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1-03
行政院長林全今(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工程會「推動活化閒置公共設施辦理情形」報告後表示,閒置的公共設施是國家資源的浪費,需要加以列管,並思考如何充分利用,以降低民眾負面觀感。
林院長指出,有關閒置校舍活化部分,請教育部與衛福部及地方政府共同檢討,推動轉型為長照及托嬰等社福設施使用。
林院長並表示,有關臺灣的漁港資源,請工程會列為重點工作,針對閒置或低度利用部分,繼續研議整併或釋出資源,並結合濱海觀光產業發展,推動轉型再利用,以活絡地方經濟;需地方政府配合之處,可優先訂定開發計畫,建立示範效果,讓大家重視漁港轉型及利用問題。
工程會表示,目前全國閒置公共設施列管案共109件,其中屬中央部會管理共37件、屬地方政府共72件;閒置原因主要是環境發展變遷、缺乏完整規劃、管理不善或行政程序未完成。
有關閒置設施活化態樣,工程會指出,在都市人口密集區者,可以商業營運模式轉型再利用;在非都市人口較不密集區,建議結合長照、托嬰及提供青創或文創基地使用;另針對大型閒置設施、使用率低或每年使用維護管理費高等部分,可朝拆除還地、空間綠化、土地使用結合多元目標作整體規劃。
工程會進一步指出,為加速活化閒置設施,將推動獎勵機制,提供活化績效優良單位及參與人員具體獎勵與誘因,鼓勵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提案,對於設施活化後可自給自足或對財務有自償性者,則可增加或優先配置經費。
此外,工程會表示,將建置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輔導平臺,辦理查核與輔導,協助媒合轉型,並透過標竿學習及專家建議,協助解決法制面及執行面相關問題。另藉由資訊公開,提醒閒置設施管理機關,妥善處理、加速活化。
105-11-03
面對環境變遷快速等因素,造成公共設施閒置的問題,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以源頭防杜新增、加速活化兩個面向作為推動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工作的重點,並提供誘因鼓勵各項閒置設施之主管部會、地方政府發揮創意,共同推動閒置公共設施之活化作業。
本院工程會表示,目前列管中之109件閒置公共設施,其閒置原因以環境發展變遷占44件為大宗;設施性質包括市場、交通建設(漁港、停車場)、校舍等。針對既有之閒置公共設施,將運用活化平台加強輔導媒合轉型,並提供具體獎勵與誘因,協助縣市政府針對設施所在區位、人口結構改變及不同使用需求等條件研擬適當之活化策略,以加速活化。另為避免新建公共設施淪為蚊子館,未來將要求各級機關於研提興建計畫時,納入全生命周期之精神,一併擬具使用管理計畫,於事前務實評估,避免新增閒置造成投資浪費。
同時為搭配政府推動長照及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等政策,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偕同教育部協助各縣市政府加強推動低度使用的國中、小學校舍,透過盤點整合以釋放出來供老人照護、托嬰和一般正常學齡學童使用。此外,「大型使用率低之設施整合、調撥」也是另一個推動的亮點,為提高臺灣漁港資源使用率,將邀集相關部會,研議整併或釋出資源,結合藍色水路及近海濕地等遊憩資源,發展濱海觀光產業,以帶動區域觀光,活絡地方經濟。
2016/10/3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於11月3日在行政院院會報告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情形,未來將從源頭防杜新增及加速活化兩個面向作為工作推動的重點,避免再有閒置情形,以發揮公共設施使用效益。
工程會表示,目前列管中之109件閒置公共設施,分析其閒置原因以環境發展變遷占44件為大宗;設施性質包括市場、交通建設(漁港、停車場)、校舍等,將透過資訊公開揭露,提醒設施管理機關積極辦理活化,並運用活化平台加強輔導,媒合閒置資源與市場需求,以加速活化。
工程會進一步說明,除既有閒置設施之活化外,為從源頭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施,將要求各級機關於研提工程興建計畫時,納入全生命周期之精神,一併擬具使用管理計畫,於事前妥善評估規劃,俾利完工啟用後確實達到使用效益,並避免新增閒置造成投資浪費。
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吳宏謀進一步表示,未來推動重點包含「大型使用率低之設施整合、調撥」,例如漁港設施將邀集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及工程會,針對漁港研議整併或釋出資源,透過轉型再利用規劃藍色公路或遊艇港,以帶動區域觀光,活絡地方經濟;另一重點為「閒置設施(含校舍)轉型長照、青創使用」,例如受少子化影響而低度使用的國中、小學校舍,其實是可釋放出來供老人照護、托嬰和一般正常學齡學童使用,校舍也必須作部分整理及改建,將會同教育部協助各市縣進行加強推動。
工程會補充,該會已建置完成「閒置公共設施檢舉專線」(0800-085-854)及通報網站(工程會全球資訊網首頁www.pcc.gov.tw/便民服務專區/閒置公共設施通報),歡迎民眾撥打免付費檢舉專線或至該會網站進行通報,共同監督機關積極辦理活化閒置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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