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行政院於103年12月16日完成核定,面對人口不斷移居都會區,城鄉發展逐漸失衡的現象,內政部提出「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從104年起將分4年彙集各部會資源超過200億元,推動「富麗農村、風情小鎮」示範建設計畫,補助全台10至15處具發展潛力的特色鄉鎮,打造都會區外的小型成長核心,提供在地就業、就學及就養的生活環境。
「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於103年4月3日列為內政部年度施政亮點,政策目標是希望藉由鄉鎮拔尖計畫,遴選具有發展潛力之二、三級鄉(鎮、市),結合中央各部會現有補助資源進行整合投資,以打造都會區以外滿足就業、就學及就養條件之小型成長中心,減緩鄉村人口持續往都會區集中,逐步實現我國城市與鄉村間之均衡發展。
目 錄
壹、前言
貳、城鄉發展現況與課題
参、方案目標及原則
一、方案目標
二、推動範圍
三、推動原則
肆、現行相關政策及方案檢討
一、現行相關政策及方案
二、現行相關政策及方案之檢討
伍、推動策略及方法
一、推動組織
二、整合面向及部會分工
三、推動機制
陸、期程與經費需求
一、推動期程
二、經費來源及需求
三、計畫管控機制
柒、預期效益
附 件
附件一、相關部會公共建設計畫或主要負責業務
附件二、整合計畫整體規劃報告書格式
附件三 符合本推動方案人口規模條件之候選鄉(鎮、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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