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 星期五

【臺北市】公辦都更旗艦計畫



臺北市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專家學者聯席座談會議紀錄
 
 
林欽榮Charles Lin | Facebook

 
今(2016/03/25)日與都發局林洲民局長、更新處方定安處長、建管處陳煌城處長共同為都發局成立【臺北市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揭牌,期許市府主動擔負起都市更新推動角色,靈活運用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手段,以因應全球城市競爭,恢復城市機能;並因應產業及交通等科技發展,創造新的生活型態;再者,提供公共住宅存量,促成老舊建築的更新,落實居住正義之目的。

1998年都市更新條例頒布前,臺北市即運用都市計畫變更,透過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等方式進行柳鄉、大龍峒及八德路等社區都市更新推動。而現行都市更新條例,過去多以民辦都更為主,著重單點住宅改建,缺乏整體規劃效益考量,其中,亦未明示政府不能辦理都市更新,惟都更程序繁冗、民辦都更困境及政府職能未能有效發揮,致台北市都市更新無法順利推展,尤其是文林苑之後。然經大法官709釋憲,表示依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同意比例門檻規定,並無違憲;另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由市府代拆規定,是不受理,並無做成違憲的解釋。

公辦都更首要即是恢復政府的職能,是大規模區域進行都市更新工具之一,過去市府進行之社子島開發或北投士林科技園區,運用【區段徵收】方式;南港車站周邊地區,運用【市地重劃】方式;而公辦都更可說是立體化的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市府已於2016 年1 月22 日正式宣布「臺北市公辦都更8+2艦計畫」內容,其中列定今(2016)年完成【台大紹興南街公辦都更計畫】招商、完成【蘭州、斯文里整宅公辦都更計畫】其中一個街廓之都市計畫變更、完成【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公辦都更計畫】士林紙廠基地、新光紡織基地、中油基地、萬寶紡織基地等之都市計畫變更。至於建議作為亞洲設計中心之【原空總基地】及地景保存為主之【台北機廠】將啟動與新中央政府討論與合作。

【臺北市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是一個整合的平台,將由都市發展局整合公共住宅、都市更新、都市計畫、都市設計與建築管理成立,此外,內政部營建署於2015年3月函釋都市更新推動中心可擔任實施者。【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已於2016年3月22日經市政會議審查通過,預計3月底前發佈實施,公辦都更專案辦公室將以此辦法作為【公辦都更】之依據及操作流程(SOP)之指導,靈活運用都市計畫決策工具,推動公辦都更;強調優先推動大區塊旗艦計畫與基地型具潛力及民間提案計畫,以提供地區所需公益性設施;並統籌運作公辦都更推動團隊,建立聯繫平台強化運作效能。
2016 年為【臺北公辦都更元年】,即宣示市府公辦都更決心,由市府主導推動都市更新,藉由地區型再生計畫推展,補足都市機能帶動產業發展外,並進一步在都市更新過程中增進公共利益與社會福利,增加公宅存量作為中繼住宅以落實居住正義。

 
2016台北公辦都更元年啟動 市府擬定【8+2公辦都更旗艦計畫】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發稿日期:105122
 
為突破現行都更之困境,透過公辦都更重新建構臺北都市機能的再生,引入最大之公益性,提供適切之公共服務與公共設施,係領航臺北未來都市發展之重要關鍵。今日由林欽榮副市長及都發局林洲民局長共同主持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專家學者聯席座談會,宣布「臺北市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內容,未來8案公辦都更計畫將由臺北市政府主導,其餘有2案則將由市政府與新的中央政府協議合作,期透過公辦都更引領民辦都更,帶動台北都市再生。
 
林欽榮副市長表示,過去臺北市都市更新多為民辦都更,但單點住宅改建缺乏整體效益,突顯出民辦案件面臨推動困難。因此經由2015年一整年的籌劃以及與各政府機關、私人地主的協調,臺北市府有必要針對未來10年都市再生的具體行動計畫加以設定,並積極展開具體的公私部門建設投資於公辦都更計畫。該項設定聚焦於具有交通樞紐建構、帶動產業轉型、調節地區機能、整建公共設施、提供公共住宅、強化都市防災與救援整備能力、活化古蹟與文化地景保存、加速產業創新等台北都市再生任務之關鍵地區,今日由市政府宣布於2016年正式全面啟動「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之更新計畫的擬定,並據此列定未來5年間(2016~2020)的公辦都更的主要實施範疇以及引導市場與民間資金投資在台北市,且由政府主導之都市更新標的,包括大同區蘭州斯文里整宅、西區門戶、中正區臺大紹興南街、萬華區南機場整宅、中正區水源營區、文山區安康地區、南港高鐵站區、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等8案公辦都更進行都市計畫及都市更新程序,另原空軍總部、臺北機廠等2案則將進一步與新中央政府展開合作計畫,重新協商發展主題及開發策略。
 
市府設定2016年為臺北公辦都更元年,今日所宣布「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之推動,最大的政策方向即是跳脫以往市府僅扮演都更審查者的角色;反之,藉由8+2公辦都更旗艦計畫之宣布,表明市政府針對旗艦計畫之推展,市府將擔負起都市更新實施者的主動角色,靈活運用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及都市更新手段,由政府主辦大區塊公辦都更計畫之所有前置都市規劃與都市更新計畫擬訂作業,繼而進行公開透明化的更新招商程序,引進民間資金投資或必要時由政府相關建設資金導入,以及提供中繼更新住宅、直接介入公辦都更計畫範圍區內之公共環境整建等措施,以進行都市大區域的機能改造。並因此藉由8+2公辦都更旗艦計畫之SOP範本,並作為帶動提昇民辦都更效率的效仿。
 
