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 市 別:花蓮縣
計畫名稱:「洄瀾。回藍」-花蓮市河海人文廊道建置計畫
計畫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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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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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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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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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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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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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匡列計畫總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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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匡列計畫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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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中央補助規劃設計監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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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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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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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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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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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原則支持,同意匡列計畫總經費3.4億元(中央補助款3億元,地方配合款0.4億元);本次核定規劃設計及監造費2,453萬0,000元,中央補助2,207萬7,000元,地方配合款245萬3,000元;惟契約內容不得與其他計畫重複。
二、請縣府依以下意見調整修正:
1.
本案實際執行面問題仍多,在規劃和基本設計階段需務實排除所有障礙並整合,協調相關部門與民眾。
2.
火車站機能(轉乘、接駁、停車、各種運具的無接縫規劃、考慮高齡化社會與旅遊需求等)應整合規劃,以都市設計角度來進行,而非只是個街廊的景觀改善。
3.
美崙溪綠地營造建議採用耐淹、防沖及避免阻礙水流、透水性高及營造生態棲地之設計。
4.
花蓮港濱海遊憩廊道以提供一個舒適安全生態的概念設計,淺海植物宜加慎選並以低維護為主。
5.
為增加本案對歷史縱深與內涵,請重視各原住民族在"奇萊平原"存在的歷史。
6.
本計畫涉及美崙溪及濱海水環境營造,是否與全國水環境計畫重複提報,請再確認;客委會補助花蓮市公所辦理「茄冬樹客家百年屯墾情規劃設計既工程案」比鄰本計畫的第2項計畫範圍,請邀請花蓮市公所共同參與。
7.
計畫書內容,請補充基地範圍現況照片(照片不宜縮小至難以辨識週邊環境)。
8.
應補送土地使用同意書。
9.
俟規劃和基本設計階段,完全排除執行障礙和設計之必要後,再核實工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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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計畫部會協調會(107年1月23日)會議結論
「洄瀾。回藍」花蓮市河海人文廊道建置計畫
(1) 子計畫一花蓮車站應定位為東台灣門戶,請規劃設計團隊與建築師協助確認場站空間需求,研提站體整體規劃(含前後站、停車場、交通規劃等),並儘速與世曦工程顧問公司討論介面之整合。若台鐵局不同意撥用土地,請建築師調整規劃設計內容,提高本子計畫可行性。另建請建築師協助研提花蓮車站至新城站之間景觀規劃初步構想,以利擴大本案執行綜效。
(2) 子計畫二水岸自行車道部分,建議擴大規劃為「人行與自行車共用廊帶」。另提案經費過高,請酌情調降。此部分雖為水環境改善計畫之提案,但請比照城鎮之心規劃設計標準進行。
(3) 本案提案構想,原則同意;其中涉及交通部、經濟部、營建署等相關計畫與補助者,請縣府儘速完成前述書圖初步規劃並提送本署,再行邀集相關部會協商,以利儘快確定相關介面計畫之規劃設計。
(4) 本案初步規劃構想內容恐怕不足以執行滿3億元規模,請規劃團隊協助縣府再提出舊城區其他值得改造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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