000
|
299,970,000
|
33,330,000
|
20,907,000
|
0
|
花蓮縣
|
「洄瀾。回藍」-花蓮市河海人文廊道建置計畫
|
340,000,000
|
300,000,000
|
40,000,000
|
22,077,000
|
0
|
臺東縣
|
城鎮之心南迴驛建設計畫
|
180,000,000
|
162,000,000
|
18,000,000
|
11,439,000
|
138,000,000
|
澎湖縣
|
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國際廣場新闢工程
|
250,000,000
|
225,000,000
|
25,000,000
|
7,074,000
|
75,000,000
|
金門縣
|
點亮城鎮之心-金門後浦魅力城巿營造計畫
|
240,000,000
|
192,000,000
|
48,000,000
|
15,740,000
|
108,000,000
|
連江縣
|
前瞻連江‧城鎮之心規劃計畫
|
264,495,000
|
238,045,500
|
26,449,500
|
19,406,000
|
61,954,500
|
合計
|
6,096,995,000
|
4,944,645,500
|
1,152,349,500
|
322,545,000
|
1,335,104,500
|
附件3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第2梯次提案計畫總表
縣市別
|
計畫名稱
|
計畫總經費
|
申請補助經費
|
地方自籌經費
|
基隆市
|
基隆山海城串聯再造計畫(擴大範圍)
|
99,000,000
|
79,200,000
|
19,800,000
|
新北市
|
金山區中山溫泉公園及其周邊環境整合計畫(擴大範圍)
|
155,000,000
|
100,750,000
|
54,250,000
|
苗栗縣
|
竹南頭份雙城藍綠縫合計畫(新提計畫)
|
112,000,000
|
89,600,000
|
22,400,000
|
彰化縣
|
怡然自得,五感生心-田尾迎賓之心規劃計畫(新提計畫)
|
150,000,000
|
127,500,000
|
22,500,000
|
雲林縣
|
北港文化生活園區亮點發展計畫(新提計畫)
|
82,750,000
|
70,337,500
|
12,412,500
|
嘉義縣
|
北嘉義門戶(大林)綠色生活基礎設施鏈結建設計畫(新提計畫)
|
90,000,000
|
81,000,000
|
9,000,000
|
嘉義市
|
嘉義市城鎮之心步行散策‧樂活水岸(新提計畫)
|
160,500,000
|
128,400,000
|
32,100,000
|
臺東縣
|
臺東之眼-明日創生園區環境改善計畫(新提計畫)
|
56,737,000
|
51,063,300
|
5,673,700
|
澎湖縣
|
觀音亭水岸空間整合與提升計畫(新提計畫)
|
83,000,000
|
74,700,000
|
8,300,000
|
金門縣
|
點亮城鎮之心-金門後浦魅力城巿營造計畫(擴大範圍)
|
135,000,000
|
108,000,000
|
27,000,000
|
連江縣
|
前瞻連江‧城鎮之心規劃計畫(擴大範圍)
|
63,160,000
|
56,844,000
|
6,316,000
|
合計
|
1,187,147,000
|
967,394,800
|
219,752,200
|
2018-01-26。城鎮之心-競爭型二階申請補助作業須知
(2018-01-26)城鎮之心執行要點函及其附件【修正】
(2017-09-10)城鎮之心工程計畫執行要點
(2017-08-10)城鎮之心工程計畫作業流程圖
(2017-08-10)「城鎮之心工程計畫」重要提示
(2017-07-30)城鎮之心競爭型申請補助須知
(2017-07-12)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核定本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評審會議
會議議程
壹、 審查時程表
審查時間自106年9月15日至9月26日 。
日期
|
場次(時間)
|
主持人
|
縣市別
|
會議地點
|
106年9月15日
(星期五)
|
13:30-16:0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
|
本部營建署第601會議室
|
106年9月19日
(星期二)
|
09:30-11:1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新北市、臺中市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19日
(星期二)
|
13:30-16:50
|
花政務次長敬群
|
南投縣、彰化縣、苗栗縣、屏東縣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21日
(星期四)
|
09:30-12:30
|
花政務次長敬群
|
嘉義市、高雄市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22日
(星期五)
|
09:30-12:3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花蓮縣、臺東縣、新竹縣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22日
(星期五)
|
13:30-16:50
|
花政務次長敬群
|
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桃園市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26日
(星期二)
|
09:30-12:3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基隆市、宜蘭縣、新竹市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備註:受颱風影響,9/14會議時間延至9/26舉行。
(2017-09-10)城鎮之心競爭型提案評審會議開會通知單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評審會議
會議議程
壹、 審查時程表
審查時間自106年9月14日至9月22日 。
備註:異動部分以紅色字體加底線標示。
日期
|
場次(時間)
|
主持人
|
縣市別
|
會議地點
|
106年9月14日
(星期四)
|
09:30-12:3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15日
(星期五)
|
13:30-16:0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雲林縣、台南市、嘉義縣
|
本部營建署第601會議室
|
106年9月19日
(星期二)
|
09:30-12:3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19日
(星期二)
|
13:30-16:50
|
花政務次長敬群
|
南投縣、彰化縣、苗栗縣、屏東縣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21日
(星期四)
|
09:30-12:30
|
花政務次長敬群
|
嘉義市、高雄市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22日
(星期五)
|
09:30-12:30
|
林常務次長慈玲
|
花蓮縣、臺東縣、新竹縣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106年9月22日
(星期五)
|
13:30-16:00
|
花政務次長敬群
|
