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政策引導型」第一階段審查表 雲林縣
序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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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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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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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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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
總經費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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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央
補助金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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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
配合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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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補助數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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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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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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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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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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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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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雲林縣跨域整合及環境景觀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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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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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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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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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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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執行期程以1年為原則。
2.請務必將城鎮之心工程競爭型計畫時程控管點及各階段所列工作內容,納入邀標書工作內容。 3.城鎮之心工程競爭型計畫之規劃設計成果(前中後紀錄),請透過本案加以整合包裝,以利日後成果之行銷宣傳。 4.工作內容除例行服務項目外,建議增列1項創意產出或提出對未來推動改善建議與具體作法。 5.經費需求表,雜支費及行政管理費編列偏高。 6.建議計畫總經費300萬元,中央補助255萬元,地方配合款4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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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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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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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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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雲林縣社區規劃師操作型輔導計畫-第十屆社區PK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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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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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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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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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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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規師行政團隊預算280萬元,其餘經費1,020萬元應供實作費用。
2.請社區規劃團隊建立廢料回收再利用機制,將過去修繕後的建築或工程材料系統性的回收分類,並找適當空間存放,以提供社區日後修繕需要,讓社區建立資源循環再利用之觀念。 3.社規師培訓課程應把樹木修剪納入,並儘速辦理,以導正目前普遍存在樹木修剪的錯誤觀念,並儲備地方修枝剪葉之專業技術人員。 4.社區實作時,顧問團應現地輔導訪視,注意材料工法之耐久性,及施工方式是否正確,以減少後續之維護管理需求。 5.目前中央相關部會都有投入社區補助資源,請加強府內橫向聯繫,特別是文化部社區營造計畫及農委會農村再生計畫,以免產生計畫重複申請或競合情形。 6.對於縣內推動成效良好之社區,應發揮母雞帶小雞精神,協助縣內不同社區社造推動經驗之分享與傳承。 7.請盤點轄區內可獨立運作、自行營運,或已透過異業合作,有能力自籌財源之社區,並將成功經驗模式納入執行成果彙編。 8.建議計畫總經費1,300萬元,中央補助1,105萬元,地方配合款19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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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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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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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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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西螺鎮埔心社區環境景觀改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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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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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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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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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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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為均衡城鄉發展西螺鎮跨整合建設計畫之子項計畫,同意優先支持。
2.本案為墓地改造之新闢公園,面積4.48公頃相當大,初期應避免施作太多設施物,並以維持公園通透明亮為原則。 3.既有樹木應儘量原地保留,並修枝剪葉。 4.休憩座椅、石桌椅單價偏高。 5.工程管理費編列偏高。 6.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7.建議計畫總經費1500萬元,中央補助1,275萬元,地方配合款22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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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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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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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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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六市兒童景觀公園再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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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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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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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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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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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兒童遊戲設施單價偏高;請避免使用罐頭式兒童遊憩設施。
