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市府所提「桃園市南昌營區環境景觀工程」,主要工程項目包括既有鋼棚整修、大地廣場整修、主入口階梯廣場營造工程、植栽工程、鋪面工程、拆除及整地工程、既有建物安全設施工程、既有屋架再利用景觀工程等,原則同意;本案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1億1,500萬元,中央補助款新臺幣3,000萬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8仟500萬元。
二、請貴府依會中審查委員所提建議修正計畫書,並於110年4月30日前,將審查意見回應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報部備查。
三、為詳實紀錄「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競爭型計畫推動過程,呈現團隊在各地開會過程及各案推動進展,請市府務必透過文檔資料、紀錄片等方式,留下完整的推動成果紀錄,俾利日後宣傳推廣,讓地方民眾瞭解每個個案推動過程之努力、貢獻,以及欲彰顯之價值。
委員審查意見彙整
一、本區大面積公園綠地的經營管理甚為重要,後續維管機制應有具體的配套機制且應長期關注。規劃設計(甚至施工)過程應鼓勵社區參與,後續可結合民間團體與環境團體,就未來的發展與活動整合納入規劃設計內容。
二、本案所提在都市近郊留下綠地很有意義,請確實盤點原有綠資源,儘量運用自然元素,與大環境綠系統整合規劃。本區範圍與社區及少年輔育院的界面應妥善處理。
三、南昌營區內是否有納入樹林保護自治條例管理規範,規定受保護樹木對象內容為何?若有,建議以老樹照護養護作法取代一般性植栽工程為主。建議提升桃園市養工處公園管理單位層級,讓公園綠地的營運管理品質提升。
四、南昌營區環境改造規劃設計之公園地景改造過程,應加強落實周邊社區居民、在地環境團體等NGO參與規劃設計,讓公園形塑過程不僅為形塑桃園都會生活地景的新意象認同,同時透過參與的對話,設計會談學習過程,以催生桃園都會公民社區的社會關係,進而催生日後公園永續經營維護的看守機制。
五、南昌營區的公園規劃設計,考慮日後地景植栽養護作業,建議留設一處具備料、儲放及苗圃作業分區。營區面積廣大,因此再利用規劃方式極為關鍵,與景觀環境的結合應有更明確的考量,避免出現景觀歸景觀,營舍歸營舍,必須事先作整合。
六、部分評估後擬保存之營舍,其活化再利用定位及目標應先說明清楚,如作為地方創生中心或社區學校……等活動場域,並應有維護管理計畫及伙伴參與。
七、為回應極端氣候環境調適,保留原有自然高低差地形,以草溝連成滯洪草皮區,保留原有樹木及草皮是重點,不需要做瑣碎的小花草形式綠美化的景觀計畫。
八、南昌營區建議應儘速辦理文資價值鑑定及老樹保存登錄法定程序,以確保文資及老樹保存。
九、 桃林鐵路全線15.6km經過城鎮風貌競爭型第一期10.3km施作步道、機十五、大檜溪公園、汴洲公園、煉油廠綠地及南上公園串連後整體綠廊公園成效,甚獲民眾嘉許好評,現今再取得7.58公頃之軍方營區,廣大之公園建設,建議以自然、簡單、好維護,繼續串聯完成
十、 桃林鐵路、南昌園區、大湳森林公園是桃園市難得的大面積公園綠地,桃林鐵路及南昌園區如果可以與林口台地周邊綠地相互串聯,會是台灣的一大亮點。
十一、本案係申請補助南昌營區環境景觀工程案,所送修正計畫書請檢附工程預算書圖及經費明細表,並敘明中央補助款、地方配合款經費額度(P26)。
十二、本案計畫書預期效益部分,請敘明具體效益指標,如保護多少老樹、原生植物多少種類、營區綠覆率及增加多少固碳量等。
十三、依經濟部訂定之「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2條(略):「土地開發利用屬下列開發樣態,且面積達2公頃以上,義務人應提出出流管制計畫書...」,請務必確實依上開規定辦理。
十四、後續工程細部設計書圖,應依細部設計應注意事項辦理(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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