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
本部營建署第107會議室
|
備註:異動部分以紅色字體加底線標示。
議事規則
一、 各提案計畫審查時間原則為50分鐘。(簡報15分鐘,綜合討論35分鐘。)
(一)議事說明
(二)審查重點
1. 計畫願景目標,是否符合城鎮之心工程之政策目標。
2. 請於簡報中對重要地點提供現況照片。
3. 計畫內容整併為若干分項計畫(分項計畫避免瑣碎)。
4. 確認各分項計畫之可行性(包括1.土地權屬、2.與相關單位及主要使用民眾進行初步溝通、3.可在110年8月前完工)。
5. 各分項計畫經費預估與合理性。
6. 擬爭取其他前瞻基礎建設之相關計畫。
(三)主席裁示
二、 每縣市審查完竣後,由審查委員合議決定本次提案計畫複審結果。
貳、 臨時動議
參、 散會
城鎮之心提案計畫彙總表
縣市別
|
計畫名稱
|
計畫總經費
|
申請補助經費
|
地方自籌經費
|
宜蘭縣
|
礁溪生活之心
|
305,500,000
|
259,675,000
|
45,825,000
|
基隆市
|
基隆山海城串聯再造計畫
|
366,000,000
|
292,800,000
|
73,200,000
|
新北市
|
金山區中山溫泉公園及其周邊環境整合計畫
|
280,000,000
|
182,000,000
|
98,000,000
|
桃園市
|
桃林鐵路及其軸帶週邊環境改善計畫
|
461,538,000
|
300,000,000
|
161,538,000
|
新竹市
|
新竹市步行城市計畫
|
375,000,000
|
300,000,000
|
75,000,000
|
新竹縣
|
竹東之心中興河道水岸生活空間再造計畫
|
375,000,000
|
300,000,000
|
75,000,000
|
苗栗縣
|
苗栗火車站東西站及周邊環境再造計畫
|
33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
|
臺中市
|
鐵道綠廊-潭心計畫
|
450,000,000
|
292,500,000
|
157,500,000
|
彰化縣
|
溪湖綠色生活基盤營造計畫
|
300,000,000
|
255,000,000
|
45,000,000
|
南投縣
|
貓羅溪中游段生態及生活廊道重建計畫
|
350,000,000
|
297,500,000
|
52,500,000
|
雲林縣
|
斗南車站周邊舊建築群整建再生工程計畫
|
236,000,000
|
200,600,000
|
35,400,000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之森計畫
|
33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
|
嘉義市
|
嘉義之心-香川綠廊計畫
|
375,000,000
|
300,000,000
|
75,000,000
|
臺南市
|
新營鹽水雙星拱月計畫
|
497,000,000
|
300,000,000
|
197,000,000
|
高雄市
|
金澄雙湖森林門戶計畫及六龜之心再造計畫
|
360,000,000
|
288,000,000
|
72,000,000
|
屏東縣
|
生活心樂章計畫
|
515,000,000
|
463,500,000
|
51,500,000
|
花蓮縣
|
「洄瀾。回藍」-花蓮市河海人文廊道建置計畫
|
336,900,000
|
286,365,000
|
50,535,000
|
臺東縣
|
城鎮之心南迴驛建設計畫
|
300,000,000
|
270,000,000
|
30,000,000
|
澎湖縣
|
澎湖縣馬公第三漁港國際廣場新闢工程
|
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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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0,000
|
3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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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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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亮城鎮之心-金門後浦魅力城巿營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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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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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0,000
|
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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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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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連江‧城鎮之心規劃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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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4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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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45,500
|
26,44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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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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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7,4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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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5,9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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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4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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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1。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申請補助作業須知
