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0日 星期三

科學園區。科學工業園區




國科會三大科學園區於今(13)日召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2022年營運記者會」。受惠於後疫情時代消費反彈、AIoT、5G及HPC高效能運算等新興應用持續驅動半導體產業發展等因素帶動下,園區2022年營業額為4兆2,664億元,較2021年增加5,483億元,成長14.75%;貿易總額達4兆8,067億元,較2021年成長25.72%;就業人數也增加到32萬3,113人,較2021年成長7.09%。



科技部三大科學園區於今(2)日召開「科學園區2021年營運記者會」,科學園區在積體電路產業的領航帶動,以及光電產業的助攻下,營業額未懼疫情持續大步提升, 2021年營業額爆發性成長達3兆7,180.88億元,較2020年提升6,904.63億元,成長22.81%,中科及南科園區更是首度迎來破兆的亮眼表現;整體出口額高達2兆7,112.43億元,較2020年成長12.89%;就業人數也增加到30萬1,722人,較去年成長4.68 %。營業額、出口額、就業人數均同步成長,再創歷史新高。



    竹科寶山2期擴建案於行政院109年10月19日核定擴建計畫,擴大及變更部分保護區約98公頃土地為園區事業專用區及相關公共設施用地,科技部配合行政院核定寶山2期擴建計畫先進製程量產基地之需求,申請個案變更都市計畫,於今年7月28日通過環評審議,今(5)日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

內政部表示,科技部評估我國先進奈米製程發展需求及聚集效益,為強化國內半導體產業布局及提升國際競爭力,經由寶山2期擴建計畫,擬於新竹科學園區周邊設置4座2奈米製程量產廠房及相關公用設備,其整體規劃對於用電、供水、農地變更、出流管制規劃、政策環評及環境影響說明,已獲得同意證明文件或審查通過。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寶山2期擴建案,攸關台灣半導體產業及國家整體發展戰略考量,今日通過審議,未來可使新竹園科學園區繼續保有最佳先進製程研發基地與先期量產設廠之優勢,並可持續帶動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確保我國的半導體產業能在世界保持領先優勢,期能發揮整體科技產業群聚效益,為國內經濟挹注動能。

2021-03-03。科學園區2020年營業額首破3兆、出口額及就業人數同創歷年新高


科技部三大科學園區於今(3)日召開「科學園區2020年營運」記者會。惠於5G、AI及遠距商機等,帶動半導體產品需求強勁,園區2020年營業額順勢突破新臺幣(下同)3兆,達3兆276.25億元,較2019年成長15.03%;整體出口額高達2兆4,016.06億元,較2019年成長16.19 %;就業人數也增加到28萬8,237人,較去年成長3 %。營業額、出口額、就業人數同步創下歷史新高紀錄。



URBANSCAPETW:竹科X產業創新園區(新竹科學園區X基地)



新竹科學園區第三、四、五期標準廠房更新計畫

110-01-25。國發會第83次委員會議新聞稿

因應高科技產業根留台灣,滿足產業擴廠需求,推動新竹科學園區老舊標準廠房更新活化

國發會1月25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行政院交議,科技部陳報「新竹科學園區第三、四、五期標準廠房更新計畫」一案,將依決議陳報行政院核定,計畫完成後預期將創造就業人數5,848人,每年增加之產值約411.82億元。

新竹科學園區迄今歷經40年發展,第三、四、五期標準廠房自民國71年至民國74年陸續完工使用,其廠房格局、結構及設施、建築老化,漸未符目前科技產業使用需要。科技部為因應國內高科技產業持續擴廠需求,協助高科技產業根留台灣及創造就業機會,推動辦理新竹科學園區第三、四、五期標準廠房更新計畫,進行園區更新活化,積極為園區廠商建置優質的投資環境。

本計畫預計將目前竹科園區第三、四、五期10棟老舊標準廠房基地規模整合後,拆除重建更新為9棟標準廠房,廠房單元數由原88單元增加為196單元,總樓地板面積由原5,3702平方公尺增加為366,004平方公尺,總經費272.57億元,計畫期程110至124年,計畫自償率為100.66%。

竹科第三、四、五期標準廠房更新後,除滿足既有廠商使用需求,並可新增廠房單元提供新廠商進駐使用,適時緩解園區進駐廠商之需求,提供高科技產業發展使用空間。



因應高科技產業發展的趨勢,讓科學園區成為下一個世代產業創新的圓夢基地,「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業於107年6月6日總統公布修正為「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刪除「工業」二字,宣示科學園區不再只以工業生產為目的,而是以科學創新與前瞻技術整合發展加值為大方向,打造園區成為創新及新創事業基地。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法精神,進而提案修正三個園區管理局組織法,經過科技部及三園區管理局的努力,三管理局組織法業奉總統108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讓園區管理機關任務更明確,未來科學園區將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價值,擴大引進各類創新研發事業,引導科技產業升級及蛻變。

三園區管理局陸續揭牌活動   園區產業創新再升級

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今(109)年1月5日17週年局慶典禮,由科技部陳良基部長、台南市黃偉哲市長、園區同業公會謝其嘉監事長、南科林威呈局長結合園區廠商及地方政府貴賓於舞台上共同揭牌,宣示南科將致力於創新創業及產業升級的發展,將南科打造成「全世界科技最先進的半導體園區」。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於今(109)年1月14日舉辦揭牌典禮,揭牌儀式由竹科王永壯局長主持,邀請園區同業公會張致遠秘書長、服務10-30年資深同仁,共同見證竹科管理局邁向新里程,宣示園區發展的經驗傳承及創新,持續擦亮科學園區在全世界的光環。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今(109)年2月5日,由中科許茂新局長與園區同業公會沈國榮理事長共同主持揭牌典禮,展現中科將引進多元類型的創新研發科學事業進駐的企圖心,邁向兆元產業園區,成為高科技產業重鎮。



科學園區首度導入6大智慧化服務與設施提升效能,屢獲國際獎項肯定

科技部於今(31)日舉辦智慧園區推動成果發表會,展示科學園區首度導入智慧化設施與服務四年之蛻變成果,以交通、水電、節能、環境永續、急救災及發展數據應用六大構面,榮獲國際安全獎(ISA)、APEC能源智慧社區(ESCI)智慧運輸金獎,及入圍亞太區智慧城市獎(IDC)等國際獎項及國內專利肯定,重新塑造我國科學園區成功模式轉型智慧形象,推升科學園區為世界品牌,以科技實力為台灣發聲。

