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政策引導型」第一階段審查表
連江縣
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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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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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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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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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
總經費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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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央
補助金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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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配合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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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補助數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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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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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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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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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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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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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環境景觀總顧問服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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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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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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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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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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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請以總經費300萬元辦理(中央補助比例為90%,中央款270萬元,地方配合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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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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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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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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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特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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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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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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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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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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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案內容構想應再檢視,不宜流於傳統設施設置,效益難以彰顯,應以離島特色進行整建,材料使用應考量在地化。
2.如何達到整體與環境協調統合的美感,而非製造更多不同型式材料的混亂。 3.應提升空間美學,且以突顯自然人文特色為原則,應有務實的田野調查。 4.建議強化民眾參與機制,僅有辦理說明會似嫌不足。 5.未來是以雇工購料或總工程發包應請縣府再補充說明。 6.建議以整體工程去設計與發包。 7.招牌建議刪除,步道、停車、廣場之材質請以在地材料為宜。 8.勝利水庫停車場不宜再使用高壓磚,維管不易,無法抗拒車輪的扭力。 9.但請檢討特色工程項目改造的必要性及迫切性,範圍及數量可以再調降。 10.本案請以總經費4,000萬元辦理(中央補助比例為90%,中央款3,600萬元,地方配合款4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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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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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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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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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緯26島嶼顏色-連江縣環境美學總體營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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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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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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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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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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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色彩呈現聚落特色觀念可行,建議色彩非以塗料為之,應以在地材料呈現。
2.環境美學色彩需同時考慮當地原始素材之色彩當地材料、地景、文化、民俗等因素。 3.建議本案經費除規劃設計外,應選定一個地區作為示範點之實作,建議可以搭配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案件來落實,以實驗迎合理論。 4.本案請以總經費350萬元辦理(中央補助比例為90%,中央款315萬元,地方配合款3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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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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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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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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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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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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