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計畫政策型第二階段及地方創生城鄉風貌營造第一階段核定函及審查表
2021-05-28
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計畫政策型第二階段及地方創生核定函及審查表 │ 1100526 城鎮風貌政策型第二階段審查表(發文版)
第二階段
110年九如鄉巴轆公園環境景觀營造計畫
審查意見
1.公園植栽樹木林相可以進行專業園藝修剪技術修剪,病蟲害防治作業,優化及改善公園綠化質量。請將老樹標示列冊,以供未來保存為保護樹種。
2.請確實先做全區植栽盤點、清查、列冊,再做適當處理,本次移植樹木數量太多,樹木移植前應先與社區居民及相關單位召開說明會,審慎評估,以免引起相關護樹或環保團體非議及抗爭。
3.本案主要目的是疏植,避免植栽過度密集,惟應進行全區原來樹種之植栽清查,避免被移走。如有病害則應徹底清除,無病害應可考量就地清整做為座椅之用。
4.公園動線請再重新規劃調整,請考量增設無障礙設施。步道設置勿複雜化,不宜過多。區域及步道之排水應一併考量處理。
5.本案共融式遊具、體健設施非屬本案補助範疇。
6.本件為102年為城鄉風貌補助案件,現況老舊,維護管理不擅導致,請提出明確維護管理計劃,以免惡性循環。
7.因氣候變化及水資源匱乏,乾旱氣候,可思考朝向省水花園的概念,選植耐旱型植物綠化。建議不採用自動噴灌,取水頭即可。
8.本案以簡易綠美化及環境整頓施作為主,相關設施、休憩座椅、燈具等,請重新檢討數量、單價合理性,材質耐久性及實用性。
9.案名請修正為「110年屏東縣九如鄉巴轆公園環境景觀營造設計及工程」。
10.土地權屬及同意證明文件應檢附完整。
11.工程計書圖發包前,請中央委員再檢視之。
12.本案總經費300萬元,中央補助款270萬元,地方配合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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