一百零六年至一百十年「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
申請補助作業須知
壹、辦理依據
依據行政院
貳、計畫定位與宗旨
為因應地方城鎮機能萎縮與老化之發展危機,本計畫將就國內核心市鎮之舊市區進行總體檢,並以二、三線鄉鎮市為優先,調整具發展潛力鄉鎮市之服務機能,提出再發展願景目標,推動公共場域、交通場站、閒置空間及服務性設施之整體改造,並鼓勵以創新、創意之規劃設計理念,改善城鄉環境景觀,突顯在地特色。
参、辦理機關及申請補助對象
本計畫由內政部補助,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簡稱本部營建署)負責執行與推動;直轄市、縣(市)政府為申請補助機關。
肆、適用範圍
(一)市之舊市區。
(二)各縣之鄉(鎮、市)核心地區。
(三)直轄市以原臺北縣、桃園縣、臺中縣、臺南縣及高雄縣所轄鄉(鎮、市)為限。
伍、申請期限
自本須知生效後受理提案,第一案最遲應於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定期限將正式公文、申請計畫書及相關附件一併送達本部營建署(以收文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陸、提案原則及審查重點
一、提案計畫除符合前述肆、適用範圍外,並以都市計畫區內具有發展潛力之下列地點優先推動:
(一)跨域整合計畫中(含均衡城鄉發展)已完成舊市區整合規劃之地區。
(二)地方已完成舊城區整體改造規劃之地區。
二、提案計畫應由地方整合完成,且與前瞻基礎建設相關計畫資源整合推動者優先。
三、提案計畫應提出基地與其周邊之現況條件分析、整體規劃構想、分年分項計畫(包含跨局處整合分工及分年分期實施計畫)及經費需求。
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內部競爭擇最優計畫,以提報一案為原則,有特殊情事並經評審小組同意者,不在此限;但提案計畫總經費以三億元為限(依實質審查結果核定補助經費),執行期限至一百十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五、選定對城鎮再發展具有最大效益或關鍵性之行動方案。
六、已完成整體規劃及基本設計,可馬上啟動者優先。
七、應先確認計畫區公私有土地、建築物已取得(或取得使用同意證明文件),具高度可行性,且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充分掌握土地使用、開發計畫審議、環境影響評估等)。
八、提案計畫應說明現在或未來民眾參與之機會與方式。
九、提案計畫應說明後續經營管理構想。
十、提案計畫應經環境景觀總顧問(或審查會召集人)審核確認,並於計畫封面簽名。
柒、申請補助流程
一、辦理提案說明會:
由本部營建署視計畫推動需要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召開提案說明會,說明年度政策目標、計畫定位與宗旨、推動理念、提案原則與審查重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並聽取直轄市、縣(市)政府建議意見,作為本須知修正之參考。
二、函頒本須知:
依年度補助概算額度、行政院重要施政重點以及參酌提案說明會中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建議意見,函頒本須知,並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規定提送計畫。
三、中央諮詢顧問團啟動:
為提升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提案計畫品質,由本部營建署邀集國內學者專家組成諮詢顧問團,分北一區、北二區、中區及南區等四區,於直轄市、縣(市)政府準備提案時參與本部營建署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召開相關會議,提供計畫諮詢與執行建議。
四、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提案: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本須知規定,備妥申請提案應繳交文件,具函向本部營建署提出申請。
五、召開評審會議:
(一)由本部營建署受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案計畫書,並檢核書圖文件是否齊備後,簽報籌組評審小組,辦理計畫審查作業。
(二)評審小組:邀請中央諮詢顧問團成員、相關學者專家及提案計畫所涉機關代表組成。
(三)審查方式:依陸、提案原則及審查重點辦理。
(四)評審結果:提案計畫審查結果,分「通過」及「修正後續審」二類。審查通過者,由評審小組提出建議補助數額。
六、評審結果公布:
本部營建署彙整完成審查意見後,即衡酌年度預算額度、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經費分配額度及個案計畫補助經費建議數額,簽報內政部核定。內政部將核定補助經費函知申請補助機關,並將核定結果公布於網站。
捌、配合款
各項補助計畫依行政院主計總處
表1 中央政府補助比例上限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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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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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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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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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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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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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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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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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
|
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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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申請提案應繳交文件