因應園區發展需求,科技部擘劃四年「運用ICT技術發展智慧園區計畫」,以智慧交通、智慧永續、智慧治理為發展主軸,首度導入6大智慧化服務與設施,推動科學園區設施與服務智慧化,協助我國三大科學園區解決交通壅塞、環境永續、災防與管理等問題,提升維運與服務效能。今年入圍「2019 IDC亞太區智慧城市獎(IDC Smart City 2019-Smart City Asia Pacific Awards)」的「永續基礎建設(Sustainable Infrastructure)」獎項;去年榮獲「2018國際安全獎(International Safety Awards, ISA)優等獎(Merit)」,該計畫是623個參賽組織/單位中,唯一的台灣獲獎者;前年榮獲「2017第三屆APEC能源智慧社區(ESCI)智慧運輸金獎」,為參賽197件中的智慧運輸類首獎,且為該屆唯一獲獎之中央機關。


竹科3D GIS系統一鍵掌握園區土地資訊

因應全球供應鏈的競合,近年來國外廠商及台商返台投資屢創新高,竹科為提升土地利用規劃及服務效能,建構良好環境,創建3D GIS系統,整合土地、設施、交通、安全管理等跨組系統平台,簡化查詢辦理流程,提升服務效能,有效協助招商引資及加速廠商進駐,竹科今年前10個月已有40家新廠商進駐,投資金額也比去年同期增加40%,營業額更已連續9年超過新台幣1兆元。

中科智慧水管理首創人工智慧預測水情

中科運用智慧科技進行智慧污水管理,包括生物急毒性及截點水質自動監測、智慧預警及電量監控、智慧管理平台整合資訊、導入客製化水情機器人等;以水質異常即時預警處理及設備異常預警修護,避免因污水廠處理效能受影響或重要設備故障,造成廠商須配合減排或停排導致重大營運損失;確保24小時污水廠放流水質符合國家放流水標準及比環評承諾加嚴標準,打造廠商安心投資環境。

南科智慧防救災榮獲2專利,保障消防救災安全

台灣位處颱風、地震等多天災地區,且鑒於2016年台南大地震造成重大災損,現有防災系統無法提供即時現地資訊,加以園區地幅廣大,南科建置智慧防救災系統,介接園區跨單位資料庫及建置三維化學品資料庫,整合防救災資訊,導入無人機巡檢及可攜式質譜儀,以三維視覺化方式迅速提供完整的消防救災需求化學品、室內圖資等資訊,保障救災人員安全,提升災前預防措施,加速救災決策;並於今年榮獲「視覺化之化學品防救災系統」與「視覺化化學品監控管理系統」兩項專利,且通過無塵室實場驗證。

未來三大科學園區將持續導入或運用前瞻科技,推動科學園區智慧化與創新轉型發展,協助高科技產業持續成長,且希望能以我國推動智慧園區的經驗,協助其他國家促進更多的智慧應用實例,帶動整體產業持續成長、進步。 

URBANSCAPETW:院會議案【行政院】科技部「科學園區現況與發展願景」報告(107年4月26日)






新竹科學園區

轄屬六個衛星園區,分別是新竹、竹南、銅鑼、龍潭、宜蘭與新竹生物醫學園區




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




中部科學園區


包括台中園區、后里園區(后里基地及七星基地)、虎尾園區、二林園區及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





南部科學園區


包括台南園區與高雄園區

台南園區  高雄園區

URBANSCAPETW:嘉義科學園區


URBANSCAPETW:屏東科學園區
  
探索科學園區手冊(100年9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臺灣科學園區開發

科學園區設立的宗旨,在於塑造集高品質研發、生產、工作、生活與休閒於一區域的人性化環境,以引進高科技產業與科技人才,建立高科技產業發展基地,平衡區域發展,促進產業升級。四十餘年來,科學園區不僅成為我國科技發展的重要指標,其經驗累積形成的示範效果與技術擴散,也調整了我國的產業結構,維繫經濟繁榮,建立我國在國際高科技產業中的一席之地,其北、中、南三大核心園區所形成的高科技產業創新走廊,更有利於加速推動台灣成為全球創新研發中心。

新竹科學園區成立於民國69年,積體電路產業聚落發展完整,上、中、下游產業鏈垂直整合,具國際標竿地位,為竹科整體營收向上成長的驅動力,再加上其他資通訊結合生技及精密機械產業,配合積體電路產業技術提升,迎合全球AIoT(智慧物聯網)相關運算裝置晶片需求攀升,整合軟硬體優勢,維持既有的領先地位。

南部科學園區成立於民國86年,成功帶動南臺灣產業發展,包括臺南園區及高雄園區,已建構完整的光電、半導體、生技及精密機械產業聚落,並積極發展綠能低碳及醫療器材等產業。

中部科學園區(中科)成立於92年,地處臺灣南北交通樞紐,陸海空皆備,是繼竹科、南科之後,一個全新的科技產業重鎮。為引進高科技產業與人才,激勵國內技術創新,促進產業升級,平衡區域發展,促進國家經濟成長,中科積極打造一個國際化並結合「生產」、「生活」、「生態」、「生命」四生共榮的優質園區。

任務編組【行政院】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

面對資訊多元、科技快速進步的新時代,行政院於113年7月特設立「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由院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鄭麗君副院長擔任,執行秘書為龔明鑫秘書長與國發會劉鏡清主任委員,委員為秘書長及部會機關代表12人,委員會聘請包括:工商、中小企業、產業、經濟、學界、金融、創業等外部專家擔任顧問,透過政府內部組織加乘外部顧問專業,形成更多元討論,廣納多元建言,共同擘劃國家經濟政策方向,以落實「創新經濟」、「均衡臺灣」及「包容成長」三大政策目標,推動國家的進步,打造創新繁榮的臺灣。

