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之規劃設計核定函(各縣市)│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之規劃設計核定函(各縣市)
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金門縣專案核定函│城鄉風貌競爭型第二階段金門縣專案核定函
桃園市蘆竹區營盤溪水綠共生計畫
審查意見
一、本案原則支持,同意匡列計畫總經費4,000萬元,中央補助款2,560萬元,地方配合款144萬元;本次核定規劃設計費170萬元,中央補助款108萬8,000元,地方配合款61萬2,000元;惟契約內容不得與其他計畫重複。
二、請市府依以下意見調整修正:
1. 本計畫為競爭型計畫,建議不必分散過多計畫,選出最有價值的1案(或2案),整體的規劃案更具宏觀的視野,應提出切合計畫範圍獨特性的定位(休憩上、景觀上、人文風貌上…等),避免重複過去每一計畫大多為歷年逐次設施的疊加,導致紊亂,定位不清,且新舊雜陳。
2. 桃園桃林鐵路已分4期辦理,營盤溪為南崁溪支流,宜以水綠廊道系統來進行本案設計重點,並整合沿線公有閒置空間強化景觀綠化。
3. 建議可串聯桃林鐵路綠廊,惟串聯策略未必全以設施項目(自行車道、棧道、陸橋等)連接,亦可復育水系、水圳及植栽生態體系,視覺景觀序列等提供不同地景生態的體驗,初估經費需求結構可以再重新檢討。
4. 本計畫申請A+B,屬都市化區之綠色空間,同意簡易規劃作為活動草坪,並建立人行、自行車行動線串聯及沿線雜物、植栽界定空間,建議考量是否與崖線景觀生活廊道合併規劃設計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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