一、「自主檢核表」及「提案計畫書」(詳附件一、二):提案計畫書應由環境景觀總顧問(或審查會召集人)確認並於封面簽章。
二、提案計畫書之編製及繳交份數:
(一)請以A4直式橫書(由左至右),雙面印刷,左邊膠裝,篇幅以二十頁為限。
(二)應檢附提案計畫書乙式二十五份,電腦檔案光碟二份。
三、各提案計畫相關附件:依實際需要檢附,如計畫範圍確定施作之相關土地、建物取得或同意使用證明文件、建物結構安全證明文件等,置於提案計畫書之附錄。
拾、其他
一、申請案件未符合本須知規定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補助計畫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先行查核有無重複向中央相關機關申請補助之情事。如其實施範圍、工作項目、經費需求、計畫期程等均為近似雷同,並已獲得補助者,不得重複提出申請。經核定補助而查核重複申請屬實者,核定補助予以撤銷,二年內不得申請本計畫補助。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指定專責單位及專人,負責統籌協調與列管工作,俾利聯絡。
四、本須知另登載於本部營建署城鄉風貌入口網站:http://trp.cpami.gov.tw/ch/index.aspx。
附件一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計畫自主檢核表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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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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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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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自主檢核(打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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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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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摘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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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檢附提案摘要表,表格格式或內容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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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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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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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畫書封面是否經環境景觀總顧問(或審查會召集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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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檢送計畫書份數是否符合,1式25份(含光碟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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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計畫書是否單獨裝訂成冊
|
||||||
4.計畫書格式及應檢附之圖說是否符合規定。
|
縣市承辦人: 單位主管:
附件二
提案計畫書格式
|
(封面)
106年度城鎮之心工程計畫
○○縣政府申請補助計畫
計畫名稱:○○○○○○○○○○○○○計畫
實施期程:○○年○○月至○○年○○月
申請補助單位:○○縣市政府
106年度城鎮之心工程計畫
競爭型計畫
提案計畫摘要表
○○縣 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提案計畫摘要表
|
||
計畫名稱:
|
||
計畫性質:規劃設計類
|
||
提案單位:
承辦人:
電話: 傳真: E-mail:
|
||
預定執行期程: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經費需求:
總經費: 元
中央補助金額:
元
縣市政府配合款: 元 其他機關補助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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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內容:
1.
計畫緣起及目標
2.
計畫位置及計畫範圍
3.
土地權屬
4.
整體規劃方案及經費需求
5.
預期成果與效益
6.
後續經營及維護管理方案
|
||
環境影響評估
|
□不需辦理
□已通過(請提供審查結論)
□辦理中,辦理狀況:
|
|
工程用地取得
|
1.
都市計畫變更
□不需辦理 □已完成
□尚未完成,說明:
|
|
2.
土地取得情形:
□已完成
□尚未完成,說明:
|
||
一、計畫摘要(不超過2頁)
二、計畫緣起及目標
三、執行團隊陣容:敘明包括行政團隊、專業規劃設計團隊、社區市民團隊之組成,跨局處分工及互動情形。
四、環境概述:
(一)計畫實施區位(請附圖說明)
(二)計畫範圍及規模
1、計畫實施區位(請附圖說明,並標示都市計畫區範圍)
2、計畫範圍
3、現況條件分析(內容如下:)
(1)計畫範圍內人口、土地使用、交通、過去年度各部會補助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空間分布。
(2)檢附全區衛星影像圖或航照圖,並佐以現況照片加以說明。
(3)公、私有土地分布及土地權屬
五、整體規劃設計構想(如:計畫願景目標、推動構想、整體改造策略及分年行動計畫)。
六、整體規劃方案:請條列並詳述各項預定工作項目內容(含跨局處合作事項)。
七、整體實施步驟與流程:詳述計畫實施時程規劃(含分年分項工作重點)。
八、經費需求:列述各工作項目預估經費需求。總經費並應確實明列中央補助、地方自籌與民間捐贈贊助之分配比例。
九、預期成果與效益:計畫效益除一般性敘述外,請儘量以產出型量化指標方式展現。
十、永續經營管理維護策略: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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