設置要點        
委員名單        顧問名單

委員會議

    第一次委員會議 (113.7.18)           新聞稿      報告重點

顧問會議

      開幕新聞稿      會後新聞稿        結論報告      照片集錦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簡稱經發會)是行政院長卓榮泰於 2024 年 7 月 成立的任務編組單位。其成立宗旨是為了應對地緣政治、AI 時代及淨零轉型等全球性挑戰,並由院長親自擔任主任委員。
    以下為該委員會的核心架構與推動重點:
    1. 核心願景與發展方向
    經發會以「國家希望工程」為藍圖,聚焦於以下三大工作方向:
    • 創新經濟:推動「五大信賴產業」(半導體、人工智慧、軍工、安控及通訊),目標將台灣打造為「人工智慧之島」。
    • 均衡台灣:落實區域治理,推動地方基礎建設及創生,縮短城鄉差距。
    • 包容成長:致力於所得分配合理化,協助中小微企業轉型,並提升薪資與青年就業機會。
    2. 重大決議方案
    在成立初期的會議中,經發會已達成多項具體方案:
    • 兆元投資國家發展方案:吸引資金投入公共建設與戰略產業。
    • 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活化台灣資金流動,創造經濟福祉。
    • 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預計培育 20 萬名 AI 人才,並引進 12 萬名國外人0才。
    3. 組織與運作方式
    • 跨部會協作:由行政院秘書長、國發會主委、國科會主委及經濟部長兼任執行秘書。
    • 顧問制度:邀請來自產官學研的專家(如劉德音等)擔任經濟顧問,針對「創新、均衡、包容」三大議題組別提供具體建議。
    • 幕僚單位:相關庶務主要由 國家發展委員會 兼辦。
    最新的動向顯示,政府正進一步規劃成立由總統領軍的「國家經濟戰略指導小組」,以更高位階引領台灣的經濟戰略發展。
    您是否想進一步了解經發會針對 中小企業轉型 或 人才培育 的具體補助措施?

    任務編組【行政院】行政院智慧國家2.0推動小組


    TWOUTLINEDIGI       https://twoutlinedigi.blogspot.com/

     

    行政院智慧國家2.0推動小組      https://digi.nstc.gov.tw/

    簡介   日期:114-09-19

    「智慧國家2.0綱領」為我國未來數位發展與創新治理的核心政策,將銜接「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DIGI+)」及「智慧國家方案」的進展,配合賴總統「國家希望工程」之願景,自2025年起推動至2028年,全面引領臺灣邁向具有科技主權、產業創新、數位治理韌性與社會共融價值的智慧國家。

    本綱領以「智慧科技島.數位新社會」為政策願景,並以「創新×永續」為核心策略主軸,結合科技驅動與社會導向兩大創新動能,促進國家在科技與民生領域的全面升級。

    在「以科技研發驅動創新」方面,聚焦於強化前瞻科技與創新研發實力,涵蓋半導體先進製程、IC設計、材料設備自主化、主權AI、量子科技、超級算力平台、衛星通訊等關鍵領域,以此奠定國家科技自主能力,並推動科技產業的民主供應鏈。

    與之對應,「以社會需求導向驅動創新」則是強調運用軟體與資料技術驅動創新應用,廣泛導入於教育、醫療、交通、災防、氣候調適等民生場域,提升公共服務的智慧化與韌性。

    此外,開發符合各種產業特質與需求的數位工具,加速推動中小企業及傳統產業的數位轉型,為百工百業催生創新解方,促使臺灣成為數位創新方案的輸出國,強化臺灣科技的國際能見度與競爭力。

    為落實「智慧科技島.數位新社會」的願景,本綱領規劃四大推動主軸。一是「智慧科技」,專注於主權AI與前瞻科技研發,建構國家級的數位基礎設施;二是「智慧產業」,聚焦於AI產業化、產業AI化與供應鏈韌性,協助企業邁向淨零與數位轉型;三是「智慧治理」,發展數位法制與資料治理,提升政府數位服務效能與國際治理參與;四是「智慧共融」,強化數位人權與人才培育,推動全民AI教育與多元平權,打造普惠而具包容性的數位社會。

    整體而言,「智慧國家2.0綱領」不僅是創新經濟的引擎,更是建構「以人為本、科技導向」的國家發展藍圖。藉由跨部會協調和民間參與,政府將整合科技研發、產業轉型、治理創新與社會共融等力量,打造具備國際競爭力與社會福祉的智慧科技島,引領臺灣邁向數位永續的新時代。  


    行政院召開智慧國家推動小組會議 卓揆盼AI新十大建設 讓臺灣脫胎換骨、全面轉型


    2030台灣邁向智慧國家

    為因應全球數位轉型、資通安全環境改變等重要趨勢,2016年起臺灣啟動「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案」,並於2021年更名升級為「智慧國家⽅案」,以促進社會整備(Society Ready)為核⼼,為產業打造數位沃⼟,協助國家社會整體數位轉型,加速邁向智慧國家。

    行政院智慧國家推動小組      https://digi.ey.gov.tw/

    2030 智慧國家|Smart Taiwan      https://2030.tw/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為行政院科技會報之幕僚單位,統籌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資源分配、重大計畫審議與管考及籌辦重大科技策略會議。

    2030 臺灣普拉思       https://2030.tw/taiwanplus/

    智慧臺灣普拉思-2030 的願景 | Facebook


    URBANSCAPETW:數位發展部



    【臺北市】京華城容積案


    【Live Podcast 精華】柯文哲一審宣判!京華城案中有哪些關鍵?收賄1500萬不成罪? - YouTube


    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一審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 社會 | 中央社 CNA


    TWBUILDINGTHEME:【臺北市】京華廣場(京華城改建案) 


    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案所涉「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及商三「特」疑義,監察院特予釋疑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794&s=35105

    日期:114-10-30

    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

    台北市政府110年11月1日公告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容積獎勵細部計畫案,創設「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核給20%容積獎勵(「商三」容積率560%×20%),不僅牴觸上位法規「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下稱台北市土管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且給予之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負擔)程度之間亦屬失衡,難認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均有重大違失,前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3年1月16日通過糾正案(註1)。

    據媒體報導,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於114年10月28日在台北地院作證時曾就本案所涉「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是否屬「一次性保障」及商三「特」疑義提出其個人觀點,監察院為避免外界誤解,特予釋疑如下:

    【「一次性保障」為台北市政府(柯市長及蔣市長任內)、內政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及後續監察院諮詢專家學者)所認同;京華城公司中途放棄訴訟,改以缺乏法令依據之「變形」方式申請20%容獎,實非正途】

