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 星期二

⊙【衛生福利部】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零至二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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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及家庭署   前瞻基礎建設專區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報告

111-10-06

壹、計畫緣起

在嚴峻的少子女化現象,以及社會變遷與家庭結構改變之下,家庭對家外照顧服務的需求越來越高。因此,政府為減輕育有 2 歲以下兒童家庭的育兒成本與照顧負擔,完善的托育照顧服務體系更顯重要。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爭取前瞻特別預算辦理「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協助地方政府規劃建構以兒童為重、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的幼托支持體系與友善育兒環境。

「建構 0-2 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針對需送請家庭外照顧者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提供托育服務;對於由家長自行照顧或親屬照顧者提供「托育資源中心」服務,並配搭「家庭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綜合社會福利館」之設置,積極完備支持家庭各階段需求的基礎設施,擴充服務量能,增加福利服務之普及性與可近性。

貳、執行規劃

一、計畫期程:106 年 9 月至 109 年 12 月,分二期辦理。

(一)第一期:106 年 9 月至 107 年 12 月。

(二)第二期:108 年 1 月至 109 年 12 月。

二、計畫經費:布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育資源中心、增修或改善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綜合福利館共計需要 20 億 4,531 萬元。

(一)第一期:5 億 9,050 萬元。

(二)第二期:14 億 5,481 萬元。

三、計畫策略及目標

(一)策略:本計畫運用「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布建托育資源中心」、「增修或改善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等策略,藉由國家與社會的力量,共同協助家庭分擔照顧責任並支持家庭育兒。

(二)目標:布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240處、托育資源中心45處、增修或改善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107處及綜合福利館30處,擴充服務量能,增加福利服務普及性及可近性(如表1)。

表 1:布建目標值
項目單位第一期第二期合計
106 年 107 108 109
社區公共托育家園-808080240
托育資源中心-21121245
區域型家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473030107
綜合社會福利館-168630
合計-164130128422

参、執行成效

一、本部訂有「建構零至二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補助及評選作業要點」為執行依據,並於 106 年 11 月 7 日奉行政院同意備查。後續為回應地方政府對於規劃、設計及監造費、外 展車、無障礙空間修繕及經費撥付之需求,已於 107 年 12月 27 日奉行政院同意修正本計畫之補助及評選作業要點, 增列補助項目及基準,並於計畫核定後預撥部分經費,以利地方政府彈性支付工程先期款。

二、透過管考系統每月定期掌握各計畫進度,並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專區」按月公告各地方政府工程案件執行進度,激勵其積極辦理。

三、第一期預算 5 億 9,050 萬元,共核定補助經費 5 億 4,020 萬9,000 元,預算達成率為 91.48%;另目標值為布建 164 處館舍,實際補助 188 處,達成率為 114.63%,並已開辦及完成修繕 125 處(如表 2)。

表 2:第一期目標達成情形

項目

單位

目標值

目標達成情形

已核定

已開辦及完成修繕

社區公共托育家園

80

91

62

布建托育資源中心

21

18

10

增修或改善區域型家庭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47

64

48

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

16

15

5

合計

164

188

125

※備註:截至108年6月30日止。

肆、結語

本部社會及家庭署除持續進行實地訪查落後案件,了解工程進度落後原因並給予地方政府建議,以利工程如期如質完成外;另本部秘書處亦定期邀集地方政府檢討工程進度會議,逐案討論落後原因,並提供行政程序、採購策略或其他因應作為等建議,加速執行進度,俾讓政府資源充分有效運用。






Friendly Environment Taiwan〔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核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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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報導質疑衛福部規劃中的托育準公共化政策,無法真正解決少子女化問題,衛福部鄭重聲明,行政院將於7月底公布我國少子女化因應對策,托育準公共化政策僅是其中一環,尚有其他部會相關政策同步配搭實施。

衛福部表示,由於各地方政府資源配置不一且有城鄉差距,爰爭取前瞻預算結合地方政府推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計畫,積極推動托育公共化,運用公有空間積極布建托育資源不足地區,以建購價格合宜、安全無虞、小型化且類家庭的照顧模式,規劃自107年至111年共設置440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預計增加5,280個公共托育名額。又同步尊重地方政府,依其地方需要設置02歲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至111年止全國22縣市預計約有7,030個名額,共計1.2萬個公共托育名額。

另外考量在托育公共化程度未普及前,為減輕家長育兒經濟負擔並確保托育服務品質,規劃運用既有優質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推動托育準公共化,由衛福部依家庭經濟條件支付部分費用,協助將托育費用控制在家庭可支配所得10-15%,提供家長更多元、平價且優質的托育服務,自10781日開辦,預計107年至111年約有6.4萬個準公共托育名額。透過此一公共及準公共化機制,逐年增加托育供應量,至111年止預計共可提供7.6萬個收托名額,整體家外送托率達20.9%

衛福部再次表示,托育準公共化政策不同於現行托育費用補助措施,對於申請參與加入的居家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設有一定門檻,從源頭進行服務品質的把關;目前正與地方政府密集召開工作會議,研訂有關辦理準公共化之合作申請、資格審核、退場規範、價格管理、費用申報及支付等相關作業,藉由查訪與督導機制來確保專業服務品質的穩定。

衛福部也看到了目前2至未滿3歲兒童沒有相關協助措施,因此由教育部規劃自10881日起實施的24歲育兒津貼進行銜接,屆時未能進入準公共化教保服務的兒童,不論是家長自行照顧或是送托居家保母及私立托嬰中心者,均可申領2,500元育兒津貼。這樣的政策彌補了既有體系中有關兒童年齡層協助措施的空窗期,也擴大對全國兒童的教保照顧措施。衛福部配合行政院少子女化對策,在尊重家長選擇權、保障每個孩子都獲得尊重與照顧,以及無縫銜接的原則下,提出擴大0-2歲育兒津貼及推動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策略,朝持續增加公共托育供給率、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提高家外托育使用率、改善托育人員薪資、穩定托育服務品質等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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