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花蓮縣知卡宣綠森林公園親水設施,暑假期間開放民眾免費使用,未符使用者付費原則,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
花蓮縣政府辦理知卡宣綠森林公園親水設施工程計畫,經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設置親子戲水設施完工後,於暑假辦理活動開放民眾免費使用,與使用者付費原則未符,經函請研謀改善,已訂定收費標準並開始收費,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審計室指出,花蓮縣知卡宣綠森林公園位於吉安鄉仁和村占地11公頃,該府為提供適合親子戲水之活動空間,與促進觀光旅遊發展,辦理親水設施工程計畫,設置造浪池、漂漂河及滑水道等設施,於104年6月30日完工,驗收結算金額3,398萬餘元,並於同年暑假期間辦理消暑遊憩活動,委託廠商服務費用約190萬元。
然而,審計室於104年7月查核發現,該計畫投資設置親子戲水設施,完工後於暑假期間開放民眾免費使用,與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要點規定,各項公共投資計畫,財源籌措應秉持建設效益共享精神,本使用者付費原則及財務策略多元思維規劃之意旨未符,審計室遂於104年8月函請花蓮縣政府研謀改善。
審計室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該府允俟設施規劃完善後,視財政狀況擬訂收費方案,經於105至109年度陸續投入經費計5,655萬餘元,增設親子戲水遊具、戶外噴泉、幼幼池、玩沙池、迷宮格柵、花架廊道、休憩座椅、遮陽棚架、衛浴及更衣室等設施,與園區監視及廣播設備,嗣於109年11月4日訂定「花蓮縣知卡宣綠森林公園戲水區收費標準」,入園門票50元,並自111年暑假開始收費(110年度因疫情影響未開放)。依據該府統計111年7月1日至8月28日入園人數計12萬504人,除依規定縣民等得免費入場外,實際收費5萬8千餘人,門票收入共計290萬餘元,已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