2.請加強設計審查,請勿重蹈覆轍,不論步道材質選擇、兒童遊憩設施安全考量,均應審慎。 3.請改善基地之排水設施,避免積水又破壞兒童設施。 4.提案計畫摘要表之計畫內容空白,請補充。 5.整體規劃構想及經費需求,應將柚子公園及龍潭公園兩個施作點分別臚列說明。 6.二個公園都是既有公園改善,照明設施太多,應減量,僅針對不足或毀損的部分更換設置即可。 7.澆灌設備無必要,請減量設計。 8.入口廣場,請採耐久易維護之材料施作。 9.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10.經費需求表,請增列間接費用及規劃設計費。 11.建議計畫總經費1,000萬元,中央補助850萬元,地方配合款1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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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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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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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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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大埤鄉消防分隊空地綠美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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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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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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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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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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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架步道,請減作。
2.請注意設施安全性,並加強後續維護管理機制。 3.提案計畫摘要表之計畫內容空白,請補填。 4.執行團隊陣容,請補充社區居民參與機制。 5.請確認本案基地範圍(面積)及地號(含土地謄本),扣除消防分隊後,可施作基地面積為何? 6.現況條件分析,請補充說明計畫範圍內人口、土地使用、交通、周邊過去年度各部會補助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空間分佈。 7.請補充基地現況照片圖,公、私有土地分佈及土地權屬佐證資料。 8.請補充土地使用及環境資源等現況條件之發展潛力、限制、課題與對策之分析。 9.預定工作項目,請依本案規劃設計及工程所須工作項目臚列,如徵選設計團隊、辦理地方說明會、規劃報告書撰擬、細部設計、工程預算書圖、工程發包、施工及監造、完工及驗收等事項。 10.景觀花架之設計,應注意耐久性。 11.滯洪池水源引用灌溉水圳,請先與農田水利會協商,並取得同意後才可設置。 12.經費需求表,請增列間接費用及規劃設計費。 13.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14.建議計畫總經費350萬元,中央補助297萬5000元,地方配合款52萬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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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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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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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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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大埤鄉豐岡村玫瑰天主教堂周邊景觀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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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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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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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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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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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團隊陣容,請補充社區居民參與機制。
2.舊有圍牆設計鍍鋅鋼管欄杆,請改為鋁格柵或不銹鋼烤漆。 3.本案既然提供作為社區休閒空間,不宜再施作手動拉門,建議減作。 4.本案為老人活動場所,應留意無障礙空間之設計。 5.請確認本案基地範圍(面積)及地籍套繪圖,扣除教會、日照中心基地後,可施作基地面積為何? 6.請補充居民共識協商證明文件。 7.請補充基地現況照片圖。 8.現況條件分析,請補充說明計畫範圍內人口、土地使用、交通、周邊過去年度各部會補助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空間分佈。 9.請補充土地使用及環境資源等現況條件之發展潛力、限制、課題與對策之分析。 10.本案為工程案,整體實施步驟與流程圖,請就工程發包施作所需期程與內容撰擬。 11.經費需求表,請補充工程經費明細表;工程數量計算表請刪除或改列於附件。 12.請補充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方案,包含後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編列經費來源、維護管理單位。 13.建議計畫總經費400萬元,中央補助340萬元,地方配合款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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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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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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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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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六市榴南社區環境景觀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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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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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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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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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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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擋土牆,請採用生態工法原則設計。
2.無涉工程技術之工項,建議可採社區雇工購料方式辦理。 3.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4.提案計畫摘要表之計畫書內容,請依須知規定修正。 5.本案為市場用地及活動中心用地,在開闢前時暫供作為綠地空間,應避免施作人工設施物。 6.請補充本案基地地籍套繪圖及土地使用分區套繪圖。 7.本案請以簡易綠美化為主,單槓設施物,請刪除。 8.本案基地將提供作為社區農園,在規劃設計過程中應與社區充分溝通,確保設計成果符合居民需求。 9.草皮數量及單價偏高,請檢討。 10.請補充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方案,包含後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編列經費來源、維護管理單位。 11.建議計畫總經費200萬元,中央補助170萬元,地方配合款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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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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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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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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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水林鄉運動公園環境設施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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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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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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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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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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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擋土牆,請採用生態工法原則設計。