    一、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市長及蔣萬安市長任內)、內政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本院113年糾正案所諮詢之專家學者,均一致認為本案「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是一次性保障,應無疑義;京華城公司既主張該「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可重複適用,並於107年間提起行政訴訟,此一訴訟權利自應受各方尊重。然該公司卻於法院109年7月16日判決駁回前之109年7月3日,以缺乏法令依據之「變形」方式申請20%的容積獎勵,雖同步上訴二審,卻又在台北市政府110年11月1日正式公告核給20%的容積獎勵後之111年7月18日撤回上訴,其中途放棄訴訟權利而另循缺乏法令依據之「變形」容積獎勵,而台北市政府未深究相關法規,以不合理之對價性,容許增加20%容積獎勵,自有明顯違失:

    (一)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是在80年間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精神,以捐地三成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工三)」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商三)」,其都市計畫書與附件記載捐地後所餘七成「商三」土地之容積率是按560%計算,另給予120,284.39㎡「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註2)。

    (二)由於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一再曲解容積率為392%(實則392%是指把捐出的公園、廣場納回分母計算的「粗容積」),致引發爭議,嗣經監察院糾正並經106年12月21日台北市都委會第721次委員會審議通過確認容積率為560%(多數都委會委員同意容積率為560%,且並無委員認同容積率為392%),並由台北市政府於107年1月18日公告(註3),容積率560%已無爭議。

    (三)另台北市政府因認120,284.39㎡「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本質僅屬「一次性保障」,亦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重(新)建時,不能再次適用該「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而須回歸適用「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之560%,故於上述107年1月18日之公告同時將該「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刪除。

    (四)京華城公司因不服上述處分而於107年間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再次適用「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9年7月16判決駁回(法院也認定僅是一次性保障)。由於台北市政府、內政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本院後續113年糾正案所諮詢之專家學者,均一致認為「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是一次性保障(註4),應已無疑義。

    (五)另查內政部亦於113年5月14日以台內國字第1130804795號函知各縣市政府略以:

    1、都市計畫賦予允建容積率或額外再給予容積獎勵,因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得逾越依都市計畫法第85條制(訂)定之省、市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以下簡稱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強度之指導規定。

    2、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已明定容積獎勵規定,建築基地申請獎勵應依施行細則規定辦理,不應捨棄施行細則規定,由申請人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創設其他容積獎勵規定。

    3、容積獎勵為建築基地開發或設計符合法令獎勵規定所增加之容積樓地板面積,其增加之容積權利屬一次性,建築基地未來重建時仍應依法定基準容積辦理。

    (六)綜上,京華城公司既主張本案「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可重複適用,並於107年間提起行政訴訟,此一訟權利自應受各方尊重。然該公司卻於法院109年7月16日判決駁回前之109年7月3日,以缺乏法令依據之「變形」方式申請20%的容積獎勵(合計容積率為560%+560%×20%=672%),雖同步上訴二審,卻又在台北市政府110年11月1日正式公告核給20%的容積獎勵後之111年7月18日撤回上訴,其中途放棄訴訟權利而另循缺乏法令依據之「變形」容積獎勵,而台北市政府未深究相關法規,以不合理之對價性,容許增加20%容積獎勵,自有明顯違失。

    【「商三特」之「特」字僅係慣稱且非法規用語,使用分區無論有無冠「特」字,容積率均應受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範】

    二、都市計畫書於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例如台北市土管條例)之外另有特別規定者,於實務上常加冠「特」字,例如本案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係於80年間以附帶捐地30%方式,由「工三」變更為「商三」,並另有限作國際購物中心、辦公大樓等6種容許使用項目等限制規定,即因其有特別規定,於實務上冠乃以「特」字而稱「商三特」,因此一「特」字僅係慣稱且非法規用語,旨在區別之用,以避免建管人員未詳查而致誤發建照,易言之,使用分區無論有無冠「特」字,其容積率仍應受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範。基上,本案如認京華城原址係商三「特」,即認台北市都委會可任意創設核給容積獎勵,恐係對土地使用管制法制之誤解。

    【糾正案僅係糾正「機關」違失責任,並不以公務員「個人」為對象,監察院尊重法院就公務員「個人」刑責審理】

    三、監察院所糾正的是「機關」違失責任,並不以公務員「個人」為對象,是以相關公務員是否涉及「圖利」等刑責,並非上述糾正範圍,而是屬於法院的職權,監察院基於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尊重法院之審理權限。

    註:

    1. 監察院113年1月16日糾正案文及113年1月24日、114年8月18日新聞稿參照。

    2. 因申請人之前已申請120,284.39㎡之工業大樓建築執照之故。依此保障,以捐地後所餘七成「商三」土地為分母換算容積率為646%。

    3. 請參閱監察院105年糾正案及台北市都發局網站所載107年都市計畫書。

    4. 理由已摘述於監察院113年1月16日糾正案文


    台灣民眾黨114年8月18日記者會針對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違失案,容有諸多誤解,監察院特予澄清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34614

    日期:114-08-18

    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

    臺北市政府110年11月1日公告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容積獎勵細部計畫案,創設「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核給20%容積獎勵(「商三」容積率560%×20%),不僅牴觸上位法規「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下稱臺北市土管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且給予之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負擔)程度之間亦屬失衡,難認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均有重大違失,前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3年1月16日通過糾正案(註1) ,惟台灣民眾黨於114年8月18日召開記者會,對上開糾正案容有諸多誤解之處,提案之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特予澄清如後,以正視聽。

    【糾正案僅係糾正「機關」違失責任,並不以公務員「個人」為對象,監察院尊重法院就公務員「個人」刑責審理】

    監察院所糾正的是「機關」違失責任,並不以公務員「個人」為對象,是以相關公務員是否涉及「圖利」等刑責,並非上述糾正範圍,而是屬於法院的職權,監察院基於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完全尊重法院之審理權限。

    【本件糾正案係經嚴謹監察調查程序並基於明確事證,依法提出】

    本件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違失糾正案,係監察院經過調卷、函詢與約詢臺北市政府及內政部相關人員、諮詢相關專家學者等調查程序後,依照憲法第96條、第97條及監察法第24條、第25條規定所提出,程序嚴謹且有明確事證。

    【臺北市政府於監察調查過程中已詳實說明應適用臺北市土管條例之規定;被糾正違反依法行政原則後,亦已提出具體檢討改進意見】

    臺北市政府前於本院調查過程中已詳實說明:「本案受質疑容獎20%不是都更案件,但是卻依據都更法令,而有土管專章(指「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11章之容積獎勵專章)卻不去用,給獎勵後對於地區的回饋不成比例,一定有檢討之必要。」內政部亦表示:「容積獎勵按理說都要由法律來明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11章已明定容積獎勵規定,如有新增容積獎勵項目需求時,臺北市政府允應通盤整體考量城市容受度和需求,循自治條例修正程序辦理。」而且臺北市政府經糾正後,也已提出檢討改進意見在案。