未來5年期間台北市藉由今日所宣布「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尤其在可預期今年的經濟不景氣的趨勢下,期能引入政府與民間資金投資、創造就業機會、提供公共住宅與公共建設、改善地區交通環境,為臺北帶來再生的能量,提升城市競爭力。
 
附件下載 臺北市公辦都更聯席會議
 










 
為提昇都更效率,臺北市政府擬訂《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期以公辦帶動並協助民辦都更事業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發稿日期:105122
 
考量現行都市更新爭議不斷,臺北市政府擬訂《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草案並自即日起法規預告30日,該項辦法以揭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須公開且事前估價、並允許民辦轉軌公辦、且設有爭議協商評估等創新機制,期以公辦帶動民辦都更,提昇都市更新效率。
 
都市更新處表示,都市更新條例自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施行迄今已近二十年,期間都市更新案多由民間主導開發,面臨爭議不斷、自劃更新單元面積小、缺乏公益性及計畫指導,反觀最急需辦理之弱勢整宅、海砂屋等災損建物缺乏協助,甚至面臨已取得拆除執照之更新案無法執行等困境。有鑑於現行都市更新條例未明確規範公辦都更操作機制,市府歷經30次會議,邀集專家學者、都市更新相關公會參與討論,廣納各方意見,率先擬定《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明定市府選定公辦都更地區之標準及程序,包括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指導更新地區發展、明定都市設計準則、容積獎勵額度、提供公共設施以及中繼住宅等,以彰顯公辦都更之公共利益。考量現行都市更新估價制度係由實施者擇定三家估價師,導致民眾與實施者產生相互不信任問題,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將採行更新前公開估價機制,須讓參與都更之關係權利人等了解更新前權利價值比例,並每年定期檢討公告,以化解民眾參與都更之疑慮,加速都市更新之推動。
 
另基於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緊急危難處理等要件,新的辦法亦明定民辦都更案件如遭遇有無法推展的情勢,得申請由市政府受理轉軌為公辦之機制。此外,針對已取得拆除執照而有拆除困難案件,由市府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協調與評估,作為執行參考依據,以恢復民間對都市更新之信心。
 
《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草案即日起預告30日,將廣納各界看法,期盼社會各界能支持該辦法的實施,相關內容可至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官網瀏覽(http://uro.gov.taipei)或電洽02-23215696轉分機2920,留下寶貴意見,如有書面意見,歡迎郵寄至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八號九樓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收。
 
附件下載 預告訂定「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草案
 
 
 
發稿單位︰臺北市政府
發稿日期︰105122
 
臺北市政府122日將召開「臺北市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都市計畫委員及都市更新委員聯席座談會議」,由林副市長欽榮主持,邀請都市計畫委員會暨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共同出席,公布「臺北市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同時預告「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草案」,為2016年公辦都更元年揭開歷史的扉頁。
 
林欽榮副市長表示,過去臺北市都市更新多為民辦都更,但單點住宅改建缺乏公益性,亦缺乏區域性計畫指導,無法帶動產業轉型、整體性的思考地區機能改善、交通樞紐建構、公共設施提供等功能,且民辦案件面臨推動困難、整宅及海砂屋等弱勢地區缺乏政府積極介入協助等問題,因此臺北市就具有交通樞紐建構、產業轉型、地區機能調節、公共設施或公共住宅提供、都市防災、文化政策、產業創新等機能之關鍵地區,推動「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預計將協助3,800戶住戶都市更新、取得4,100戶公共住宅、提供47萬坪產業用地、引入約2,400億政府及民間投資金額,每年可提供約28,000人就業機會,改變臺北之城市結構,提昇競爭力。
 
另為使公辦都更能有具體操作規範及開創作為,都市更新處簡裕榮副處長表示,市府草擬《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歷經30次府級會議、學者專家座談會議,邀集17位學者專家、10家都市更新相關公會參與討論,實施辦法內容包含:選定公辦都更地區之程序及標準、公開估價基準並每年定期檢討公告、民辦都更推動遭遇困境案件可申請換軌公辦都更之要件、已取得拆除執照而有拆除困難之案件,市府得成立專案小組,協調評估代拆等。
 
林欽榮副市長最後表示,2016年為臺北市公辦都更元年,將邀請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及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召開座談會,公布「臺北市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同時預告「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草案」,期盼社會各界能支持該辦法的實施,讓公辦都更真正引動地區再生。相關專案內容可至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官網瀏覽(http://uro.gov.taipei)或洽詢02-23215696轉分機2920
 
附件1 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及其都市再生任務
 
都市再生任務
公辦都更旗艦計畫地區
交通樞紐建構
西區門戶公辦都更計畫
產業轉型
南港高鐵站區生技產業聚落計畫
地區機能調節、公共設施提供
1.臺大紹興南街公辦都更計畫
2.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公辦都更計畫
窳陋地區及整宅更新
1.蘭州、斯文里整宅公辦都更計畫
2.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公辦都更計畫
公共住宅提供
安康地區(含興隆公共住宅)公辦都更計畫
都市防災
水源營區(原嘉禾新村)防災型公辦都更計畫
古蹟保存、產業創新
1.原空軍總部公辦都更計畫
2.臺北機廠暨周邊地區公辦都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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