2.本案為102年度完成之公園,針對破損之設施,未來應再留意,避免設計錯誤,並採用耐久性之材料。 3.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4.請補充執行團隊陣容,敘明包括行政團隊、專業規劃設計團隊、社區市民團隊之組成。 5.請說明計畫範圍及規模(註明實際施作面積或長度)。 6.現況條件分析,請補充說明計畫範圍內人口、土地使用、交通、周邊過去年度各部會補助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空間分佈。 7.請補充基地現況照片,土地使用及環境資源等現況條件之發展潛力、限制、課題與對策之分析。 8.計畫書無整體規劃構想,請補充。 9.預定工作項目,請依本案規劃設計及工程所須工作項目臚列,如徵選設計團隊、辦理地方說明會、規劃報告書撰擬、細部設計、工程預算書圖、工程發包、施工及監造、完工及驗收等事項。 10.入口意象及鋪面工程太多,請減量。 11.預期成果與效益,除一般性敘述外,請以產出型量化指標 。 12.請補充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方案,包含後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編列經費來源、維護管理單位。 13.建議計畫總經費700萬元,中央補助595萬元,地方配合款10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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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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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莿桐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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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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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莿桐鄉城鎮之心莿桐公園再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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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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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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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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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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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案計畫摘要表之計畫書內容,請依須知規定修正。
2.步道狀況尚可,目前也無太多使用需求,不建議再予拓寬。 3.本案以整修既有設施為主,未來設計應符合設計減量、建議綠化原則,材料應採耐久性且以地方實際需要,具實用性之設施為主。 4.屬於造型、意象性的設施,請刪除。 5.本案基地位處都市計畫區最外圍,夜間使用需求並不高,照明設施,請減作。 6.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7.建議計畫總經費600萬元,中央補助510萬元,地方配合款9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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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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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麥寮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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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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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麥寮鄉-城市中的綠葉升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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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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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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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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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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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分區為保護區並非公園,計畫書的提案概念請導正;請以生態工程手法設計,除生態復育、舊有設施改善外,請勿再增設人造設施物。
2.保安林地不需澆灌設備。 3.請依農委會保安林經營管理規定辦理,非屬增進保安林功能所必要者,請勿施作。 4.本案規劃設計成果書圖,應經農委會林務局確認後,再行發包施工。 5.透水鋪面於砂質土壤容易凹陷,請改用枕木步道,或其他更符自然生態的方式處理。 6.本案既有設施物已足夠,不需再新設設施物,反而應以減法方式,將損毀之不必要設施拆除。 7.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8.請補充經費需求表(含總表及明細表)。 9.預期成果與效益,除一般性敘述外,請以產出型量化指標 。 10.請補充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方案,包含後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編列經費來源、維護管理單位。 11.建議計畫總經費500萬元,中央補助425萬元,地方配合款7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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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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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古坑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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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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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古坑鄉果品推廣中心環境改善工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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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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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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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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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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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畫摘要表之計畫類型有誤,請修正為舊有基礎設施更新與整備計畫。
2.請補充居民(攤商)共識協商證明文件。 3.請補充經費需求明細表。 4.既有廁所不宜以組合式無障礙廁所方式辦理,使用年限不長,應以永久性設施處理。 5.預期成果與效益,除一般性敘述外,請以產出型量化指標 。 6.請補充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方案,包含後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編列經費來源、維護管理單位。 7.建議計畫總經費500萬元,中央補助425萬元,地方配合款7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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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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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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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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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湖鄉拔拉腳社區公園活化計畫(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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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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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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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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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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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自行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