    【台灣民眾黨記者會內容有諸多誤解】

    關於台灣民眾黨於114年8月18日召開記者會,以「司法打手圖利誰」影射上述糾正案,提案委員進一步澄清如下:

    一、都市計畫法第22條(註2)僅規定細部計畫應表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等事項,完全無容積獎勵之相關規定,所以該條文當然不是各縣市都委會可用來創設核給容積獎勵的法令依據。

    二、容積率(含容積獎勵)核給,原則上是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在不違反中央法規之下,容積率(含容積獎勵)仍應依「各該縣市」之自治法規核給,自不得託言所謂「雙軌制」,而認為容積率(含容積獎勵)可毫不受地方自治法規之規範。

    三、依臺北市土管條例規定,「第三種商業區」除循該自治條例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簡稱容積獎勵專章)申請而得核給容積獎勵之外,均應受該自治條例第25條所定「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不得超過560%之限制,且該自治條例亦無賦予臺北市都委會額外核給容積獎勵之空間(按臺北市土管條例25條原文:「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表列: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此與新北市(註3)等其他縣市規定條文有別。

    註1:監察院糾正案文參照(糾正案文)。

    註2:都市計畫法第22條規定:「(第1項)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一、計畫地區範圍。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四、事業及財務計畫。五、道路系統。六、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七、其他。(第2項)前項細部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註3: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各土地使用分區之容積率,依都市計畫書中所載規定;未載明者,其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及附表一之規定(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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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糾正案文 113內正1         調查報告 113內調1

    糾正案文 105內正5         機關改善情形            調查報告 102內調102


    任務編組【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



    社家署全球資訊網 ::: 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

    成立緣起       設置要點        委員會成員       會議運作方式       會議紀錄


    主持社福推動委員會 卓揆:持續完善社會福利與國家安全體制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8)日主持「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第37次委員會議」,聽取「高齡社會白皮書推動辦理情形」、「社會福利基本法推動與落實情形」及「研議福利服務中心整併規劃」等報告。

    卓院長表示,本次會議為第13屆社福委員任期屆滿的最後一次會議,感謝各委員過去兩年來積極投入,提供政府寶貴意見,以及在社會福利領域的奉獻與付出,期盼未來能持續發揮影響力,透過公私協力合作,健全國家社會福利與安全體制。

    卓院長致詞時表示,臺灣正面臨超高齡社會、少子女化的衝擊,家庭結構也快速改變,因此政府自明(115)年起,將有多項新計畫依序展開,包括「強化社會安全網2.0(115-119年)」、「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115-118年)」、「擴大關懷70萬名獨居老人(115-116年)」、「長照計畫3.0(115-124年)」,並積極進行「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6-119年)」的研修作業;同時,為使整體社會福利政策更具前瞻性及包容性,政府已啟動衛生福利部社福組織改造工作,成立「兒少及家庭支持署」及「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另將長照扣除額自12萬元調整至18萬元,明年報稅時即可適用。

    卓院長指出,許多工作都將在明年或後年逐一執行,因此經費來源相當重要,感謝陳節如委員在行政院公布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給予肯定,並公開表示政院版本較為公平且可行,能夠合理垂直劃分中央地方事權,以及水平分配各地方縣市間資源。

    卓院長說,明年度中央給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將大幅增加4,165億元,陳委員也認為地方政府應將新增的統籌分配稅款確實運用在教育與社福等領域上;對此,行政院會啟動監督機制,讓地方政府妥善運用相關預算。

    隨後,卓院長聽取衛福部「高齡社會白皮書推動辦理情形」報告後表示,對於各界關心的高齡相關議題,如交通與運具系統整合、專業法律與權益倡導、財務管理與金融保障、高齡人力再就業市場、友善住宅環境等,請各權責部會掌握人口變遷脈動與需求,進行前瞻規劃並提出具體對策。

    卓院長責成陳時中政委督導衛福部,整合各機關具體對策措施、重要績效指標、經費需求及跨部會協作機制等,展開「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之研修工作,並如期如質完成。同時,針對今日社福委員所提建議,卓院長請各部會共同檢討並納入未來報告中,將更精準數據呈現給國人,展現政府最具效率的執行成果。

    針對衛福部「社會福利基本法推動與落實情形」報告,卓院長指出,所有社會福利團體都是政府推動公私協力的重要夥伴與助力,尤其在進行勞務委託、採購或補助時,應建立友善的溝通與採購機制,減少不必要的行政耗損與社會福利團體負擔。

    另針對本報告案「建立跨領域社會福利政策推動機制」,目前尚有多數縣市政府仍在規劃中,請衛福部持續掌握進度、協助推動。

    有關衛福部「研議福利服務中心整併規劃」報告,卓院長表示,為兼顧各福利服務中心的專業分工、服務整合,並保留因地制宜彈性,請各部會持續督導地方政府,於布建資源及業務推動時,應強化網絡跨體系合作與有效轉介銜接機制,落實強化社會安全網「一主責、多協力」的工作原則,並請參酌社福委員所提「以家庭為本位、社區為基礎」的構想,進行檢討規劃。

    此外,明年度「社會安全網2.0」上路後,新增更多類型之服務對象,請衛福部掌握地方政府實際辦理情形,協助各服務中心做好橫向支援及資料銜接,讓民眾迅速獲得完整、多元且必要的服務,有效幫助需要服務的民眾紓解困難、解決問題。

    有關社福委員所提「針對自媒體與社群平臺中涉及兒少不當內容的管理機制,建請政府進行跨部會整合與法制化規範,補足現行平臺『自律為主』導致的治理落差,並建立常設之跨部會『兒少數位安全治理平臺』,以保障兒少在數位環境中的基本安全與資訊權益」一案,卓院長表示,因應全球化資訊社會潮流,防制網路犯罪、不良言論散播及國家機密外洩,皆為當前重要工作。

    行政院已設有「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下設「網際防護」及「網際犯罪偵防」兩大體系,整合跨域資源,強化整體治理效能,確保兒少於數位環境中的安全與權益。

