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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型2階核定-審查意見彙總表
觀音亭水岸空間整合與提升計畫(新提計畫)
計畫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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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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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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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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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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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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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匡列計畫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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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匡列計畫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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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中央補助規劃設計監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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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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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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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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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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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席裁示:
1.
本案原則支持,同意匡列計畫總經費1億300萬元(中央補助款9,270萬元,地方配合款1,030萬元);本案106年度已補助整體規劃費,故本次係核定設計及監造費770萬元,中央補助693萬元,地方配合款77萬元;惟契約內容不得與其他計畫重複,並不得拆分標案。
2.
本案計畫總經費超過同意匡列經費額度部分,原則尊重縣府以提高自籌款方式辦理,但同一工區不得重複申請其他計畫補助。
二、請縣政府依以下意見做調整修正:
1.
計畫構想清晰妥適,基地位處馬公舊城重要文化觀光資源區位,是值得做的案子。
2.
建議民生路人文廊道建置及綠色觀光路網建置部分,應從馬公舊城步道系統架構做整理,並與提升道路品質補助路段作整合,以確實串連整體步道系統。
3.
加強日據時期以前歷史古蹟(現觀音亭)古城牆(荷法戰)法中將紀念碑之保存及環境品質之提昇,以及觀光亮點行銷與論述,並以殘址公園方式辦理。
4.
請補充觀音亭及周邊地區至觀音亭之交通動線規劃(含汽、機、自行車、步行、停車場..等),並預估旅遊人次及檢討停車空間需求。
5.
以減法處理現有不適用或位置不宜之設施(P.20~P.22)。
6.
風格、材料、色彩、植栽需在地化,設計要具有創新性及多功能性。
7.
問題的診斷和現地資源的盤點和整理相當用心,惟尚未進一步提出更具體的規劃設計構想。本案可以支持,惟後續應進一步提出具體的行動計畫內容,俾列核實編列預估,落實執行。
8.
本計畫未來重點應著重在整合並縫補不同期程的老舊且各自獨立的公共建設。
9.
各項行動計畫應有具體且有民間團體及社區參與的做法。
10.
第一期的「國際廣場」與本次提出「觀音亭」中間為馬公舊城區,縣府後續應爭取相關建設計畫來縫補兩個基地間之步行系統,以滿足輕旅行、背包客之旅遊服務。
11.
本案106年城鎮風貌已核定補助整體規劃600萬元,故整體實施步驟與流程,107年4月15日完成「規劃設計監造勞務採購」,請修正為「設計監造勞務採購」。
12.
本案計畫總經費同意匡列1億300萬元,未來計畫執行如超額,請縣府應提高自籌款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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