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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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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北港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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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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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北港鎮兒十、兒十一公園營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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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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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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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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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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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案計畫摘要表之計畫內容空白,並未填寫。
2.經費需求表,申請中央補助數額有誤。 3.材料請改用耐久性材料,例如混凝土仿木。 4.兒10為新闢公園,兒11為既有公園改善,應留意公園兒童遊憩設施之需求配置。 5.整體實施步驟與流程,請說明計畫起迄期程。 6.請補充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方案,包含後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編列經費來源、維護管理單位。 7.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8.建議計畫總經費700萬元,中央補助595萬元,地方配合款10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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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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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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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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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褒忠鄉馬鳴埤塘周邊空間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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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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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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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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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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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行團隊陣容,請依計畫實際執行需要說明包括行政團隊、專業規劃設計團隊、社區市民團隊之組成。
2.請補充土地權屬及土地使用同意證明文件。 3.基地範圍僅450㎡太小,請擴大範圍;請重新修正計畫實施區位(附圖說明)、計畫範圍及規模(註明實際施作面積或長度)。 4.埤塘步道退縮,留出綠籬空間,護欄請減作。 5.陶磚請改為壓花地坪或混凝土刷毛地坪。 6.現地亂倒垃圾需清理。 7.計畫範圍需擴大至整個埤塘範圍,並以簡易綠化整理為原則,不宜施作太多設施物。 8.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 9.請補充說明計畫完成後之經營管理維護方案,包含後續營運及維護管理計畫、編列經費來源、維護管理單位。 10.建議計畫總經費300萬元,中央補助255萬元,地方配合款4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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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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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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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六市藝術水岸園區景觀工程(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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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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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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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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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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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106年已核定第1期工程1,500萬元,後續不得再分期;於本計畫1次全部施作完成,後續不得切標案再申請補助。
2.本案細部設計完成後,應邀請至少2位中央委員參與設計預算書圖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副知本署;經圖審並修正完竣才能辦理工程發包。 3.請依審查意見修正整體規劃構想、預定工作項目及經費需求。 4.建議計畫總經費1,000萬元,中央補助850萬元,地方配合款1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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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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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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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25,000
|
16,275,000
|
79,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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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26 。雲縣再獲前瞻核定9千4百萬 打造宜居城鎮
內政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昨日(10/25)審查雲林縣政府14提案,由縣府城鄉發展處處長黃凱達率隊,相關鄉鎮市長水林鄉陳怡帆鄉長、莿桐鄉廖秋蓉鄉長、古坑鄉黃意玲鄉長及斗六市謝淑亞市長及鄉鎮長代表出席參與審查,極力爭取地方補助經費,提案獲內政部營建署極大的認同,核定總經費高達9,400萬元。
此「城鎮之心工程計畫」提案包括縣府自行提案7案及鄉鎮市公所提報7案,計14案;均通過內政府審查,核定縣府7案計5,100萬元,鄉鎮市公所提報核定7案(水林、莿桐、麥寮、古坑、北港、褒忠及斗六)經費計4,300萬元,合計9,40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85%計7,990萬元、地方配合款15%計1,410萬元)。
鄉鎮市公所提報核定7案;包括有水林鄉運動公園環境設施改善工程、莿桐鄉城鎮之心莿桐公園再造工程、麥寮-城市中的綠葉升級計畫、古坑鄉果品推廣中心環境改善工程計畫、北港鎮兒十兒十一公園營造計畫、褒忠鄉馬鳴埤塘周邊空間改善工程以及斗六市藝術水岸園區景觀工程。
處長黃凱達表示,縣府提案的城鎮之心政策型補助計畫,以「安居樂業˙老幼共融」為雲林推動之核心,打造老幼宜居的城市,明(107)年第一階段將在西螺、斗六、水林、麥寮、莿桐、褒忠、大埤等區,納入生態環境、植栽綠帶、美學計畫、舒適安全性、兒童探索樂園主題等空間設計理念,打造多功能景觀公園綠地,增加聚落空間的舒適性與休閒性;以爲孩童的視角去看世界,了解孩子遊戲行為」,創造屬於「兒童探索的空間」,並配合前瞻計畫衛生福利部-十年長照2.0計畫,結合長照據點,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照顧型網絡,提升具長期照顧需求者與照顧者的生活品質,持續打造宜居環境。
黃凱達並指出,縣府及鄉鎮市的相關工程均將於107年年底完工。接續,第二階段將針對輔導規劃其他鄉鎮提報計畫,陸續申請108年的補助經費。
第一階段
107年度雲林縣跨域整合及環境景觀輔導計畫
107年度雲林縣社區規劃師操作型輔導計畫 - 第十屆社區PK賽
雲林縣西螺鎮埔心社區環境景觀改造計畫
雲林縣斗六市兒童景觀公園再造計畫
雲林縣大埤鄉消防分隊空地綠美化工程
雲林縣大埤鄉豐岡村玫瑰天主教堂周邊景觀改善工程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社區環境景觀改造工程
雲林縣水林鄉運動公園環境設施改善工程
雲林縣莿桐鄉城鎮之心莿桐公園再造工程
雲林縣麥寮鄉 - 城市中的綠葉升級計畫
雲林縣古坑鄉果品推廣中心環境改善工程計畫
雲林縣北港鎮兒十、兒十一公園營造計畫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埤塘周邊空間改善工程
雲林縣斗六市藝術水岸園區景觀工程(二期)
第二階段
無
第三階段
雲林縣108年度跨域整合及環境景觀輔導計畫
雲林縣108年度社區規劃師操作型輔導計畫 - 第十一社區PK賽
雲林縣口湖鄉蚶仔寮吹樹景觀環境改善工程
雲林縣北港鎮溝皂里親水環境空間營造二期計畫
雲林縣北港鎮好收社區農塘營造計畫
第四階段
109年度雲林縣跨域整合及環境景觀輔導計畫
雲林縣109年度社區規劃師輔導型計畫 - 第十二屆社區PK賽
雲遊3林小鎮生活圈環境營造
口湖鄉椬梧城鎮之心人文景觀再造計畫
第五階段
創生萌芽 - 土庫糖鐵綠軸帶營造計畫
第六階段
麥寮地方創生 - 再造健康休閒城市:公園兼兒童遊戲場建置計畫
第七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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