    卓院長指出,在既有資安會報平臺下,請各權責機關及部會,以維護兒少權益與安全為共同目標,強化橫向協調,提升問題處理之即時性與有效性,杜絕兒少數位安全風險,並由教育部召集相關單位,通盤檢視現行法規與運作機制缺漏,必要時參考國外有效做法,研議限制接取措施,落實保障兒少數位安全。

    至於高風險APP之應處分工,卓院長責成數位發展部擔任資通安全的主管機關、內政部主責打詐、教育部主責兒少保護面向,並由衛福部等相關權責部會加強橫向聯繫,提出具體有效之遏止措施;如涉及可溯源之犯罪行為,亦由法務部積極偵辦、發掘犯罪,依法予以處置。

    最後,針對社福委員所提「建議政府以社會基本需求為切入點,支持庇護工場進行計畫性生產,創造穩定訂單與有尊嚴的就業機會」一案,卓院長表示,現行政府採購法已明確規範公部門辦理採購時,應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所生產製造的物品及提供的服務,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並期盼未來能進一步推廣到民間企業。

    卓院長也責成勞動部彙整庇護工場相關資訊予公部門各機關及民間大型機構,鼓勵在必要時優先使用庇護工場的勞務服務與產品;未來亦將針對執行績效良好的單位,適時予以公開表揚,肯定其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主持社福推動委員會 卓揆:長照3.0明年上路 強化在地社區與家庭支持體系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主持「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第36次委員會議」,針對委員提案有關外籍家庭看護工、長照家庭支持、社福支持系統等施政建議,卓院長表示,衛生福利部將自明(115)年起推動長照3.0計畫,重點為銜接住院到返家各階段的照顧服務,強化在地社區與家庭的支持體系,也請勞動部持續鼓勵勞資雙方協議彈性化工作、企業友善職場等措施,支持家屬「照顧不離職」;此外,強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的統合協調功能,建立民眾諮詢的單一窗口,讓服務與資源一次到位。

    卓院長致詞時表示,今日會議是執政團隊即將上任滿週年之前的重要會議,這一年來,不論是在托育、育嬰、醫療、長照、居住、社會安全網等方面,皆是政府推動的重要社會福利工作;他要向長期在社會福利領域提供支持的所有委員,表達由衷的敬意與感謝,協助執政團隊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上,持續從公義永續的角度出發,維護臺灣社會的安全與平靜。

    隨後,卓院長聽取衛福部「高齡社會白皮書推動辦理情形」報告後表示,因應超高齡社會的來臨,政府已全面進行整備,結合民間團體及企業,推動「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2年-115年)」各項工作。感謝陳時中政委及各機關、各部會同仁的努力,請陳政委持續督導各部會,並啟動研修「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6年-119年)」,落實提升高齡者自立自主的精神,促進世代共榮永續,實踐賴清德總統「健康臺灣」理念。

    針對委員提案建議行政院應就外籍家庭看護工從申請簡化、移工照顧品質管理、逃跑移工社會安全影響與雇主支持輔導等機制,另與現有長期照顧制度競合應全面檢討盤整,卓院長表示,勞動部及衛福部已就本討論案的相關議題,推動各項因應對策與措施。

    請勞動部配合長照政策,持續透過「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檢討各項措施;此外,衛福部將自明年起推動長照3.0計畫,強化在地與家庭的支持體系,請衛福部持續規劃推動,讓有需求的民眾都能享有方便且負擔得起的服務,降低對照顧移工的依賴。

    卓院長進一步表示,因應《就業服務法》修正放寬80歲以上免評得申請看護工新制,請勞動部持續與衛福部合作,宣導國人優先使用在地服務資源,並審慎推估各項需求,檢討多元免評機制;另請勞動部加強雇主法治宣導、精進移工保障協助措施,降低移工失聯情事發生。

    有關委員提案因應長照3.0「照顧不離職」政策,請衛福部和勞動部訂定相關家庭照顧假法,卓院長指出,強化對長照家庭照顧者的支持,一直是政府的重要施政,除提供必要的照顧假外,若能更強化在地社區與家庭的支持體系,就能讓家庭照顧者不再孤立無援,並兼顧工作與照顧。

    目前衛福部已規劃自明年起推動長照3.0,重點為銜接住院到返家各階段的照顧服務,並強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服務,請勞動部持續鼓勵勞資雙方協議彈性化工作、企業友善職場等措施,以具體行動支持家屬「照顧不離職」;而未來法制化的過程,也請陳時中政委督導各部會進行溝通協調。

    最後,針對委員提案建請研議各項服務中心適度整併事宜,卓院長表示,提供民眾專業、便利、友善的福利服務,是中央與地方的共同目標。依據衛福部的盤點分析,現階段為落實法律規範、提供專業化服務,並保留因地制宜彈性,可優先請地方政府強化所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的統合協調功能,並強化各服務據點之橫向連結與效率整合,讓民眾取得兼顧專業與整合的服務。

    卓院長也請衛福部收集各方意見,進行研議規劃,以功能統合及資源整合的雙重目的,建立民眾諮詢的單一窗口、派案機制及後端聯繫轉銜系統;另為避免服務重疊,各福利服務中心亦須建構有效銜接之轉銜輸送體系,讓服務與資源一次到位。

    此外,在資源與訊息分享方面,請各權責機關於各服務中心加強服務訊息宣導,提升民眾與社區組織取得相關訊息或服務窗口管道的近便性。


    113-11-12。主持社福推動委員會 卓揆:超前部署營造友善高齡環境、協助壯世代貢獻經驗所長 發揮世代價值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主持「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第35次委員會議」,聽取「高齡社會白皮書推動辦理情形」、「壯世代相關措施推動規劃」等報告。院長表示,我國將在明(114)年進入「超高齡社會」,為營造友善高齡的生活環境,政府已在112至115年投入逾1,200億元相關經費。另針對55歲以上的壯世代,院長請相關部會提出更創新、精緻、具未來性的方案,促進壯世代社會參與,貢獻過去經驗及所長,持續回饋社會,發揮世代的價值
    。

    針對衛生福利部「高齡社會白皮書推動辦理情形」,卓院長指出,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估,我國將在明年進入「超高齡社會」。對此,政府已超前部署,兼顧高齡者需求的性別、族群、城鄉、社會階層等多元性與差異性,在110年9月27日修正「高齡社會白皮書」,並於111年11月10日核定「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整合15個部會,共計345項工作,在112至115年投入逾1,200億元經費,共同營造友善高齡的活力共生環境。

