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

⊙【內政部】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執行檢討第1次會議(1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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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城鄉發展執行檢討第1次會議




召開「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執行檢討第1次會議
會議議程

壹、會議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31216日核定「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中有關計畫管控機制辦理。

二、本部實現城鄉均衡發展之目標,依上開方案推動期程,於1042月邀集12部會籌組成立「均衡城鄉發展跨域推動小組」,共同遴選出17案跨域整合建設4年計畫(104-107年),於10473日報奉行政院同意,由各地方政府依整合計畫之分年分項計畫推動期程,向相關部會提出申請,並由各相關部會優先予以補助。

三、在計畫追蹤管控部分,係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按月追蹤計畫執行進度,並召開執行進度檢討會議;本部並每季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回報分年分項計畫執行情形,並視需要於會計年度開始前3個月邀集相關部會檢討計畫推動成效及調整分年分項計畫之補助經費與作業期程。

四、考量上開17案跨域計畫執行已屆滿1年,邇來有部分縣市政府反應計畫執行遭遇困難之情事,故為瞭解目前各計畫推動成果,協調解決計畫執行遭遇問題,並作為後續106年度計畫滾動檢討之依據,爰召開本次會議。



貳、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跨域整合計畫執行情形乙案

說明:
一、 依本部105年第2季「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執行情形調查結果,截至本(105)年6月底止統計,均衡城鄉17案跨域整合計畫,104105年度預定執行之分項計畫,計有292項,經費約36.38億元,已補助執行中有178項,補助經費約22.03億元;縣市提案未獲補助有14項(詳附件一),縣市已提案申請尚待部會核定中有10項(詳附件二),因計畫屆期或配合新政府政策調整,致後續無法給予補助有12項(詳附件三,分項計畫經縣市檢討後決定不執行或改由地方自行籌措經費辦理有9項(詳附件四),縣市尚未提案有69項(詳附件五)。
二、 針對縣市提案未獲補助事項,宜蘭縣1項、新竹縣5項、苗栗縣3項、彰化縣1項、雲林縣3項、金門縣1項,請相關部會協助說明不予補助原因,是否尚有其他相關替代計畫或預算可協助,並請縣市政府檢討評估計畫急迫性,未來是否可自籌經費或暫緩辦理。
三、 縣市已提案尚待核定案件,宜蘭縣3項、新竹縣2項、南投縣1項、嘉義縣2項、澎湖縣1項及金門縣1項,請相關部會協助說明目前計畫審議核定情形。
四、 對於計畫屆期或配合新政府政策調整,致後續無法給予補助案件,宜蘭縣2項、新竹縣4項、苗栗縣4項、雲林縣1項、澎湖縣1項,請縣市政府評估計畫急迫性,是否有其他部會替代計畫或可以自籌經費辦理。
五、 至於尚未提案計畫,請縣市政府說明未依限提案原因,並具體說明續辦或擬檢討撤案之分項計畫與經費需求,並請相關部會協助檢視說明所列分項計畫後續年度是否尚有經費可資協助。

決定:


参、臨時動議

肆、散會



均衡城鄉執行檢討第一次會議紀錄




伍、會議結論

一、  「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係本部1031216日報奉行政院核定推動,17個鄉鎮整合建設計畫亦係經部會協調後報奉行政院10473日函同意執行,並已列為本部年度施政重點工作,未來將持續檢討推動至107年計畫屆期為止。

二、  本方案推動之初即與部會達成共識,各分項計畫應符合中央部會既有補助規定為前提,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實與相關部會密切溝通聯繫,以利後續計畫提案申請與執行;104105年度尚未執行之分項計畫,請儘速邀集相關局處檢討研商,加速趕辦,倘有計畫執行困難或緊急溝通協助事項,可函請本部協處。

三、  有關104105年度整合建設分項計畫,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已決定分項計畫不執行或已自籌經費辦理者,本部原則同意不納入列管,惟為利未來整合建設計畫之完整性及執行成果之統整,已自籌經費辦理完成之分項計畫請予保留,不宜刪除。

四、  有關附件五所列104105年度尚未申請提案之分項計畫,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加速趕辦;目前各部會106年度申請補助作業刻正受理提案中,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務必掌握時間,依限提出申請,並請相關部會優先協助。

五、  104105年度整合建設分項計畫,請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次會議結論(詳附件一至五),分別洽詢分項計畫所涉相關部會確認後,於10510月底前提出新修正之整合建設計畫104 107年分項計畫協商檢核表(詳附件六)函送本部營建署,俾利後續計畫執行與追蹤管考。

六、  本會議未來將視計畫推動需要,不定期召開;下次會議擬訂於106年上半年召開,並將檢討106年度各分項計畫申請補助及執行情形。


散會:下午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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