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原核定基隆市港至海科館海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規劃設計
(2015.03.23)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規劃設計整體規劃成果報告書(修正)
(2014.12.12)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規劃設計整體規劃成果報告書(修正)
(2014.09.26)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規劃設計-103年9月17日第二期報告書審查會議(簡報資料)
(2014.02.19)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規劃設計-103年2月13日分項計畫研商會議(簡報資料)
(2014.02.12)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規劃設計-第一期報告書
(2013.12.16)海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工作計畫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印發
院總第887號 政府提案第15350號之1051
文化部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文授資局蹟字第105300286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大院審議本部及所屬單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主決議第48案「基隆市舊漁會大樓未來發展,亦應整合周邊從前基隆市長官邸至八斗子舊聚落等海濱文化資源,才能在提高經營效益的同時,完整呈現文化價值。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案書面報告乙份,請鑒察。
說明:依總統105年1月6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6531號令及本部主管105年度預算案「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表」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立法委員黃國書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許智傑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何欣純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蘇巧慧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吳思瑤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張廖萬堅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鍾佳濱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鄭麗君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陳學聖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蔣乃辛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吳志揚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柯志恩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國會辦公室、本部文化資源司、國會聯絡組、主計處、本部文化資產局秘書室國會媒體小組、主計室、古蹟聚落組(均含附件)
文化部「立法院審議文化部主管105年度預算案通過決議」第48項主決議有關「基隆市舊漁會大樓未來發展,亦應整合周邊從前基隆市長官邸至八斗子舊聚落等海濱文化資源,才能在提高經營效益的同時,完整呈現文化價值。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案書面報告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第48項主決議:「基隆市舊漁會大樓未來發展,亦應整合周邊從前基隆市長官邸至八斗子舊聚落等海濱文化資源,才能在提高經營效益的同時,完整呈現文化價值。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本部書面報告如下:
一、查基隆市政府業於104年完成「『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規劃設計』整體規劃報告書」,計畫範圍以八斗子地區為核心,沿臺2線向東延伸至長潭里漁港及和新北市交界處兩側土地;向西延伸至基隆港市區兩側土地,並涵蓋碧砂漁港、海洋大學、和平島、中正公園、田寮河等基隆港東岸沿海重要景點;向南則接調和街往與轉運站、臺62線、暖暖地區相連。
二、上開計畫目標在於以觀光遊憩廊帶角度,串連基隆市港、和平島、碧砂漁港、八斗子地區、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及其鄰近遊憩據點,推動兼顧硬體面與軟體面的建設計畫。並由投資角度集中各項補助資源運用效能,整合基隆港東岸至八斗子間觀光廊帶相關公共設施與環境改造建設計畫,結合環境特性及景觀資源,投入公共建設資源,創造港區與山城之獨特色彩,促進地方產業轉型升級。此外整合中央各機關、基隆市政府、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國營事業等跨部會合作的,促使八斗子地區建設整體化、系統化、加值化、特色化發展,帶動地方成長。
三、查上開計畫範圍內,包含「漁會正濱大樓」等15處歷史建築,「市長官邸」等6處市定古蹟及「二沙灣砲台」1處國定古蹟等多處文化資產。
四、就計畫範圍內文化資產,本部文化資產局前於100年至103年期間補助基隆市政府辦理「基隆市定古蹟市長官邸修復及再利用工程」,補助經費974萬4,000元,該建物刻由市府文化局經營開放參觀。104年則就基隆市「要塞司令部校官眷舍」及「要塞司令部官邸」兩處市定古蹟,補助基隆市政府辦理修復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及緊急加固保護工程計畫。
五、另,本部文化資產局105年度亦已核定上開計畫範圍內之補助案件如次:
(一)「基隆市歷史建築旭丘指揮所調查研究計畫」案,總經費900,000元,補助630,000元。
(二)「基隆市歷史建築許梓桑古厝重啟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案,總經費1,300,000元,補助910,000元。
(三)「基隆市歷史建築漁會正濱大樓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案,總經費1,450,000元,補助797,500元,
(四)「國定古蹟二沙灣砲台第四次修復工程」案,總31,753,000元,補助20,639,450元。
六、上開「基隆市歷史建築漁會正濱大樓修復及再利用規劃設計」案,計畫內容包括修復工程細部設計、展示資源調查、管理維護方式評估,俟完成後,基隆市文化局將據以賡續推動修復工程。
七、綜上,本部文化資產局已於經費上積極協助基隆市政府就「漁會正濱大樓」周邊之文化資產辦理保存工作。目前基隆市政府業已提送「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整體發展計畫規劃設計」案至內政部「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審核中,後續俟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准後,本部將結合相關部會資源,積極協助基隆市政府推動基隆市港岸觀光廊帶之文化性資產保存工作,俾增進當地觀光之效益及文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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