    卓院長提到,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於113年投入285.6億元,在各機關積極推動下,5大目標工作均有具體進展,113年可觸及人數預計突破1,000萬人次,他特別感謝相關同仁辛勞。院長請陳時中政務委員督導各機關,結合民間資源,持續推動相關工作,並依據執行成效滾動檢討,讓政府在面對超高齡社會表現更佳。

    有關勞動部「壯世代相關措施推動規劃」報告,卓院長指出,本案聚焦於「55歲以上、健康、有工作能力,且為生產者及消費者」的壯世代群體,感謝陳時中政委召開專案會議督導、整合相關機關提出對策,以及勞動部同仁彙整後提出「壯世代社會參與促進方案」。院長至盼相關部會針對壯世代的就業、健康維護及退休準備的教育等部分,提出更創新、精緻、具未來性的工作,讓壯世代貢獻過去經驗及所長,持續回饋社會,發揮世代的價值。

    卓院長進一步表示,「壯世代社會參與促進方案」整合勞動部、衛生福利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14個部會,辦理76項具體工作。請陳政委持續督導,並與相關部會建立管考聯繫機制,協同各權責部會依方案內容與分工,持續推動。此外,每年度應將辦理成效提報本委員會,並配合「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進行整合與通盤檢討。未來該方案將與「長照3.0」,共同納入政府因應高齡社會的相關對策。

    最後,卓院長強調,賴清德總統及行政團隊相當重視0-6歲幼兒、青年、身心障礙者、高齡者、婦女等族群,並於明年相關社會福利及「健康臺灣」政策編列充足預算。針對婦女族群,盼能透過家庭支持,減輕其負擔,並藉由提升薪資支持青年世代。這些均是社會關切的重要議題,未來也希望列入會議討論,以形成更具體政策,讓各部會據以落實執行。

    111-03-02。主持社福推動委員會 蘇揆:運用新觀念與新科技 為國民福祉持續努力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日主持「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第30次委員會議時表示,蔡英文總統非常重視國人的全齡照顧,要從小顧到老,並從預算、政策及人力,建構完整的社會體系;而立法院近日通過的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規模最大的正是「社會福利支出」,在少子女化政策、育兒津貼、不孕症的治療補助、長照預算等方面皆大幅提升。而他也已核定「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未來政府5年將投入超過400億元經費,以強化社會安全網,並增加至近1萬名社工及相關專業人力。院長也指示相關部會運用新觀念與新科技,為即將邁入18歲的「新成人」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福址持續努力。

    蘇院長表示,他今天下午接見美國前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穆倫(Michael Glenn Mullen)訪團一行,並與訪賓針對俄羅斯侵略烏克蘭一事交換意見。蘇院長提及許多烏克蘭老弱婦孺及人民因侵略戰爭受害、流離失所,而臺灣在第一時間與世界民主國家同步對俄羅斯侵略行為表達嚴正譴責並予以制裁。前(28)日深夜,我國也緊急動員捐贈27噸醫療器材與物資至德國法蘭克福,再循陸路送予烏克蘭,以善盡人道援助工作;而立法院朝野黨團也一致同意發表聲明譴責俄羅斯,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昨(1)日並對烏克蘭發起救助捐款、濟助難民。

    蘇院長指出,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於第一時間派遣訪團前來臺灣,在在顯示共享相同價值的國家彼此團結合作、互助,共同維護人類的普世價值與安全。

    蘇院長提到,COVID-19疫情造成全世界4億3,000多萬人確診、590多萬人死亡,而臺灣這兩天本土確診僅個位數,能有如此防疫佳績,皆可歸功於全體國人團結合作、相信政府,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規範,做好各項防疫措施,而穆倫前主席也對我國防疫表現特別予以肯定。

    蘇院長表示,今天召開社福推動委員會第30次會議,感謝各委員歷經不斷的努力,從方方面面照顧社會。蔡總統非常重視國人的全齡照顧,從小顧到老,並從預算、政策及人力,建構完整的社會體系;立法院近日通過今(111)年度的總預算中,編列規模最大的即為「社會福利支出」,超過6,000億元。其中,「少子女化政策」預算從105年編列的150億元增加到今年的800多億元;育兒津貼每人從原本的2,500元,提高到去(110)年的3,500元,而今年8月起更將提高到5,000元;此外,政府也擴大不孕症的治療補助,自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以來,申請人數已從前(109)年的19人,大幅提升到目前的1萬5,000人;育嬰留停津貼從6成薪提高到8成薪、產檢假及陪產檢假也都提高至7天。

    蘇院長進一步指出,長照預算在105年不到50億元,今年則增加到600多億元,足足成長12倍,這皆是蔡總統就任後,逐步務實貫徹大家的理想。此外,他也核定「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政府5年將投入超過400億元經費,以強化社會安全網,並增加至近1萬名社工及相關專業人力。

    隨後,蘇院長在聽取教育部「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之新成人教育配套措施」報告後表示,感謝台少盟從101年起,倡議「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並長期關注青少年權益,而立法院已於前年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自明(112)年1月1日起實施。有鑑於此,政府必須超前部署,讓即將邁入18歲的「新成人」國民,明瞭自己可享有的權利及所需負擔的義務。目前各相關機關已從「公民參與、權利義務、消費保護、自立自主」等4大面向盤點彙整相關重要的法規措施,請各相關部會持續積極辦理。

    蘇院長也請各部會站在「新成人」角度思考,並善用年輕人習慣的新媒體通路進行宣導及溝通,使「新成人」有所認知並準備因應。此外,本案教育宣導除了新成人外,也要擴及家長、教師、一般民眾、金融單位及業者,讓各方皆能瞭解修法後的因應措施。院長也感謝林萬億政委督導本案,並指示由教育部青年署擔任彙整窗口,同時也請相關部會落實推動。

    針對衛福部所提「高齡社會白皮書推動辦理情形」報告,蘇院長指出,本案是全世界共同面對的社會現象,由於科技進步、醫藥發達、社會及家庭結構改變,加上少子女化、結婚對數減少,致使國家漸漸邁入高齡甚至超高齡社會,因此政府在觀念、想法及政策運作方面均需改變,以妥善面對相關問題,像是為能再運用65歲以上高齡者的勞動力,讓經驗得以再傳承,立法院已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此外,他更在去年9月27日核定修正「高齡社會白皮書」,以「自主、自立、永續、共融」四大願景,制定各項行動策略及具體措施,持續引導產業界及民間組織共同建構高齡友善環境。

    蘇院長強調,社會變化快速,人口移動與城市結構也與過去不同,譬如開會採視訊方式,以及遠距醫療、遠距教學。面對新時代、新產業、新社會、家庭結構,各部會都應有新觀念、新頭腦,並運用新方式及新科技,達到自主、自立,包括智慧科技、友善交通、住宅、居家安全及再就業等重要議題,都請相關部會有所因應。行政院已設有專案小組,並由林萬億政委召集,整合委員與各界與專家建議,並妥善編列預算,請大家持續努力。



    2026年5月2日 星期六

    ⊙【教育部】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體育署)

    *主題網頁【建築攝取網】聚焦網>前瞻建設


    教育部全球資訊網-當前教育重大政策



    編號:106-9010000E-005

    本案核定日期及字號:106年7月10日院臺教字第1060021838號函核定

    教育類別:[體育教育]

    期程:106年9月至110年8月

    年度預算經費:2,956,000,000元
    總預算經費:15,723,000,000元


    目標:



    一、營造優質友善運動場館設施。

     

    (一)改善區域運動場館符合國際標準,計20座/案。

     

    (二)營造友善休閒運動環境,計180案。

     

    二、營造友善自行車道。

     

    (一)運動休閒園區或名勝景點建置自行車道,計10條。

     

    (二)既有自行車道優質化工程,計400公里。

     

    三、改善水域運動基礎設施,計15處。



    實施策略或推動重點:

    一、營造優質友善運動場館設施

     

    (一)改善區域運動場館符合國際標準

    1.盤點我國具推動企業聯賽並逐步發展職業化之運動種類,如足球、壘球及職業棒球等。

    2.補助地方政府興整建必要運動場館設施,如競賽場地、練習場地、必要賽會空間及商業營運空間。

    3.建置符合國際標準之競賽或訓練器材設備,提供我國辦理國際、全國性重要賽會、職業賽事、企業聯賽或各級運動賽事及平時選手培訓之用。

     

    (二)營造友善休閒運動環境

    1.優化銀髮族、身心障礙者及女性運動環境,保障各族群平等運動權利。

    2.改善民眾常用之各類型室內外運動場地,如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游泳池、曲棍球場、風雨球場,及其附屬空間,如盥洗空間、洗手間…等,使民眾有良好之使用品質。

     

    二、營造友善自行車道

     

    (一)結合名勝景點、運動園區,建置具特色主題之自行車道成為經典路線。

     

    (二)既有自行車道之優質化,透過增設、延長或改善既有自行車道,將原有未臻友善、或有安全疑慮者,改善其基礎建設及設施。

     

    三、改善水域運動環境

     

    (一)改善水域運動基礎設施,如複合式艇庫、浮動碼頭、集訓環境等。

     

    (二)購置競技訓練、全民體驗、運動賽事、教育推廣及水域安全所需器材設備。


    教育部體育署 - 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

    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_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PDF〕




    1150501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核定案件網頁刊登



    2026年4月1日 星期三

    〔雲林縣〕114年雲中新舊城區藍綠廊道縫合串聯計畫


    114年雲林縣雲中新舊城區藍綠廊道縫合串聯計畫 雲林縣政府爭取4千餘萬 張麗善感謝張嘉郡等立委協助 打造虎尾城鄉共融新願景

    https://www.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4&s=587122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5.04.01

    繼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一、二期完工啟用,雲林縣政府為進一步整合虎尾地區發展脈絡,積極向內政部國土署提出「114年雲林縣雲中新舊城區藍綠廊道縫合串聯計畫」,預計爭取4,000餘萬元工程經費,如獲中央同意,暫定於115年6月工程發包,115年12月底前竣工。

    縣長張麗善表示,她特別感謝立委張嘉郡、立委丁學忠、立委許宇甄等人對計畫的關切與協助,打造虎尾城鄉共融新願景。

    張麗善表示,縣府以「空間翻轉,歷史循跡」為核心理念,延續既有成果,透過本次藍綠廊道縫合計畫,將進一步打通虎尾城鄉紋理,讓歷史文化、生活空間與自然環境緊密連結,打造具整體性的發展藍圖。

    雲林縣政府持續推動城鎮風貌轉型與歷史場域再生,自110年爭取內政部國土署補助經費並核定「110年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7,600萬元及112年核定「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二期)」7,150萬元,且皆已完工啟用。

    為進一步整合虎尾地區發展脈絡,正式辦理「114年雲林縣雲中新舊城區藍綠廊道縫合串聯計畫」,本案是內政部國土署114年「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計畫,已於114年6月3日核定規劃設計費350萬元,後經該署召開5次工作坊討論設計內容,並於3月17日召開審查會議,目前刻正辦理規劃設計作業,預計爭取4,000餘萬元工程經費,並於115年6月工程發包,115年12月底前竣工。

    本計畫主要目的在於串聯已完成並活化前期使用的虎尾建國一村及建國二村。建國一村為110年核定「110年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透過環境整理、動線建構及景觀優化,成功打造兼具歷史記憶與休憩機能的農村型眷村空間;建國二村則於112年核定「雲林縣虎尾鎮新舊城區縫合計畫(二期)」,進一步開放原有封閉空間,重現眷村人文場景,兩處場域皆已完工啟用並逐步展現地方活力。

    本計畫將以棋盤厝大排(舊虎尾溪)及馬公厝支線為主要藍帶系統,結合既有綠地資源與人行動線,串聯軌道兩側空間,並以三角地區作為重要節點,建構「城際藍綠縫合要塞」,向南延伸連結土庫方向,形成完整的藍綠廊道網絡。同時,亦將整合舊糖鐵資源,營造特色景觀軸線,讓歷史產業軌跡融入現代生活場景。

    雲林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表示,本計畫未來將朝向深化歷史地景、活化舊糖鐵文化、營造水岸休憩空間及推動淨零綠生活等目標推進,透過藍綠廊道整合與空間縫合,不僅提升整體環境品質,更促進觀光發展與在地生活機能,讓虎尾成為兼具文化深度與永續理念的示範城鎮。

    縣府強調,隨著建國一村與建國二村成功轉型,未來藍綠廊道計畫將成為串聯歷史、環境與產業的重要關鍵,逐步實現虎尾城鄉共融、世代共享的發展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